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参与 作者:陈树庆
国务院新闻办9月6日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白皮书全面阐释了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的开辟、中国和平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国和平发展的对外方针政策、中国和平发展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以及中国和平发展的世界意义等内容。
通观白皮书,在关乎本国人民(人民,乃全体公民或国民的整体概念)的权利方面,虽然里面也有一些描述可圈可点:"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尊重人权和人的价值,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人民从近代以后遭受战乱和贫穷的惨痛经历中,深感和平之珍贵、发展之迫切,深信只有和平才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只有发展才能实现人民丰衣足食,把为国家发展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作为对外工作的中心任务。";"中国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的民生基础。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继续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继续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依法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充分尊重并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但遗憾的是在全文最关键的内容中,"中国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中国的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竟然没有将人民权利明确纳入国家的核心利益。如此,不免就让我担心,一旦触及到现有的所谓"核心利益",或者以现有自相矛盾、概念模糊的某些"核心利益"为借口,前一段白皮书中载录的、我认为关乎人民权利的"可圈可点"内容是否会再一次沦落到可有可无的从属境地。对照现有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无论国内民众还是海外华人所遭受的诸多苦难,我这种担忧是有道理的。
所谓国家主权,即处理对内对外一切国家事务的权力之源、或者说最终决定权。我们的国家主权,到底是属于不分种族和阶级的全体人民、属于"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还是属于"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宪法自相矛盾的规定中是不明确的,或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理论上被违反公民权利平等的其他宪法内容与条款所限制与压制,在实践中"人民主权"实质上被"政党主政"所虚置,甚至执政党本身都被毛泽东等"枪杆子里出政权"的"伟大领袖"所挟持。所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权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还需要进一步的去伪存真,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与完善;而要实现"人民主权"关键是人民的权利还需要切实得到尊重与保障,人民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意识还需要更加广泛与深刻的觉醒,人民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组织、发展而变得更加强大。全体中国人民,不分种族、职业、地域、信仰等区别,也包括我们中国民主党人、有良知的中国共产党人等等,都还有许多"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要做。
所谓国家安全,当然包括"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白皮书在归纳国家核心利益上不分析每项所谓"核心利益"的具体内涵及相互联系,仅仅作一简单的概念罗列,是缺乏逻辑性和严谨性的。我们中国民主党人主张人民权利(包含关乎人民整体权利的抽象法律规定与国家政策,也包括每个公民权利的具体落实)应为国家核心利益的应有之义,当然,保障和和捍卫人民权利也就是国家安全的应有之义。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三反五反、大跃进引发的大饥荒、文革期间的社会大动荡与大内斗、89年对北京和平集会民众的血腥镇压、改革开放中发生的大规模掠夺性的不公平公正与合理补偿之"下岗"、"强征"、"强迁"、直至今日仍旧在继续发生的许多政治迫害案件,就是在内政上始终无视公民人权、没有将人民权利纳入国家核心利益的必然结果。不义于内,安能取信于于外?所以我们中国民主党人认为,国务院新闻办9月6日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没有将人民权利纳入国家核心利益,是最大的缺陷,还难以充分实现发表该白皮书所期望实现的目的。
也正由于始终忽视及没有将人民权利纳入国家的核心利益,不仅国内民众历经苦难,即使身处海外的华人也不能幸免于难。由于中共当局长期以来实质上将其统治特权当做压倒一切的"国家核心利益",在与自己的政敌――退守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争夺外交资源,为推卸自己曾经利用"统一战线"向周边国家输出共产主义革命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不惜牺牲甚至广大华侨的中国国籍权利、怠于行使祖国应有的国家保护侨民责任,导致海外华侨尤其是东南亚各国以印尼为代表的一再排华甚至血腥屠杀华侨事件。时至今日,不但仍旧没有反省,甚至在广大中国民众大量留学、经商、定居欧、美、亚、非和澳洲的情况下,还在接连不断地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机关与驻外机构刁难、剥夺中国公民包括"回国权利"在内的国籍权利。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如果我们不以身作则将自己的人民权利纳入国家的核心利益加以保护,仅以"平等互利"、"相互尊重主权"来自我表述、自我安慰,实质上一味的"软弱、谦让、妥协"之外交政策,不仅国家的其他核心利益如领土已经一再吃亏、海内外中国人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权利保障,就是"和平发展"的愿望也会受到贪得无厌的某些恶邻一再侵犯与挑衅,不信,就继续走着瞧!
《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主要是给外国人看的,在这里我们就不妨简单地例举几个在世界上普遍受到尊重的大国,如何不卑不亢、认真负责地在公开的外交政策中体现将人民权利纳入国家核心利益应有之义的:以色列政府说,只要安全受威胁的是犹太人,不论他是什么国籍,无论何时何地遇到何种困难,也不管需要花多大代价,以色列政府都有责任和义务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守护全球犹太人,是以色列的至高国家利益;美国政府说,只要美国人在海外遇到安全问题,向美国政府求援,美国政府不问族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援救,必要时会动用政治、经济甚至军事力量来进行保护,不问族裔!
以色列人拥有的悠久文化,我们拥用;美利坚人拥用的辽阔国土,我们拥用;全世界所有国家的人民所拥用的勤劳与智慧,我们也都拥有。那么别人所拥有的力量与尊严,为什么我们没有?如果在国内,我们自己的公民权利还得不到伸张和有效保障之时,我们主要应责怪自己为中国的民主自由事业努力不够、贡献不多,甚至还有必要作出更大牺牲去奋斗的准备;但在海外,当中国人的人身、财产、尊严与自由一再受到侵害时,就会问我们的祖国,你到底在保护我们还是只想控制甚至是抛弃我们?你拿什么来保护我们,我的祖国?不想《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竟然没有将人民权利(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全体公民权利,管辖范围外的护侨责任)明确纳入国家的核心利益,这样的白皮书无疑是让全体中国人民失望的,也肯定让外人从中看出了其中缺乏坚实基础的外强中干,看来我们以"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为宗旨的外交,因其本身的致命缺陷还将一如既往地在桥矫揉造作之修饰中继续被动下去……。
作为一个中国民主党人对政治、外交的认知,我认为国家的核心利益应归纳为:"1、国家主权(主要指对外的独立自主),2、领土的统一与完整,3、人民权利的保障,4、民主法治之宪政制度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发展,5、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国际贸易畅通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五个方面。国家安全以及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内容就是以发展经济、建设强大国防(不仅指军队、装备、设施、训练、通讯指挥、后勤保障、纪律等,也包括情报、防反间谍的有关法律和措施)为坚实的基础与后盾,建立广泛的国际邦交与国际磋商机制为辅助,以保护我们国家的这些核心利益为重,立足于人类希求和平与自由的普遍正义,尊重和运用国际法与国际惯例之规定,以利交利、以礼待礼、以义报义、以犯相犯的对等原则,独立自主地处理好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并在国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整个国际社会的和平、文明与发展做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负责任的贡献。
我们衷心地希望,在我们全体国人的努力下,下一次国务院新闻办再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时,会有实质性的、将人民权利纳入国家核心利益加以保护的改进!
陈树庆
2011年9月8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国务院新闻办9月6日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白皮书全面阐释了中国和平发展道路的开辟、中国和平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国和平发展的对外方针政策、中国和平发展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以及中国和平发展的世界意义等内容。
通观白皮书,在关乎本国人民(人民,乃全体公民或国民的整体概念)的权利方面,虽然里面也有一些描述可圈可点:"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尊重人权和人的价值,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中华民族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人民从近代以后遭受战乱和贫穷的惨痛经历中,深感和平之珍贵、发展之迫切,深信只有和平才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只有发展才能实现人民丰衣足食,把为国家发展营造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作为对外工作的中心任务。";"中国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夯实社会和谐的民生基础。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继续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继续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和民族区域自治,依法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充分尊重并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但遗憾的是在全文最关键的内容中,"中国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中国的核心利益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竟然没有将人民权利明确纳入国家的核心利益。如此,不免就让我担心,一旦触及到现有的所谓"核心利益",或者以现有自相矛盾、概念模糊的某些"核心利益"为借口,前一段白皮书中载录的、我认为关乎人民权利的"可圈可点"内容是否会再一次沦落到可有可无的从属境地。对照现有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内容、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无论国内民众还是海外华人所遭受的诸多苦难,我这种担忧是有道理的。
所谓国家主权,即处理对内对外一切国家事务的权力之源、或者说最终决定权。我们的国家主权,到底是属于不分种族和阶级的全体人民、属于"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还是属于"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宪法自相矛盾的规定中是不明确的,或者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理论上被违反公民权利平等的其他宪法内容与条款所限制与压制,在实践中"人民主权"实质上被"政党主政"所虚置,甚至执政党本身都被毛泽东等"枪杆子里出政权"的"伟大领袖"所挟持。所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权的概念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还需要进一步的去伪存真,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的"改革"与完善;而要实现"人民主权"关键是人民的权利还需要切实得到尊重与保障,人民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意识还需要更加广泛与深刻的觉醒,人民参与国家政治事务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组织、发展而变得更加强大。全体中国人民,不分种族、职业、地域、信仰等区别,也包括我们中国民主党人、有良知的中国共产党人等等,都还有许多"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要做。
所谓国家安全,当然包括"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白皮书在归纳国家核心利益上不分析每项所谓"核心利益"的具体内涵及相互联系,仅仅作一简单的概念罗列,是缺乏逻辑性和严谨性的。我们中国民主党人主张人民权利(包含关乎人民整体权利的抽象法律规定与国家政策,也包括每个公民权利的具体落实)应为国家核心利益的应有之义,当然,保障和和捍卫人民权利也就是国家安全的应有之义。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三反五反、大跃进引发的大饥荒、文革期间的社会大动荡与大内斗、89年对北京和平集会民众的血腥镇压、改革开放中发生的大规模掠夺性的不公平公正与合理补偿之"下岗"、"强征"、"强迁"、直至今日仍旧在继续发生的许多政治迫害案件,就是在内政上始终无视公民人权、没有将人民权利纳入国家核心利益的必然结果。不义于内,安能取信于于外?所以我们中国民主党人认为,国务院新闻办9月6日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中没有将人民权利纳入国家核心利益,是最大的缺陷,还难以充分实现发表该白皮书所期望实现的目的。
也正由于始终忽视及没有将人民权利纳入国家的核心利益,不仅国内民众历经苦难,即使身处海外的华人也不能幸免于难。由于中共当局长期以来实质上将其统治特权当做压倒一切的"国家核心利益",在与自己的政敌――退守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争夺外交资源,为推卸自己曾经利用"统一战线"向周边国家输出共产主义革命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不惜牺牲甚至广大华侨的中国国籍权利、怠于行使祖国应有的国家保护侨民责任,导致海外华侨尤其是东南亚各国以印尼为代表的一再排华甚至血腥屠杀华侨事件。时至今日,不但仍旧没有反省,甚至在广大中国民众大量留学、经商、定居欧、美、亚、非和澳洲的情况下,还在接连不断地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机关与驻外机构刁难、剥夺中国公民包括"回国权利"在内的国籍权利。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如果我们不以身作则将自己的人民权利纳入国家的核心利益加以保护,仅以"平等互利"、"相互尊重主权"来自我表述、自我安慰,实质上一味的"软弱、谦让、妥协"之外交政策,不仅国家的其他核心利益如领土已经一再吃亏、海内外中国人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权利保障,就是"和平发展"的愿望也会受到贪得无厌的某些恶邻一再侵犯与挑衅,不信,就继续走着瞧!
《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主要是给外国人看的,在这里我们就不妨简单地例举几个在世界上普遍受到尊重的大国,如何不卑不亢、认真负责地在公开的外交政策中体现将人民权利纳入国家核心利益应有之义的:以色列政府说,只要安全受威胁的是犹太人,不论他是什么国籍,无论何时何地遇到何种困难,也不管需要花多大代价,以色列政府都有责任和义务向他们伸出援助之手。守护全球犹太人,是以色列的至高国家利益;美国政府说,只要美国人在海外遇到安全问题,向美国政府求援,美国政府不问族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援救,必要时会动用政治、经济甚至军事力量来进行保护,不问族裔!
以色列人拥有的悠久文化,我们拥用;美利坚人拥用的辽阔国土,我们拥用;全世界所有国家的人民所拥用的勤劳与智慧,我们也都拥有。那么别人所拥有的力量与尊严,为什么我们没有?如果在国内,我们自己的公民权利还得不到伸张和有效保障之时,我们主要应责怪自己为中国的民主自由事业努力不够、贡献不多,甚至还有必要作出更大牺牲去奋斗的准备;但在海外,当中国人的人身、财产、尊严与自由一再受到侵害时,就会问我们的祖国,你到底在保护我们还是只想控制甚至是抛弃我们?你拿什么来保护我们,我的祖国?不想《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竟然没有将人民权利(国家主权管辖范围内的全体公民权利,管辖范围外的护侨责任)明确纳入国家的核心利益,这样的白皮书无疑是让全体中国人民失望的,也肯定让外人从中看出了其中缺乏坚实基础的外强中干,看来我们以"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为宗旨的外交,因其本身的致命缺陷还将一如既往地在桥矫揉造作之修饰中继续被动下去……。
作为一个中国民主党人对政治、外交的认知,我认为国家的核心利益应归纳为:"1、国家主权(主要指对外的独立自主),2、领土的统一与完整,3、人民权利的保障,4、民主法治之宪政制度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发展,5、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开发、国际贸易畅通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这五个方面。国家安全以及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内容就是以发展经济、建设强大国防(不仅指军队、装备、设施、训练、通讯指挥、后勤保障、纪律等,也包括情报、防反间谍的有关法律和措施)为坚实的基础与后盾,建立广泛的国际邦交与国际磋商机制为辅助,以保护我们国家的这些核心利益为重,立足于人类希求和平与自由的普遍正义,尊重和运用国际法与国际惯例之规定,以利交利、以礼待礼、以义报义、以犯相犯的对等原则,独立自主地处理好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并在国家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整个国际社会的和平、文明与发展做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负责任的贡献。
我们衷心地希望,在我们全体国人的努力下,下一次国务院新闻办再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时,会有实质性的、将人民权利纳入国家核心利益加以保护的改进!
陈树庆
2011年9月8日完稿于中国杭州
0 评论:
Speak up your mind
Tell us what you're think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