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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民主维权人士沈良庆遭警方带走 被治安拘留13天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5/31 | 5/31/2015

(维权网信息员申原、刘云报道 2015年5月5日 傍晚19:37,安徽著名民主维权人士沈良庆的儿子通过网络告知:“我父亲不知所踪,家门口来了两个警察”。


随后晚上9点50,安徽民主人士尹春在具体介绍说:“刚接到沈良庆儿子电话,沈良庆今晚9点之前被警方从家里带走,罪名: 煽动民族仇恨。据沈良庆儿子说,他7点多从外面回家,见到两名警察在门外要求进屋,被其拒绝,后来外出溜狗的沈良庆也和警察到门口,警察进屋进行了搜查,带走了沈良庆的电脑,并在9点左右将沈良庆从家带走。沈良庆儿子说,警察没有给他传唤证,但允诺会补给沈良庆。警察带走沈良庆的具体原因仍然不详。前段时间沈良庆跟我说,他在推特上发起了要求释放高瑜的个人举牌照片,并说有可能会有事,但这与“煽动民族仇恨”似乎没有什么联系。”

对沈良庆先生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最新消息:沈良庆5月6日凌晨1点多打电话给他儿子,告知他被治安拘留13天。目前拘留书尚未送达家属手中,沈良庆到底因何事被拘仍然不清楚。

浦志强入狱一周年 案件被再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 天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本网刚刚获悉:浦志强律师案从2015年5 月5 日起再延长审查起诉期限15 天。当局在浦志强案上,利用程序所有能用足的时间,都已经用足了。


而今天(2015年5月4日星期一)是浦志强入狱一周年。浦志强律师是去年5月3日参与了一次纪念天安门事件25周年讨论六四事件的家庭聚会,随后第二天被抓捕。

北京警方于2014年11月13日将浦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罪名包括“颠覆国家政权”等。对浦志强的指控竟然涉及罪名有四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及“非法获得公民个人信息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或“分裂国家罪”。此消息传出后,令舆论哗然。

2014年12月,浦志强案被北京检察院二分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2015年1月13日,浦志强案被检方退回警方补充侦查一个月到期。随后,检方要求第二次补充侦查,3月1日浦律被警方第二次送检期满,后检方又要求再延长15天期限。当局以各种方式延长此案的进展,现在已经用足。

浦志强身患糖尿病一直在注射胰岛素,曾经常被长时间提审,有时达10小时。

对浦志强案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人权捍卫者”向国内征集“酷刑”信息公开志愿者公告

(维权网信息员刘阳报道)2015年5月4日,推特上以名叫“人权捍卫者”的网友向中国大陆公开征集联合国审议中国“酷刑”国家报告的信息公开申请志愿者,以下是公告全文:


大家好,2015年5月到11月,联合国将对中国政府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的第六次报告】进行审议,我们对中国政府该报告的第72段,74段有些疑问,因此需要国内志愿者的协助。

我们已经设计了一系列信息公开,志愿者只需要将这些信息公开申请表打印出来,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用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邮寄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就可以(请邮寄后及时去邮局打出查询回执)如果15个工作日(约21天)后,没有收到答复,再去本地中级人民法院或者北京外交部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外交部,(最好将信息公开申请分成若干组,同时分别向“北京中院”您居住地中级法院,国务院申请复议或者起诉)不管最后外交部如何答复,法院是否立案,只要拿到一个书面的盖有公章的文书,就算成功。

附件里面,有一份中国政府的第六次报告全文,大家也可以自己下载研究,自己就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向外交部申请信息公开,如需帮助,也请与telegram:人权捍卫者邮箱:rqhwz@tuta.io联系。

文书拿到后,请将文书扫描件发到rqhwz@tuta.io(建议大家去申请一个自己的tutanota邮箱,申请地址:https://app.tutanota.de/#register这是一个点对点加密邮箱,目前安全度比gmail更高,并且是中文界面,暂时还没有被屏蔽)

温馨提示:鉴于中国政府此前将因为要求参加撰写人权报告的曹顺利律师迫害致死,做这个信息公开可能会有不可预测的风险,需要志愿者自己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然后再付诸行动。

不管志愿者在做出这个行动后收到任何打击报复,请告诉我和你的家人,通过rqhwz@tuta.io保持联系,我们将尽力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另外,参与所有类似行动的志愿者都应当受到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的保护,一旦因此次行动遭受打击报复,联合国总秘书长下设专门关注“报复”的机构会负责问责中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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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两地访民纪念五四要求民主宪政(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健报道)今天2015年5月4日星期一,是五四青年节,京、沪两地访民用自己各种各样的独特方式纪念这个节日。其中,正在北京上访的上海籍盲人陈永成、胡忆中、及遭遇司法腐败的胡颖梅在天安门撒传单;蔡志国、伍立娟、吴继新、侯敏玲、罗志淑、林秀丽、丁亚军、孙金秀等来自于全国各地的维权代表在北京南站拉横幅,表达反腐败、反官僚、反封建的诉求;上海访民颜兰英、郑培培、顾中妹、王忠泽、王永凤等则在黄浦江畔拉横幅,表达追求民主宪政的诉求。


发生在1919年5月4日的五四运动,起因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巴黎和约”居然将中国的国家利益转手给日本,并漠视作为战胜国的中国代表在和会上提出废除外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撤退外国在中国的军队和取消“二十一条”等正义要求。北京的知识青年和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中下阶层广泛参与的一次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腐败政府等多形式的爱国运动。“五四运动”的精神是民主与科学。

五四运动过去已97年了,国际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绝大部分国家都已经进入了三权分立的现代政治民主的文明制度,可中国除了改革开放后依靠“山寨”能力实现了经济上的大踏步追赶外,政治体制依旧是一党独裁制度,而专制制度更将腐败“发扬光大”,平民百姓依旧遭官僚欺压。





陈启棠(天理)煽颠案被捕已逾四月 律师不允会见 也不准取保

(维权网信息员张兵报道)2015年5月3日星期日,本网获悉: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陈启棠(天理)至今已经被批准逮捕四个多月,现被第二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律师仍不得会见。

据陈启棠代理律师刘晓原先生介绍:陈启棠是去年11月25日被带走刑拘,去年12月31日被批准逮捕,羁押于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逮捕两个月后,即在今年2月28日侦查羁押期限到期时,又被延长了一个月的羁押期限。3月9日,南海区警方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移送佛山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侦查。现案件正在第二次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之中。如从刑拘算起,天理已被羁押五个多月,至今不允许律师会见,不同意取保候审。

对陈启棠(天理)煽颠案的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陈云飞先生被已当局以“煽动颠覆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名执行逮捕(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5年5月3日星期日,本网获悉:著名民主维权人士陈云飞2015年4月30日,经四川新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名执行逮捕。现在羁押在四川新津县看守所。




刘卫国律师:北京宋庄艺术家“追魂”涉嫌寻衅滋事案会见通报(图)

2015年4月29日,辩护律师刘卫国第三次赴北京通州看守所会见了追魂。转达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他的问候,告知他案件已经于4月27日再次退补侦查。


追魂对大家持续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对于通州看守所将其“列为二级风险人物管控。强化收押入所、附物检查、安全管控、狱情收集、监区医疗、家属送物、律师会见”的内部通知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怒!要求律师就通州区看守所《管控情况报告》中所暴露的四次“看守所以律师资格审查为由,收下相关材料,告知其等通知会见”的恶意阻挠其本人及其他涉案人员律师会见权的违法行为提出控告!要求律师就通州看守所在本案六名被羁押人员身边安插“耳目”(官方原文如此)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违法责任。

追魂还表达了对家人的思念关爱之情,对于不能在5月4日陪女儿过8岁生日,感到无比痛心!

本律师将立即启动各种控告程序,依法维护追魂(原名刘进兴)的合法权益!  

辩护人:刘卫国 2015.4.30


刘正清律师:张圣雨案通报——曾被铁链钉在床上(手带手铐,脚用脚镣钉在床上不能活动),时间长达15天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5/28 | 5/28/2015

今天下午(2015年4月29日)我终于会见到关押长达七个月之久的张圣雨(张荣平)。


张告:其右脚很疼,要看守所医生带他到医院去检查,医生只是看了一下,但没有带他到医院去检查。2014年10月3日被广州市国保支队第一大队抓捕,当时国保没有向他出示拘留证,后来找他们要,他们就给了一张复印件,还扣押了他4张银行卡、身份证、手机、钱350元,除手机有扣押清单外,其余都没扣押清单;第二天(2014年10月4日)因喊 “打倒共产党”、“消灭独裁政府”、“废除一党专制,建立民主中国” 口号,被管教打了,后又用铁链将其钉在床上(手带手铐,脚用脚镣钉在床上不能活动),时间长达15天。第二天管教查仓时,因其躺在床上没起来,管教就用手铐砸他的头,他当时很气愤就用带铐的双手回敬了他一下,结果手铐将该管教的手划破,后来该管教说他袭警,张说:“是你先打我,我自卫还击”,因该管教过错在,看守所也就没有认真追究——反正当时张圣雨是抱着死的心态,因而就不怕他们。

刘正清律师:唐荆陵案通报——狱中绝食两天纪念林昭和六四

今天下午(2015年4月29日)会见了唐荆陵,他要我转告关心他的网友:


1、他给广州市检察院写了辩护材料,根据《刑诉法》的规定,检察院在提出起诉前应听取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但到目前为止承办检察官仍未来听取他的意见。要看守所干警转告也没有回复。希望承办检察官来听取其意见。

2、4月26日(426)是六四静思节的发起日,4月29日是林昭纪念日,这二天唐荆陵都在狱中分别绝食了一天(共二天),以纪念为追求民主自由而献身的先烈们,同时也是寻求与目前还在外面行动的勇士保持心灵的慰藉!

陈建刚律师维权团成立声明

鉴于:2015年4月20日,陈建刚律师与李春富律师在江苏省丰县法院出庭辩护期间,因为当庭指出审判长孙武正侵犯当事人权益、违法审判、伪造庭审笔录等违法事项,被孙武正法官指使四至五名法警将陈建刚律师反剪双臂,架出法庭,并关押在丰县法院关押被告人的羁押室。


鉴于:《律师法》第36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惊闻上述事实,对照律师法的规定,我们认为孙武正法官的行为不仅仅涉及侵害当事人权益、违法审判、伪造庭审笔记等行为,且已经侵害辩护律师人身权益,涉嫌非法拘禁犯罪。

同样作为律师,我们对陈建刚律师的遭遇感到震惊,更为震惊的是在丰县法院居然有这种知法犯法的法官存在。为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为贯彻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同样也为了清除丰县法院知法犯法的害群之马,现正式成立为陈建刚律师维权律师团,本律师团将致力于依法追究孙武正法官的违法、犯罪责任。

律师团召集人:
山东刘卫国律师13518610665

律师团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山东律师刘卫国
广东律师庞 琨
山东律师赵永林
山东律师刘金湘
山东律师王学明
山东律师岳金福
山东律师赵和绪
山东律师许付桂
山东律师刘书庆
山东律师司徒一平
山东律师付永刚
北京律师梁小军
山东律师李仲伟
山东律师刘 彦
山东律师郑 湘
河南律师张俊杰
山东律师徐红卫
山东律师舒向新
湖南律师蔡 瑛
山东律师路云龙
山东律师周云昌
河南律师常伯阳
山东律师李永恒
山东律师徐 忠
广东律师葛永喜
山东律师袭祥栋
山东律师路国正
广东律师蒋援民
山东律师姜玉清
山东律师刘 峰
湖南律师陈以轩
山东律师刘金滨
山东律师许桂娟
北京律师李春富
山东律师张维玉
北京律师胡贵云
北京律师李长青
北京律师蔺其磊
山东律师张金武
山东律师王振江
北京律师王 兴
山东律师李金星
山东律师张 凯
北京律师兰志学
北京律师余文生
广东律师王全平
广东律师葛文秀
陕西律师常玮平
山东律师张 海
湖南律师余仁财
北京律师张耀军
四川律师王万琼
北京律师周世锋
河南律师马连顺
广东律师王祥林
广东律师吴魁明
湖南律师王海军
河南律师孟 猛

维权团报名方式:
1、执业省份➕姓名
2、群内报名@刘金湘
3、短信报名发送信息至18654659989

贾灵敏案——公民致河南高院张立勇院长第一封公开信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立勇院长:


我们是贾灵敏义务普法的受益者和中国强拆的受害者,来自湖南长沙、衡阳、湘潭、株洲;山东平度、济南、临沂、淄博、东营;江西宜黄;辽宁沈阳、营口;江苏无锡;河北邢台、石家庄;河南郑州、洛阳、新乡、安阳、焦作;浙江杭州……

我们之所以关注贾灵敏、刘地伟被指控寻衅滋事案,是因为他们为强拆受害者义务普及法律知识,引导我们依法、理性维权,于国于民有功,于我们有情有义。

欣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立勇院长2010年3月10日向社会公开承诺,“一,(公民)来旁听(案件)不需要预约;二,凭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旁听;三,旁听的时候可以随时进去、随时出来;四,不能因为法庭的空间面积影响旁听。如果来旁听的人很多的话,要及时更换审判庭,不允许以法庭太小为由拒绝旁听。”

然而,在本案开庭之前,郑州当局一些做法可谓匪夷所思:将如此重大、众所关注的案件放在交通食宿极为不便的郊县偏远山村法庭。我们到达后,当地宾馆工作人员称接派出所通知,“月底之前,非巩义人概不接待。”所以我们被迫搭帐篷,在雷雨之夜露宿野外。为了不错过旁听,4月27日凌晨5时前便有大批公民赶到河洛法庭门外。不到6时,通往该法庭仅有的两个路口拉起了警戒线,即使该村的村民也不能进入。随即,我们被大批便衣、特警以“上级命令”为由强行驱逐出警戒线。在此期间,我们以张立勇院长的公开承诺和巩义市法院特别注明“允许旁听”的开庭公告表达抗议,并与之辩驳,终归无效。终其整个庭审,我们被隔离在距河洛中心法庭数百米之外,只能遥望法庭,诚心祈祷贾灵敏、刘地伟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公平公正审理。

旁听贾灵敏、刘地伟案的经历,让我们对河南法治无比寒心。堂堂高院院长的公开承诺竟如此儿戏。司法公信何在?此案尚未开庭,我们已经对司法公正完全丧失信心。我们彻底地由失望到绝望。

有鉴于此,我们真诚建议张立勇院长向河南省人民、全国人民公开道歉!并公开收回关于保障公民旁听权利的四项无法兑现的承诺,以免为天下人耻笑。

湖 南 长 沙 陈文忠
湖 南 长 沙 曾顺华
湖 南 长 沙 张宇香
北 京 丰 台 道 长
黑龙江 鹤 岗 秦兰英
黑龙江 哈尔滨 孙东生
湖 北 恩 施 王申红
陕 西 汉 中 姚建清
河 北 承 德 裴国动
河 北 石家庄 张 占
河 北 石家庄 牛领钗
江 西 南 昌 龔新華
北 京 西 城 泉健虎
江 苏 南 京 许 娟
江 苏 常 州 李 林
湖 南 株 洲 陈燕慧
湖 南 长 沙 眭建平
江 西 萍 乡 刘永平
吉 林 徐翊民
湖 南 欧彪峰
新 疆 昌 吉 胡 军
广 东 深 圳 张南轩
山 西 介 休 李发旺
北 京 丰 台 翟岩民
河 南 肖书勋
湖 南 长 沙 沈佑斌
湖 南 长 沙 赵 伟
四 川 成 都 王蓉文
四 川 袁 立
福 建 望云和尚
河 南 郑 州 苏花娣
河 南 郑 州 冉媛媛
河 南 郑 州 孙 倩
黑龙江 哈尔滨 赵桂荣
黑龙江 牡丹江 王金玲
福 建 何宗旺
常州旅日华侨 杨彩英
湖南长沙 张慧
湖南长沙 杨林
江苏南通 沈军
江苏常熟 顾义民
江苏常熟 徐燕

《百年宪政》制片人沈勇平先生今刑满出狱(图)

(维权网信息员张兵报道):今天(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因摄制八集纪录片《百年宪政》获刑一年的沈勇平刑满出狱,其状态良好。


沈勇平是在2014年4月28日被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带走,警察对沈勇平进行了抄家。第二天沈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6月5日,被批准逮捕。9月2日被北京朝阳区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起诉。

12月30日沈勇平因摄制八集纪录片《百年宪政》被指控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在北京巿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沈勇平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沈勇平先生是第一个因纪录中国宪政历程而失去自由的人。

沈勇平:男,34岁,北大法学学士,2014年初他出版了《容共与分共:还原国民革命》一书,另策划了《宪政》电子月刊以讨论时政问题。2013年他通过网络筹款等方式而拍摄的纪录片《百年宪政》,是沈勇平最受人关注的作品。该纪录片在大陆遭到禁播,网上宣传也遭封锁。建三江扣押四律师事件时,沈建平还曾网络悬赏征集建三江官员的贪腐证据。

著名民主维权人士刘萍狱中仍腹泻不止 称绝不认罪

(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5年4月27日星期一,本网获悉:著名民主维权人士刘萍狱中仍腹泻不止,治疗没有效果,称绝不认罪。


据刚刚探监结束的刘萍女儿廖敏月说:“探望母亲已结束,得知腹泻还是每天最少两次,今日上午就腹泻了三次,说是可能看守所留下的后遗症,有就医,但是没有效果,每个月只能用500,不过她不工作可能就不能用,其他生活物资充足让大家不要担心,并向所有帮助过关注过他的朋友问问好,并表达感谢,并且,她希望接受律师对她被新钢公司开除一事的法律援助,因为目前家属和他本人都没有收到他的开除通知,但是所有的工资退休金都停止了。她希望能得到律师的法律帮助!最后她告诉我,她在监狱里面其他人对她一切都好,就有点类似猪一样被圈养着!”

刘萍女儿说:“最后,刘萍告诉大家,她至今不认罪!她坚信自己无罪!”

对于刘萍女士在狱中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传知行公布警方指控的“非法出版物”清单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5/27 | 5/27/2015

来源:传知行通讯


北京市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公开后,国内外的朋友们很关心警方指控的1万9千余册“非法出版物”究竟是些什么东西,传知行的同仁们才想起该让众师友周知此事,以免造成“不明真相”围观之嫌。本来这些资料传知行网站上都有,可惜去年10月被关闭,很多报告的封面图片都无法找到了。

据初步统计,自2007年3月成立以来,传知行发布的研究报告、讲座文集等共31种。这些报告多数通过印刷厂印制,2013年发布的研究报告没有印刷,仅有少量打印稿。

不过需要再次声明的是:传知行的研究资料均系免费赠阅,从未收取分文。

以下就是这些“非法出版物”的清单:
  
2007
《税收的真相》
2008
《“税收与中国经济困局”特辑》
《新型合作医疗:回顾与展望》
《转型中国的心思与意念——“公民转型论坛”文选》(第一辑)
2009
《追问“阳光财政”》
《数量管制政策之恶》
《新西兰出租车行业管制改革经验研究》
《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研究》
《转型中国的心思与意念》(第二辑)
2010
《约租车市场调研报告:中国&纽约》
《行政强制立法:展望与批评》
《“底层访谈”系列:“黑车”司机访谈录》
《转型中国的心思与意念》(第三辑)
《思想的蝴蝶:高校人文讲座24讲》
2011
《“重复征税”特辑》
《涨价能破解出租车困境吗》
《我们能从伦敦经验学到什么》
《农民工看病谁买单:新农合的前世今生》
《流动与留守之间——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
《“底层访谈”系列:农民工访谈录》
《思想的蝴蝶》(第二辑)
2012
《为“黑车”正名》
《奥斯汀出租车业调查报告》
《病合国家医:农民工的医疗保障研究报告》
《高歌下的危机——农民义务教育问题管窥及简论》
《“底层访谈”系列:打工者访谈录》
2013(未印刷,属打印件)
《农民工的伤与痛:农民工工伤职业病问题研究报告》
《以平等保护求解新移民子女教育困局》
《“底层访谈”系列:不向命运低头》

《三峡挽歌》

上海5.15群体冤案冤民祭奠林昭遭警察驱散,野蛮时代还在延续(图)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5/05/26 | 5/26/2015

(维权网信息员钟欢报道)2015年4月29日下午,上海5.15群体冤案冤民吴玉芬、尹慧敏、徐佩玲、谢金华、郑培培、虞春香、石萍、颜兰英、金妹珍、严燕文和劳教冤民裘美莉在去祭奠林昭墓活动的路上遭遇八十多名警察、防暴警察、国保的拦截;有一50多岁的男子走在路上,被数名警察不问青红皂白暴打,上海众冤民上前责问警察为什么打他?!当即遭20多名警察、防暴警察、国保围拢,查身份证并拍照,然后强行驱散。


50年前(1965年5月3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把因为勇于说实话,说了反动派不爱听的话,追求民主自由,追求公民权利的林昭枉判,后被迫害至死!

50年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长宁区人民法院、徐汇区人民法院、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黄浦区人民法院(2014年12月25日)把说实话,,说了上海当局不爱听的话(“亚信峰会成压信疯会/压信访压信仰压信息/请求习近平关注人权。”和“亚信峰会上海主题为/加强暴政、打压、欺诈/堵死信访渠道不解决”),在程序彻底、严重违法,又毫无犯罪迹象的铁证面前 ,以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枉判虞春香、石萍、吴玉芬、尹慧敏、颜兰英、徐佩玲、谢金华、金妹珍、郑培培有期徒刑8个月(已被非法关押了7个多月),严燕文被枉判管制5个月(已被非法关押了2个多月,折抵管制4个多月)。

吴玉芬:13126574716;石萍:13818313059;徐佩玲:18121439381;郑培培:02153963826;虞春香:13269685635;谢金华:13761738697;



中国选举观察(2015)之九——河北承德市三级政府在处理贿选案件时装疯卖傻(图)(之三)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


三、承德县政府对待贿选村官案件同样是装疯卖傻

2013年8月29日,杨庆松收到下板城镇政府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因其不服答复意见,当天就向承德县信访局申请复查。但信访局的李大新再次拒绝受理杨庆松的复查申请。

李大新拒绝受理杨庆松复查申请的理由是,杨庆松信访事项,涉法诉讼。即2012年5月8日,下板城镇政府在对杨庆松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中说的杨庆松“反映(张玉平)在选举中,多次对信访人(杨庆松)进行造谣和诽谤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虽然《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不服答复意见的可以向作出答复意见书的上级政府提出复查申请;虽然中共承德县政法委书记刘洪彬在接待杨庆松上访时答应过,“不服下板城镇政府《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可以向县信访局提出复查申请”,但信访局的李大新就是拒绝受理杨庆松的复查申请。

杨庆松在申请复查无门的情况下,于2013年9月21日进京越级上访。

在杨庆松进京上访近两个月后的11月18日,承德县政府受理了杨庆松的复查申请。

2013年12月31日,承德县政府在致杨庆松的《信访事项复查答复意见书》中说,警方“随机对41户村民进行了询问笔录”,“9户称得到了张玉平的钱”,“9户共涉及金额2700元。在调查过程中,得钱选民称自己得到了‘每票一百元’,但并不影响自己真实选举意愿。”

“承德县人民政府的复查意见”是,“张玉平涉嫌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系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以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张玉平涉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

上述承德县政府对其“自家人”、一位中共党员、一位中共李家沟村支部委员进京上访后的复查答复,是很典型的装疯卖傻行为。

据承德县政府说,是“按照上级部门领导的批示”后,经“公安局民警调查”,确认“9户共涉及金额2700元”,但结果是“张玉平涉嫌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系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杨庆松控告张玉平贿选当选上村委会主任,承德县政府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研究,最后的书面复查答复是“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我们要质问承德县政府,按共产党执政下制订的法律规定,哪一级政府才有权界定张玉平的行为是不是贿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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