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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贵生律师:唐荆陵、袁朝阳、王清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办案记(一)会见王清营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6/08 | 6/08/2015

2015522日,接受王清营妻子曾洁珊的委托,为他丈夫被广州市检察院以山巅罪起诉到广州中级法院做一审辩护。这三人的案子以前就听说过,在百度搜索“唐荆陵”、“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会有很多信息,看来是极富争议的。


接受委托的当天,我就到看守所会见了王清营。从上午10:10---11:50。这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人,戴副眼镜,出身河南农民家庭,中文本科,自学获得硕士学位,该是很努力了。

我首先向他作了自我介绍,是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你的李贵生律师,你妻子委托我担任你的辩护人,是否愿意?他连声说愿意愿意,很感谢。他对我说,已于429日收到起诉书,指控他煽巅罪。

起诉书大致的事实是:

1、自2006年,唐荆陵、袁朝阳和他,三人组织“穿文化衫爬白云山”、“4.29林昭纪念日”、“5000天告别专制倒计时”、“六四二十周年追思会”、“八毛钱赎回选票”、“签署08宪章”、“公民不合作凑款”、“民心片行动”。

2、唐荆陵印制了一些“公民不合作运动”系列丛书、“废除户籍隔离行动”、“普惠制基本养老金行动宣言”、“我的583行动(每周5天、每天8小时、每月3000元),诚实地劳动,体面的生活”宣传单,并将这些资料寄给了一些人;

3、唐荆陵还印制了一些“民心片行动、六四静思节、林昭殉难46周年”纪念书签,“缅怀先烈、追寻自由4.29林昭日行动”彩旗。对指控的犯罪,他不认罪。他说这都是公民正当的权利(集会、言论、出版、信仰、思想等等),是宪法规定的,联合国也规定的,自己的行为既符合国际的法律,也符合中国的法律。

我让他解释一下“非暴力公民不合作”,他说:1、非暴力;2、爱;3、对恨的不服从;4、致良知(找到良知);5、从自己做起;6、保守人的尊严;7、唤醒人的灵魂。

他说:当下的社会,矛盾重重,像一座将要爆发的火山,希望通过非暴力的方式改变。

他不认罪,因为:

1、马克思也说过社会要实现民主自由,非暴力不合作也一样;
2、表达是宪法权利;
3、没有造谣、诽谤;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他的理念。

会见他时,我还没有看卷,但在网上已看到起诉书,知道案件的大概。加上我也是基督徒,交流起来顺畅。

我说,听说你在看守所被打,是什么原因?
他说管教让蹲下不蹲、让值班不值、让干活不干,顶起来被打了。
我问现在还这样吗?
他说不了。
我问:你太太说给你送了中文版圣经、英文版圣经、英汉词典,收到没有?
他说只收到英文版圣经和英汉词典,没有收到中文版圣经。
我说能看的懂吗?
他说可以慢慢看。

我想有机会一定向所方交涉,到底是什么原因没把中文版圣经交给我的当事人。
他和太太有个不到两岁的孩子,他每天都思念他们母子。去年516日被警察带走时,孩子才10个月,一年多了,孩子开始学说话,据他太太说,孩子看着他的照片,会喊爸爸。他说孩子这么小,不能陪他,感到亏欠很多。说着眼睛湿润了,我也唏嘘不已。我出差几天,都想我的小狗,何况是孩子呢。他要我转告太太,在里面虽然苦,但已经习惯,里面的生活符合甘地提倡的简单生活。有空多给河南80多岁的老父亲打电话。

我问:给家里写过信吗?
他说自进来,从未给家里写过信,因为不让写。

唉!国家宪法规定公民有通信的自由,然而在看守所,常常被剥夺。好多看守所,对信件进行审查,凭着喜好感觉,愿意给就给,不愿意给就不给,把人不当人的。所以最高院只下令,出庭不穿黄马褂,只是表面文章。通信、阅读,这些基本人权不保证,如何让人相信中国政府人权改变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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