(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
二、非法确定正式候选人
2014年11月1日,是湖南省衡阳县曲兰镇赛桥村、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提名日。村委会成员的职数是4人。
提名候选人没有召开会议进行,采用的是用4个流动票箱到各家各户去进行的。每一个流动票箱由4人负责,镇上和村各派两人。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了解,10月30日晚上,被镇上宣布免去中共赛桥村书记职务的易勃林手写了有易勃林、易初辉、易春耕和邓双英4人名单的多份小纸条,送给很多人,由这些人再宣传和拉票,目的是想他们4人成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候选人。11月1日,有村民向镇上反映易勃林的做法,镇干部说,不要和他计较了,上级决定了,易勃林就是选上了,也不会准他当的。
11月1日的提名,从早上8点钟开始,到下午两点钟结束。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都派了人到赛桥村。唱票计票结果是,获得村主任提名票前两位是王书庆(300多票)和陈松林(270多票),获得村委员提名票前6位的是李双莲(400多票)、王志军(220多票)、王日清(210多票)、万小红和易初辉(204票)、邓双英(170多票)。
3号,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的正式候选人是,村主任候选人是王书庆和陈松林,村委员候选人是李双莲、王志军、王日清、万小红和易初辉。很显然,正式候选人中只有一位妇女是非法的,违反了差额选举的法定原则。再就是若定男性委员候选人为3人,则应对万小红和易初辉两人再投票,取得票多的为正式候选人。
三、提前投票选举非法
11月2日,中共曲兰镇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委员朱响初,通知王书庆、陈松林、李双莲、王志军、王日清、万小红和易初辉7人到镇上开会。会上就选票上候选人排序开展了讨论。王志军等人认为应按得票多少排,朱响初则宣布按姓氏笔画多少排序。《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2013年10月起实行)中没有对该问题做出规定。2013年5月民政部公布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明确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以得票多少为序,公布候选人名单”。
朱部长(村民对朱响初的敬称)主持的会议刚开始不久,赛桥村村民盛中美、易春天、王继伟和王文武4人赶到朱部长主持会议的地方,要求重新唱票,朱部长的答复是要经公安局批准。盛中美等人同时质问朱部长,凭什么候选人中只确定妇女一人,不把得170多票的邓双英确定为候选人。
朱部长主持的会议无法继续下去,会议不欢而散。已任村委员十几年(分管妇女工作)的候选人李双莲走出会议室,大骂镇干部这些年把上级拨给村里的钱,侵吞了不少!
朱部长指导赛桥村的选举,于3号公布正式候选人,却于4号投票选举,这公然违反了《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第十五条关于“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七日前公布”的规定,显然是违法的。
朱部长指导赛桥村的选举,不依法 “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候选人应当向村民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也是非法的。
四、中共镇党委和镇政府非法指导选举该当何罪?
11月4日,是赛桥村的投票选举日。3号有人开着车到各家各户送印刷的拉票小纸条,纸条上写有王书庆、王日清和万小红。
选举日,没有选举大会会场也没有投票站,而是采用非法的流动票箱的方式进行的。过程和1号提名候选人是一样进行的。四个流动票箱,每个流动票箱由4人负责。
选举日,王继伟等人在村部吵闹,王认为选举不公。选举日收回选票905张。选票上的正式候选人和3号公布的名单一样。因为村委会没有桌櫈供候选人坐,王书庆等7位候选人被要求在村民家里(李双莲亲家家)不准外出,以防拉票。
计票结果是,王书庆和李双莲得票过半当选;王志军得388票、易辉初得370票、万小红得347票、王日庆得336票落选。
问题是2014年11月4日至今(2015年2月7日),赛桥村没有依法进行另行选举。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村委会至少要由3位以上的成员组成,两人不能组成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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