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潘黎明报道)2014年12月6日,上海浦东新区高东镇维权者黄海燕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蔡镇维权者赵国彪遭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滥用职权,分别被行政拘留10日和5日,被关押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拘留所。
12月4日中国第一个宪法日,黄海燕、赵国彪到北京宣传《宪法》。她们希望上层领导带头践行《宪法》精神,把权力还给人民,依《宪法》第二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呼吁各级政府停止践踏《宪法》。《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黄海燕和赵国彪俩人都是房屋被强拆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安置。赵国彪去北京上访被多次拘留,这次她和黄海燕去北京不是上访,是去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没想到又被拘留5日。
黄海燕户籍所在地高东镇是官方指定的全国文明镇,高东镇老百姓被迫怒吼:“抢了老百姓的财产买了个“全国文明镇”的称号,抢了老百姓合法的私有财产不肯还,真比土匪、强盗更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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