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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五十八——官民对立,村官选了一年半又遇“拦路虎”,权大还是法大?(图)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1/31 | 1/31/2015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四川省(德阳)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北外居委会(由村改居而成,居民们一直把自己当农民)第九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始于2013812日,而且北外居委会的换届选举是什邡市人民政府下发文件确定的该市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单位,也即样板单位。


2013922日,什邡市民政局和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联合出台文件——《关于暂停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下阶段工作的通知》后,北外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处于暂停状态。1022日,什邡市民政局和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联合行文——《关于重新开展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随后,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官方称为“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向什邡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之后是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再之后是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上诉,这一“耗”就是一年半。

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行政复议的请求是,“确认什邡市民政局和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于20131022日联合出台的文件——《关于重新开展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违法”。

什邡市人民政府于2014215日作出的《什邡市人民政府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什府(驳复)决定[2014]01}认为,什邡市民政局和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联合出台的文件——《关于重新开展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是“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事实行为”。

在一审中,“被告什邡市人民政府辩称:什邡市民政局、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关于重新开展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系行政指导行为”。

在二审中,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该法院认为,什邡市民政局、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关于重新开展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系行政指导行为,“属于民主权利范畴,不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也无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上诉过程中坚持认为,什邡市民政局和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执行四川省民政厅2013108日出台的第173号文件——《四川省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规定,不能确定被开除中共党籍、曾被判过刑和曾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等的人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而且是违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行政行为。

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什邡市民政局、什邡市人民政府、绵竹市(县级)人民法院和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则认为,什邡市民政局和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联合下发的文件——《关于重新开展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是行政指导行为,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是非法行为,是不可行政诉讼的行为。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114日终审裁定后,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认为,既然什邡市人民政府和绵竹市、德阳市两级法院都认为什邡市民政局和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联合下发的《关于重新开展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是一种行政指导行为,那么就不具强制性,加上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始终认为四川省民政厅2013108日出台的第173号文件——《四川省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规定,被开除中共党籍等的人,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是非法的,于是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在20141222日,张贴出——《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八号)公告》,该公告中公布的正式候选人(除申请退出候选人的钟逆然和经审查不具有选民资格的候选人张清艳)与2013922日公布的正式候选人一致,没有把被中共开除党籍、曾被判过刑和曾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等的获得法定提名票数的人的候选人资格取消。


20141223日,什邡市民政局和什邡市方亭街道办事处张贴出——《关于〈什邡市方亭街道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八号公告〉无效的公告》。该公告所说的北外居民选举委员会“未经北外社区第九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同意,擅自张贴《第八号公告》”“无效”,是荒唐的和非法的。该公告所说的要经“同意”、要经“允许”没有任何法律和法规的依据。(待续)


因开发“翻墙”软件、发文声援香港“,甘肃籍IT人士许东被控“寻衅滋事”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411月,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为由抓捕了一翻墙软件OnionHacker主要维护者许东


泡泡网一名叫做Vergil 的网友,以【翻墙=犯法?从许东翻墙第一案说起(https://pao-pao.net/article/2920 】为题详细分析了许东被捕的原因。从报道提供的资料显示:许东: 甘肃人,今年31岁 今年六月从东莞来到北京 ,IT宅男 ,枫叶香蕉翻墙软件开发者,因开发翻墙软件,在香港“占中”开始后,在推特上发文声援“占中”,被北京公安于2014114号,由德胜门外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罪带走,家里被六个警察搜查,并带走了两台笔记本电脑,手机还有一个移动硬盘和两个u盘 目前关押在北一看。

网警是通过“钓鱼执法”假扮一个需要购买企业级翻墙服务的客户,通过QQ群约见许东后将其逮捕的。
    
据本网信息员了解到,有维权人士已经联系到许东家属,目前正在积极为许东聘请律师,但律师费用还没有着落,正网上征集民众的捐款。

武汉秦永敏因接受外媒采访和网络发文,被拘留十天

(维权网信息员李阳报道)201519日中午12点左右,武汉民主人士秦永敏、赵素利被武汉青山区新沟桥派出所带走,晚上8点多,秦永敏妻子接到电话通知称:秦永敏被告知行政拘留10天,没有拘留手续。

  
一起被抓捕的赵素利回家后,发现家被抄,两台电脑主机,三大本赵素利日记,其中俩本是写完的,一本新的被抄走。

据警察说:秦永敏的罪名是最近写文章太多,接受外媒采访。据秦永明妻子说:秦永敏是晚上8点秦永敏被送拘留

声援香港占中相关案件通报:郭玉闪1月8日获见律师 仍有30人被关押 多人遭酷刑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19日星期五,本网信息中心汇总报道:201518日传知行创办人郭玉闪获见代理律师李瑾,据称其精神状态目前还可以。截至201519日,这一波被抓的公民还有30人被关押。而被关押的多人被证实遭遭酷刑,其中,北京王藏、宋泽,广东谢文飞、王默都遭到不同程度刑讯和虐待。


被逮捕的公民有:姜流勇、李冬梅(女)、刘惠珍(女)、韩颖(女)、徐崇阳、王藏、张淼(女)、朱雁光、追魂、李玉凤(女)、余文生、宋泽、汪龙、谢文飞、王默、苏昌兰(女)、天理(陈启棠)、王永红、郭玉闪、何正军共20人,其中北京15人,广东5人。

被刑拘超过37天还没有消息的有黄凯平、寇延丁(女)、冉崇碧(女)、姜家文、张圣雨、张玮珊(女)、许东、纪斯尊、孙峰等9人;其中还有一些人不知道关押在什么地方。

被刑拘但未满37天的还有叶晓铮。

已经移交检察院的有6人:王永红(移交北京大兴检察院)姜流勇、李冬梅(女)、刘惠珍(女)、韩颖(女)、徐崇阳等5人于201516日移交北京丰台检察院。

30人中,已知只有15位获得律师会见,包括广东的汪龙、谢文飞、王默、叶晓铮等4人,北京的韩颖、李玉凤、张淼、王藏、刘惠珍、宋泽、追魂、王永红、何正军、姜流勇、郭玉闪等11人。其余的公民都没有见到律师。

郭春平:请关注遭受酷刑的孙德胜

今天(201518日星期四)下午我与朋友到广州天河看守所给孙德胜送毛毯与衣服,看守所拒收。


目前孙德胜被天河看守所非法剥夺通信的权利,收不到也寄不出信与顾送卡,看守所拒收孙德胜家属朋友送衣物。

我郑重告诉柜台工作人员,孙德胜敦促人大批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为了所有人的人权得到保障,是高尚的事!他在看守所的各项权利应该得到保障。现在外面很多朋友都在关注他在里面被欧打、折磨的遭遇,管理他的管教(看守所警察)唆使同仓室的牢头欧打、折磨虐待孙德胜,全世界都在关注。请你转告孙德胜的管教,社会民主转型的那一天一定会到来,请他为自己留条后路!现在你们共产党的高官王立军、薄熙来、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都完蛋了,他一个小小的狱卒——管教,与孙德胜有私仇吗?为何总是折磨虐待孙德胜?社会转型到来之日,相信这个管教还活在世上。希望他能听进我们的奉劝:少做恶,为自己留条后路!

201518

就巩进军遭遇酷刑 律师今提起控告(图)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18日星期四,本网获悉:因被代理人巩进军在押期间遭受令人发指的酷刑,其代理律师蔺其磊、刘书庆今提起控告。


今天(18日)下午。刘书庆律师刚刚分别把《巩进军案的法律意见书》和《控告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邮寄给衡水市中院郭法官和衡水市检察院王检。

法律意见主要包括要求出庭的证人名单及要求调取的证据,还包括申请司法鉴定。控告则是要求衡水市检察院对饶阳警方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对于巩进军案本网极为关注,就其遭受酷刑事本网近期连续予以披露报道,链接如下:
巩进军遭酷刑被刑讯逼供 仅一天被电击50余次
巩进军狱中遭受迫害 手指因劳作已变形(图)

对于巩进军先生遭遇酷刑事件及案件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和调查,及时报道。

巩进军简介

巩进军:男,58岁,河南省鹤壁市人,因为拆迁的事情,到北京上访,历时四年。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北京当局出动大量的警察、特警、保安维稳,致使大量访民在这期间被拘捕、截回当地。

20131114日晚9点多,57岁的鹤壁上访户巩进军和其他三名上访者,被十多名20岁左右的截访者从北京马家楼接济服务中心河南厅,强行架出来。截访干部赵秀山让人强行把巩进军等塞进一辆金杯车押返原籍。在路上,78个东北口音黑保安不但不给4个人吃饭、喝水,还没收了4个人手机和身份证,当车行驶到河北省饶阳县界时,黑保安与巩进军发生冲突,巩进军情急之下扎了黑保安一刀,警方说一死一伤。随后,巩进军被刑事拘留。

拘押期间遭受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酷刑。





建三江案件法律后援团成立公告

在我们国家的边疆地区,存在着这么一个系统,如同三国时曹操的屯田,我们现在叫它黑龙江农垦集团。


这个系统,除了军队,国家的其他公器这个系统几乎自身都有,比如公、检、法,竟都由这个系统自身组建并隶属于这个系统。
   
建三江,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就隶属于这样一个系统——黑龙江农垦管理局。
   
2014321日,建三江发生了一起让世界震惊的事件,并让全世界都知道了这个小城。
   
在这个小城里,有一个叫青龙山的农场,该农场非法的设置了一个所谓“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当地人称黑监狱或洗脑班),在这里可以不经过任何正常合法的手续,就可随意地强迫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且被关押在这里的公民经常遭受到不同程度的酷刑、虐待。
   
中国的四位人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因解救被非法关押于该黑监狱的数名公民,竟然也遭到了绑架和关押,并且遭受到惨绝人寰的酷刑,四位律师共被建三江农垦公安残暴地打断24根肋骨(事发多日后,四位律师每个人在两家不同的医院得出相同的诊断结论,四人硬生生地被断掉24根肋骨)。
   
同时,和四位人权律师一起被抓捕的,还有陪同着一起去解救亲人的家属以及一些赶去声援的来自全国各地的公民。之后,迫于国内外的舆论压力,建三江的农垦公安释放了四位律师和全国各地的公民,但当地聘请四位律师到建三江农垦系统讨说法的家属却受到打击报复,被他们非法抓捕并一直关押至今。
   
而今,四位家属,即石孟文、王燕欣、李桂芳、孟繁荔等人已经由建三江农垦检察院提起了公诉,裁判者就是建三江农垦法院。我们认为,建三江案,将会在以下方面对社会及法治产生重大影响:
   
一、依法治国的根本就是依宪治国,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设立应遵循宪法的明确规定,法院、检察院都应由人大选举产生、向人大负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与行政权力形成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关系,才能确保正义能够得到程序上的根本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判权由下列人民法院行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十七条明确“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
   
据此,建三江的农垦法院本身不具有合法性,由其审理本案,则丧失了公正性。
   
建三江案,黑龙江农垦系统俨然一个独立王国,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都由本系统自身组建的公、检、法来完成,丧失了最基本的程式正义,即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功能的缺失,使审判、检察流于形式,成为了一言堂。
   
因为这个系统一身兼具公、检、法,缺少制衡的属性,使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都失去了程序正义。而要打破此一痼疾,非要众多律师和有识之士之合力不可。
   
二、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是非法关押公民的黑监狱,是整个社会的毒瘤,是完全非法的组织。根据《立法法》,所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必须由法律设定,且通过合法之程序。而“法制教育基地”竟然由一个系统包办,未经依法审判就随意将合法公民羁押。这种公权是狂妄的,而公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制约,就谈不上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了,这就造成大量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事件的不断发生。任何人在这种环境中,均没有安全可言。这从四位人权律师被打断的24根肋骨就能看出,就连用法律为社会服务的律师,都不能在这里得到应有的保护,何况他人!
   
因此,揭露它、充分把黑暗曝光,是本案的节点所在。而这,恰恰是公众的能力。
   
三、由于没有独立性,也充分的暴露出了法庭审理的违法性,使此庭审成为走过场,欺骗社会舆论和公众的道具。在本案的庭审过程中,建三江法院从合议庭的组成到出庭的公诉人,从对公开开庭审理这一原则的违法操作到限制辩护律师的发言,从该案开庭地点的违法设置到法警在法庭上给法官、检察官传递小纸条,从法官、检察官公然合谋隐匿该案重要证据到非法取消辩护人资格,该案的法官将违法行为无所不用其极!
   
而如何打破违法、违宪的庭审,有需要大家的群策群力。
   
综上,建三江案已经成为中国法治的试金石,此案能否公正审理,正是检视依法治国理念能否得以贯彻实施的标准,当代的律师同行们,我们正处在法治中国的风口浪尖,我们不能退,也绝无退缩之理,我们特此发起设立“建三江案”法律后援团,恭请法律界人士参与指导!
   
法律后援团的主要工作:
1、为建三江案辩护人及其家属代理人提供法律意见,做好参谋;
2、如果现辩护人、代理人因故无法开展工作时,从后援团中选择律师继任;
3、对于黑龙江农垦法院及其庭审的非法性,向全国人大提出公开建议,革除违宪的司法体制,撤销违法的庭审;
4、组织专家研讨会、撰写论文等,面向社会为本案提供专业意见等等。
   
   发起人:     
    王 宇,北京律师,13911070328
    谢 阳,湖南律师,18673190911
    刘金湘,山东律师,18654659989
    
   成 员:
    王 宇,北京律师;
    谢 阳,湖南律师;
    刘金湘,山东律师;
    吴魁明,广东律师;
    陈以轩,湖南律师;
    葛永喜,广东律师;
    刘书庆,山东律师;
    李昱函,北京律师;
    王学明,山东律师;
    郑 湘,山东律师;
    张 凯,山东律师;
    徐红卫,山东律师;
    何 伟,北京律师;
    舒向新,山东律师;
    李仲伟,山东律师;
    张俊杰,河南律师;
    陈南石,湖南律师;
    文东海,湖南律师;
    常伯阳,河南律师;
    刘四新,北京法博;
    蔺其磊,北京律师;
    范标文,广东律师;
    袭祥栋,山东律师;
    唐天昊,重庆律师;
    陈智勇,北京律师;
    张维玉,山东律师;
    王全章,北京律师;
    刘连贺,天津律师;
    郭 进,中国律师;
    李金星,山东律师;
    张鉴康,陕西律师后;
    赵永林,山东律师;
    许桂娟,山东律师;
    覃永沛,广西律师;
    任全牛,河南律师;
    王 成,浙江律师后;
    唐吉田,北京律师;
    江天勇,北京律师;
    王全平,广东律师;
    张重实,湖南律师;
    葛文秀,广东律师;
    石伏龙,湖南律师;
    夏 钧,广东律师;
    蔡 瑛,湖南律师;
    张 海,山东律师;
    司徒一平,山东律师
    张 磊,北京律师;
   
    报名征集中

广东维权人士天理(陈启棠)被以“煽颠”逮捕(图)

(维权网信息员李艳报道)201517日上午,广东维权人士天理(陈启棠)儿子收到又广东省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桂城派出所交给他的逮捕通知书,逮捕通知称: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我局于2014123121时对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陈启棠执行逮捕,现羁押在南海区看守所。


今天下午四点左右,刘晓原律師和陈启棠家属以及苏昌兰的哥哥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派出所,要求依法回见,办案姓陈的警察叫我們去南海区公安分局找国保申請。

天理是广东佛山维权人士苏昌兰的公民代理人,20141125日被捕当天,他与苏昌兰丈夫陈德权,会见一名早前与苏关押在南海看守所的人。随后被警方带到派出所,并被指控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实施了刑事刑拘。公安曾经抄家,抄走电脑及硬盘等。
   
天理(陈启棠),有一个84岁的父亲,两个儿子,妻子(已经离婚)也没工作。大儿子已经参加工作,小的刚去美国读书。


翟明磊:北京公安局:我和你唯一的共同语言是法律

北京公安局各位官人,衙役:


这种称呼并无歧视,而只是呈现事实,你们并非现代公务员能独立执法,而是听从某些领导的意志。从任何方面来看,我们并无共同语言。你们大肆在北京抓捕知识分子,致我友人郭玉闪入看守所,寇延丁至今下落不明,夏霖刑拘。更不要说传知行的何正军,黄凯平被抓。活脱脱上演了一个瓜蔓抄的活剧。

我要解释一下瓜蔓抄,那是朱元璋与朱棣办案时,从主犯抓起,连他们同事,同学,族人,邻居都抄办的专制恶狱之风。接着你们又抓捕徐晓,一位与世无争,与政治无争的知名女编辑,又抓捕中国知名的出版人与公益活动人士薛野。以及立人大学总执行长柳建树。你们大肆制造恐怖气氛,导致不少北京公共知识子逃离京城。朗朗乾坤之下,你们制造了多少人间破碎的家庭,失业的员工。让人有大白天打灯笼:暗无天日之感。种种暴行与北京文艺座谈会对比阅读,令人有“好话说尽,坏事干绝”之叹。此种种行为使政府在知识界,法律界,公益界,良心界,民心尽丧。

可以说你们中某些人所为为政府为党帮了倒忙。正邪两判,冰炭难容。我本无任何与你们对话的欲望。只是“依法治国”这个口号实在太动听,打动了我有些“天真”的心灵。如此说来,我和你们唯一的共同语言也许只有法律可言。所以不说废话,只与你们论法。

在茉莉花革命期间,我曾对上海警察说过,历史上政治运动没有不翻过来的。所以守法不仅是保护我也是保护你们警察自己。没过多久,事情便有了变化。如今当时下令最狠的警察总头子周永康也成了国妖,成了人民叛徒。同样,非法办案的呼格吉勒图案领导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志明,一手将无罪的小伙子打成强奸杀人犯。如今自己坐牢,网传其举枪自杀的消息。至少反应民意所向。更不要说那个创造性发明公检法联合办公的薄都督,身败名裂为天下笑。

何去何从?你们在执法时是否明白,警察可能是你一生职业,而领导是有来去上下跌落的。按国际法与人权法案的规定,执行上级非法的命令并不能为自己解脱罪行责任。未来你们也有可能站法庭上受审。

你们可能觉得人们无力阻挡你们的胡作非为,那是人们不愿与疯子争执。但骤雨不终朝。北京会回归平静与理性,那时你们必以自己所做为羞耻。

我写此信,是表明中国仍有人,牢狱无所惧,千万人吾往也,面对邪恶,仍有春秋侠义之公论。我的背后是成百上千支持这些君子的人们,他们或奔走呼吁,或筹款支持,或写明信片以明心志。

春秋时,士可以为知己者死,玉闪延丁为我知己,象当年玉闪冒死救出光诚,今日为友人吾又有何惧?我愿意将这些事付之公论,看看天底下究竟有没有天理。

有友劝我纳粹时代不要抵抗。我认为现在不是纳粹时代,和纳粹不同,你们中的某些邪恶势力没有什么信念,只有利益,而利益没有永恒的朋友。而民间人士有信念,信念有永久的联合,你们(特指公安中的邪恶势力,而非全体公安)强大一时,终将溃散于历史。你们恨不得想把有良心知识分子打入牢中,都活埋了,但不知道我们都是种子。杀不死我们的,只能使我们更强大。第二,任何时代,凭良知的抗争都是有意义的。彰显民意,树立民间的道德坐标,在这种坐标中,邪恶必找到被审判的位置。第三,公民的重要武器是法律,此武器合法合理合情,应当使用,法律不用则是废纸一张。我愿承受此合法抗争一切代价。

好,现在就让我们用唯一的共同语言:法律来交谈一下。

阁下,贵机构在执法时,有如下违法行径:

郭玉闪案

1、公安机关对郭玉闪存在超期羁押的违法行为。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20141115日,郭玉闪的拘留期已满37天,家属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亦未改变强制措施,属于超期羁押,已然违法,且违法行为仍在继续。

至今已91天。

2、公安机关无理由地剥夺了郭玉闪依法会见律师的权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在这91天里,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明确告知律师,接侦查机关通知,郭玉闪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特别重大贿赂"案件,会见需要办案机关批准。"寻衅滋事"并非以上三种案件类型且律师多次联系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均被告知办案警察出差在外联系不上。因此,公安机关无理由剥夺了郭玉闪依法会见律师的权利,公然违法。

3、公安机关未依法答复要求改变强制措施的申请。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1121日,北京市公安局预审总队签收了律师递交的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但至今未给予任何答复。

夏霖案

抓政治良心犯,还要抓政治良心犯的律师。这种纳粹都做不出来的事,你们做了。我还是只与你们讲法律。同样:

夏霖的拘留期已满45天,家属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亦未改变强制措施,属于超期羁押,已然违法,且违法行为仍在继续。适用法律条文见郭玉闪案相关条款。不复录。

屈振红案

屈振红是浦志强的辩护律师。退一万步讲浦即使有罪,他的律师有何罪?为何抓她?“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这个罪名安得奇怪。律师都要抓。法治从何谈起。

寇延丁案

寇延丁案更为离奇,至今,家属只知寇延丁1010日凌晨在火车上被警方带走,被海淀区东升派出所拘捕。按刑诉法拘留24小时要通知家属,但至今家属没有接到任何通知,没有任何法律文书。派出所称已转到海淀区看守所,但看守所说查无此人。所以寇延丁处于没有任何法律文书,不知下落的失踪状态,人们只知道警方要对这个失踪状态负责任。这种被失踪状态已持续了89天。这种人不知下落的状态如果出现在土匪占领区还可以理解,出现在一个国家首都,只能证明法律在贵局面前已成废纸一张。寇延丁案是你们手中烫山芋。这种非法状态因正义人士揭露,世人皆知,你们如何擦干净自己屁股是个难题。

黄凯平案

北京传知行执行所长黄凯平于1010日中午在传知行办公室被北京市公安 海淀分局工作人员带走。至今他的妻子没有收到任何口头与书面拘留通知书。已严重违反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二款,拘人后当24小时内通知家属规定。土匪绑人还有一个负责任的绑架声明。贵局连土匪都不如。

柳建树案

此案更令人发指的是,仅因柳建树妻赵思乐在网上为夫呼吁。你们竟出动数名持枪警察闯入赵思乐寄宿的朋友家中,对其威胁。赵思乐做为一个弱女子,有忧郁症史,先生被抓,症状加强。你们之作为,为男人增羞,为正人君子所不耻。

徐晓案

20141126日,据刘苏里先生回忆,你们竟用“我们是来看望脚伤的徐老师”的名义骗开门。这种执法风格,匪夷所思,世界奇观。一个国家的警务人员用欺骗方式执法。如同小偷强盗。

国家法律规定,警务人员上门执法必须出示证件,执法文件。用欺骗的方式开门,已属严重违法。徐晓是一个女书生,不是凶犯,不是毒贩,你们知法违法。自承其果吧。

象玉闪,徐晓,浦志强,薛野都是君子型的人物,他们从事正常合法的公益与出版活动,完全不应当受到警方干涉,更不应当被抓,你们折腾人民,折腾知识分子,最后只能折腾到自己。违法之细帐,一笔笔一条条自有独立知识分子免费为你们记帐。

你们现在放了柳建树、徐晓、薜野,更证明当时抓人时就是不对的。郭玉闪的案子,你们无非想罗织些罪名,但天下人都知道这是某些人对玉闪救出陈光诚的报复:当时的北京公安局长傅某觉得大没面子,于今起了报复心。

乘早放人,赶紧放人,全部放人,拖一天,罪恶加重一天,何苦?天怒人怨,恐怕你们的孩子都会说你们缺德。

总之你们的所做所为,在打“依法治国”的响亮耳光。这背后的谋算,我不得知,但做为公民,我只知守法依法,敬畏法律,法比人大,法律应当成为各个人群的共同语言。

故奉上公民书在各位桌上。愿你们以此为镜,正衣冠,懂法知法,勿做衣冠禽兽。

201516

郑州十君子案进展:于世文、董广平、侯帅家属检察院前拉横幅呼唤司法公正(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兵报道)本网获悉:201516号上午,于世文85岁的母亲和大姐,董广平的夫人谷书花,以及侯帅的妈妈马爱勤一行四人,结伴到管城区检察院,求见领导无果。他们在冬日的冷风中拉起“于世文、董广平、侯帅无罪!娘,想你!亲人盼望你们早点回家”“死者为大,祭祀亡灵无罪”横幅,呼唤亲人回家,呼唤司法公正。


201422日,郑州一批各界人士在中共前总书纪赵紫阳老家河南滑县举行了“六四”公祭活动,纪念赵紫阳和胡耀邦。“六四”公祭事发后,河南郑州警方成立了 “二二专案组”,调查六四公祭事件。2014527日和28日,因公祭案,于世文、陈卫、邵晟东、董广平、石玉、方言、侯帅、姬来松、常伯阳、殷玉生等10人分别于被郑州市公安机关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目前,包括陈卫、常伯阳、殷玉生、邵晟东、石玉、方言、姬来松在内的七人已经先后获释,现在只有于世文、董广平、侯帅三人仍然在押。

于世文、董广平、侯帅简历

于世文:于世文与本案陈卫(女)两人系夫妻,均1968年生,前八九广州学运领袖,六四后入狱年余,后结婚并定居郑州。2011年组织首届“中原论道”。2013年在河北正定举行六四民间公祭,包括前六四学生在内数十人参加,是1989年以来国内首次公开的六四祭奠。201422日再次在河南滑县举行六四民间公祭,数十人参加,并发表四十多人联署的祭文。526日晚被警方从家中带走,27日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72日逮捕,罪名变更为寻衅滋事罪,现羁押于郑州第三看守所。

董广平:1958年生,曾为警察,郑州人。2001-2004年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狱三年。出席2.2公祭现场。526日在洛阳被抓,27日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72日逮捕,罪名变为寻衅滋事罪,现羁押于郑州第三看守所。


侯帅:1981年生,河南荥阳人,曾独立参选人大代表。曾因举报污染企业而被构陷入狱两年。近年积极参与环保、拆迁等维权活动。20131月曾声援南周。出席2.2公祭现场。526日被带走,27日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拘,72日逮捕,罪名变为寻衅滋事罪,现羁押于郑州第三看守所。






孙德胜看守所内遭酷刑虐待 律师将提控告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16日星期二,本网获悉:郭飞雄、孙德胜案中孙德胜在看守所内遭酷刑虐待,陈进学律师将对天河看守所提控告。


陈进学律师称:“201515日下午,陈进学律师在天河看守所会见孙德胜,孙德胜的状况进一步恶化,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和一床毛毯外,其他物品都以孙存在莫须有的违规行为而被没收,看守所还威胁将毛毯拿走。孙德胜被指称莫须有的违规曾经并可能再被带四肢约束带15天,被称为带“背背佳”。孙德胜之前曾以头撞墙要求见驻所检察官而不得,被仓头搰住全身达20多分钟不让孙德胜按铃见驻所检察官。管教还和孙德胜说肯定是辩护律师教唆他进行抗争,天河看守所,我们会控告到底!”

此前孙德胜被关押期间就遭遇不同形式的酷刑。遭同监人殴打,被要求面壁而坐、不得与别人讲话,甚至在湿冷的冬季,不准家属和朋友送厚衣服暖身,关节炎严重,时常站立困难。对其受到的殴打和虐待,葛文秀律师曾书面向天河区检察院提出意见,旋即遭到答复:“认为不存在你所反映的问题”。孙德胜在押期间,曾以绝食、头撞墙自杀方式对拘押、虐待行为表示抗议。

对孙德胜遭遇酷刑的情况,本网高度关注,将持续报道。
  
孙德胜简历:

孙德胜(孙思火),男,1981124日出生,系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青石镇人,先后就读当地桐梓小学和中学。其父是养路工人,1987年抗旱挖隧道时牺牲。

孙德胜初中时应征入伍,两年后退伍赴温州做保安工作,后在昆山外资企业打工四年,期间曾举牌“废除户籍隔离,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工会关心工人的生存状况”,因之遭到工厂方面殴打。

2010年来广州,投奔好友唐荆陵。

20112月,茉莉花事件期间,在一次朋友聚餐会上展出书法“反对独裁,XX下台,专制不灭,改革白费,推行宪政,实现民主”,后被警察在被关押的刘----辉律师相机中发现,旋即被刑事拘留30天,监视居住103天;期间被殴打虐待,曾一次被吊挂十四小时。

201261日,因有朋友来访,京溪派出所即对孙德胜非法拘留24小时,后非法遣送孙回原籍,孙在广州南站以头撞地自杀抗议,警方遂解除遣送,并赔偿孙3000元钱(实际2500元,截留500元说是请他们吃饭。)

2013224日—311日期间,在广州参加抗议朝鲜核爆活动,被警方强制遣送回原籍,途中遭到押送特警三次殴打。回家治疗期间,得到社会善良朋友的捐助,关爱。

20134月期间,因在武汉、岳阳、长沙、广州等八个城市举牌“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敦促全国人大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于2013813日被广州天河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年1016日被逮捕。2014619日,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同一罪名将孙德胜与杨茂东同案起诉。

孙德胜被拘留期间、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警方非法拒绝律师会见。

(简历系葛文秀 2014731日第7次会见后整理。)

为推动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常州王小琍申请“三公”经费公开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1/24 | 1/24/2015

(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201515,江苏常州王小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第三条有关“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规定,通过邮寄分别向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常州市武进区西湖街道办事处申请公开“三公”经费的政府信息。


该《通知》第三条规定,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由此可见,王小琍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有法律依据的,各级政府应当向王小琍公开。

在此之前,王小琍曾经要求江苏省财政厅公开维稳费,财政厅以“维稳费”系国家秘密而拒绝公开。王小琍不服,向南京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同样以“维稳费”系国家秘密为由,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王小琍不服,向江苏省高院上诉,此案上诉后至今未判。

法律工作者认为,既然“三公”经费应当公开,那么,维稳费就没有理由不公开了。在维稳费中也包括了“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所不同的是,维稳费更是肆无忌惮地挥霍纳税人的钱财,所产生的腐败更为严重。用维稳费设置黑监狱,侵害公民自由权利,明显属于双重犯罪。故要公开“三公”经费,更要公开维稳费。

郭玉闪于2015年1月3日被逮捕(图)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本网获悉:民主维权人士、学者、传知行经济研究所创始人之一、原所长郭玉闪于2015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非法经营罪逮捕。现关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


2014109日凌晨两点,郭玉闪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传唤,同日晚上10点被刑拘。

20141010日,北京传知行所长黄凯平先生被北京警方从北京传知行办公室带走后,至今仍无任何消息。

20141126日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行政主管何正军于晚被带走抄家,现仍无具体消息。

而夏霖律师由于接受郭玉闪妻子委托,担任辩护人,竟然也遭抓捕。

新年伊始,郭玉闪传出被逮捕的消息,估计黄凯平、何正军处境也不容乐观。

郭玉闪,男,1977年生,福建莆田人,公共知识分子,北京大学政治经济学硕士毕业,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创始人之一,原所长,《第一财经》特约评论员,原《新青年·权衡》杂志执行主编。主要研究领域为民生、公共政策方面的管制经济学分析,同时多年来一直倡导破除垄断的管制改革。目前参与传知行税收、计程车业、三峡工程等领域的研究。

传知行的全称为“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 传知行创立于20073月。开始由创始人郭玉闪担任所长和理事。传知行致力于调查研究社会转型过程中有关自由与公正的问题与现象。研究主要涉及税制改革、行业管制改革、公民参与、转型经验研究等等。另外传知行还积极举行诸多学术交流活动,也曾参与筹办近期被当局打压解散的“立人乡村图书馆”等NGO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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