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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参加“六四”公祭的石玉、侯帅、方言等人被警方带走扣押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4/05/31 | 5/31/2014



(维权网信息员冯常春报道)本网获悉:昨天(526日)晚上,参加今年22日大年初三举行的“六四”公祭活动河南记者石玉警方被强行带到郑州市二里岗派出所,家里的电脑、硬盘、笔记本、IPAD被查扣。石玉妻子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据刚刚从河南维权人士处得到的确认,被河南郑州警方带走的共有石玉、侯帅、方言三人,都是带着搜查令带走的人,估计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他们都在常伯阳律师那里签了委托书,一会儿常律师将去看人。
据提供信息的知情人士分析:石玉、侯帅和方言今此次被警方带走,很可能与今年“六四”公祭活动有关。与此同时,主持“六四”公祭活动的于世文和陈卫也与外界失去联系。据悉:今年22日,一批各界人士在反对武力镇压的前中共总书纪赵紫阳老家河南滑县举行了“六四”公祭活动,纪念赵紫阳和胡耀邦。“六四”公祭事发后,河南郑州警方成立了由三十多个人组成的“二二专案组”,调查六四公祭事件,先后传唤笔录了四十多人,主持“六四”公祭活动的于世文和陈卫一直被软禁于家中。

西安维权人士马晓明六四25周年前夕被软禁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4/05/30 | 5/30/2014

(维权网信息员王维民报道)本网获悉:从520日开始,西安著名维权人士马晓明已被国保24小时软禁在家中,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这种情况对他经常发生,例如西安召开什么会议,有国际友人或中央领导来西安视察、每年六四纪念日等敏感日,马晓明先生就面临国保对他秘密失踪或“被旅游”,或软禁在家进行严密监视等等迫害。有时因为替访民发声,他还常常遭到中共陕西省黑恶政府非法审讯和殴打、扣押等。

马晓明,1975年到陕西电视台工作,先后任记者、编辑、责任编辑等职。八九民运期间,他在《经济信息》栏目报导了西安学生及市民示威请愿的情况,并参加了有关呼吁书的签字、游行、贴标语、向静坐学生捐款等活动,马晓明因此被处分撤职。1998620日,在西安市公安局政保处办公室被审讯时,公开声明退出中国共产党。

大约从20143月中共两会开始至今,他的电话经常出现无法打入,及在通话中突然中断的问题,这种情况已存在多年,尤以今年最为严重。他曾多次到电话公司投诉:“后来收费人员就说,‘我们查了一下,你的电话是另接了一个线路,受到控制和监听,我们向领导提出来,不能随便监听,要保证人家使用,但是领导说这个我们也做不了主。”

除了自己受到监控之外,马晓明曾透露,他的一些亲友也被连累:〝很多人打进来首先就问,你的电话怎么这么难打,有的说有打了三四十天的打不进来,而且有我的亲友,因为给我打了电话,他们的电话都受到监听。〞马晓明家的互联网及电脑遭人为病毒恶意攻击更是家常便饭。

97年以来,马晓明先生开始无偿为陕西省各地弱势群体维权,历年累计用笔名发表了无数篇维权文章,我们很多陕西访民也因他的无偿帮助案情或多或少有了进展。他常对我们说:“现在回过头来看,失去电视台记者编辑工作,我不但不遗憾、不后悔,而且很庆幸,很欣慰。因为我不需要违心地按照中共的规定,去执行他们的新闻理论、宣传方针、宣传纪律,去维护所谓的党和国家的利益和政治大局。”

马晓明先生是一位非常乐观、智慧、善良、坚强、大度的老人,没有任何自杀倾向,也未身患任何绝症。如果六四25周年纪念日前后马晓明失踪了并且长期找不到下落,一定是被中共陕西省以赵正永为首的各级黑恶政府给暗害了,敬请海内外各大媒体和各界朋友给予高度关注和声援!

自由诗人尾生在长沙举办个人诗歌朗颂会遭监控


(维权网信息员洪宪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5月24日晚上七点多,在长沙湘江一百小区一茶楼长沙公民朋友二十人参加自由诗人尾生举办的个人诗歌朗诵会。会上放映了在东北六四流浪音乐人黄生对六四的回忆,之后与会的诗歌爱好者朗诵了尾生创作的作品。


尾生的诗作反映了中国青年向往自由与对当下社会现实的思索。诗歌朗诵会举行过程中有数个当局便衣过来进行监控,并有参加者都认识的长沙国保在现场全程盯守。但朗诵会仍得以成功举行。


诗人尾生是独立中文笔会作家,原名梁太平。曾参加去年元月《南方周末》事件街头行动,多次受到当局威胁。

维权人士、《零八宪章》签署人王清营被拘押期间遭受酷刑殴打


 
(维权网信息员秦志远报道)本网获悉,523日,河南籍在广东工作的民主维权人士、《零八宪章》签署人王清营的委托律师隋牧青第三次赴广州白云看守所,终于得以会见王清营。

据隋牧青律师介绍:“昨天上午第三次赴白云看守所,终于得以会见王清营。铁窗下的王清营,精神状态尚好。曾被市局国保抽过几十耳光,因其不配合陷害唐荆陵、袁新亭的阴谋。罚蹲地一个多钟,并被强迫每日劳动。监仓约20平米住30余人,睡觉翻身难,每日两餐差过猪食。生活虽苦,已经适应,且受同仓尊敬。”
隋牧青律师还说:“今天下午王清营太太曾洁珊告知,因其为王清营聘请律师,最近一周国保经常来骚扰她,言语粗俗下流,并威胁要搞掉她的工作。她最近鲜与我联系,就是因国保不断威胁、骚扰。而今国保越发猖狂,不但威胁、骚扰自己、家人,还骚扰单位、所在村,令其不胜其烦、不堪忍受!”
516日,竭力推动非暴力公民不合作运动的王清营被警察带走,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且与唐荆陵律师被拘案相关。警察搜查了王清营的家、出租屋及岳母家三处地方,拿走了王清营的手提电脑及他们夫妻俩的手机。搜查是广州市局国保,搜查无任何手续,也未着装、亮证。
王清营现年32岁,河南南阳人。王清营原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教经济学,并担任班主任。因签署《零八宪章》遭到单位施压。 200910月,王清营曾和唐荆陵以及广东资深网络评论人士北风、中文笔会广州会员野渡等人,一起穿上印有“一党独裁、遍地是灾”的文化衫出游,遭到警方扣押。后来经常参与广东一些推动民主的活动,因此也经常被喝茶,这次因参与公民活动遭到刑事拘留。

肖国珍律师为秦永敏被失踪、被侵权公开控告武汉警方



(维权网信息员郑实报道)524日,知名维权律师肖国珍为秦永敏被失踪、被长期侵权公开控告武汉警方。肖国珍律师在《公开控告书》中写道:“据网上公开且为控告人所知的信息,518日上午10点许,秦永敏、赵素利夫妇,在湖北武汉家中被武汉市青山区国保带走,与外界失去联系,至今已达七天。鉴于:秦永敏自201011月刑满获释以来,多次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遭被控告人无故抓捕、抄家;鉴于:此次,当局对秦永敏夫妇限制人身自由,目前未见任何法律依据、法律手续;鉴于:秦永敏已公开声明其“没有任何必要潜影藏行故意失踪”、“绝对不会自杀”;控告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武汉警方对秦永敏夫妇限制人身自由是非法的;秦永敏系被强迫失踪。”控告书全文如下:
公开控告书


控告人: 肖国珍,女,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地区居民,职业:律师。


被控告人: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公安分局及相关责任人。


请求事项:


一、立即无条件释放秦永敏、赵素利夫妇;


二、追究被控告人及相关责任人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刑事责任(如有刑讯逼供、故意伤害、侮辱等任何其他犯罪,应一并处罚);


三、被控告人向受害人提供补救与及时、公正、充分的赔偿,并赔礼道歉、保证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事实和理由:


据网上公开且为控告人所知的信息,518日上午10点许,秦永敏、赵素利夫妇,在湖北武汉家中被武汉市青山区国保带走,与外界失去联系,至今已达七天。


鉴于:秦永敏自201011月刑满获释以来,多次被以莫须有的“罪”名,遭被控告人无故抓捕、抄家;


鉴于:此次,当局对秦永敏夫妇限制人身自由,目前未见任何法律依据、法律手续;


鉴于:秦永敏已公开声明其“没有任何必要潜影藏行故意失踪”、“绝对不会自杀”;


控告人有充分理由认为:武汉警方对秦永敏夫妇限制人身自由是非法的;秦永敏系被强迫失踪。


“鉴于今日中国的严峻时局”,秦永敏曾委托控告人为其“提供各种法律帮助”。


鉴于:作为一名普通公民,依法有权对公权力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控告。


控告人认为:不能再等待。等待就是放纵。正是由于人们的“等待”、“宽容”甚至恐惧,公权力侵犯人权、破坏法治的行为,已经由偷偷摸摸发展到明目张胆。


控告人认为:武汉警方的违法行为,是在制造恐怖,让每一个国人感到不安全——李旺阳“自杀”后,包括秦永敏在内的人们纷纷发表不自杀声明,即为例证——若不立即制止公权力违法,恐怖将继续在这片国土上蔓延。

控告人认为:以侵犯人权的方式实施维稳,就是无视宪法、践踏法治,其结果必然是破坏稳定。

控告人认为:一个人一旦被失踪,所有的法律保护都将荡然无存,失踪者将处于无助状态,失踪者

的亲友亦感到无以言表之痛苦。强迫失踪的行径,损害了一切尊重法治、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社会之基本价值观念。


控告人认为:为秦永敏夫妇的权利控告滥权者,就是在为国人的自由代言。


控告人认为:警方应是公民权利的守护者,而非侵害人。


控告人认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人身自由的罪恶,并不因其流行而变得正当,并不因为“敏感”而变得合法。


控告人认为:哪怕斯世只有一个良心犯,也已嫌多。为建设法治中国,对侵犯人权的任何行为,必须零允许、零容忍。


20101222日,联合国《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正式生效,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任何人有免遭强迫失踪的权利。无论中国是否加入此公约,任何人不得被强迫失踪,乃是基本人权——这是不言自明的人类共识,也是一国是否法治国家的重要尺度之一。

控告人还认为:确保控告人、辩护律师、以及参与调查者得到保护,不得因举报、控告、提供证据而受到虐待、恐吓、监禁及其他任何迫害,亦属必要。


鉴于:20121030日秦永敏先生被本案被控告人强迫失踪,控告人已为此提出控告且网上同步公开,而此次,被控告人再次对受害人实施涉嫌非法拘禁之行为,被控告人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迟到的正义并非正义。特此依法提出控告,望及时依法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以合理方式告知受害者亲属,并,为防止此种事件再次发生,以包括但不限于网上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布,以使控告人得知,并借此震慑犯罪分子、充分保障人权。

此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检察院

控告人:肖国珍

北京时间2014524


附:

一、《秦永敏不自杀及委托律师的公开声明》


秦永敏不自杀及委托律师的公开声明


声明人:秦永敏,男,身份证号:420107195308110531,汉族,住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红钢城17街坊3047号。


因众所周知的原因,本人声明如下:




由于自幼坚持科学的锻炼方式,每天跑步、做气功、冷水浴、俯卧撑等,我身体始终非常健康,如今更是老当益壮;


由于意志坚强、信念坚定、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故毕生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勇于担当,没有任何必要潜影藏行故意失踪;


作为异议人士,本人在和当局工作人员交往中始终尊重对方的人格和工作,在被控制时服从其“依法”做出的限制性规定,从不与之发生肉体冲突,对其过激行为(如有)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作为守善法、尊美德的公民,本人严守交通规则,从不和他人发生肢体冲突,从不去任何娱乐场所,更不要说色情场所,君子不立危墙之下,本人也从不去任何无聊的是非场所;


自少年时本人就自认参透了生死之谜,从而走上了追求真理和正义之路,自此已近花甲之年,本人“九死其尤未悔兮”——作为一息尚存殊死奋斗的成熟的民主人权活动家,我绝对不会自杀。



鉴于今日中国的严峻时局,鉴于今日中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具备形式并且有了律师的话语权,本人特宣布作如下委托:


第一,特委托我的妻子王喜凤(1975年出生,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人,身份证号:140225197510024020)和我的三哥秦永昶(1951年出生,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身份证号:420107195209292050)为我的亲人代表,有权为我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有权为我委托律师以提供各种法律帮助。


第二,如遇涉法事务,尤其是有司刑责,本人特别授权:


1委托肖国珍律师(北京)、郭莲辉律师(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13607198910464358),作为我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代理人。


2如遇刑事案件,自侦查阶段起至二审、再审(如有)终结止,本人特别授权委托肖国珍律师、郭莲辉律师为我提供法律帮助,作为我的辩护人。


前述亲人代表,有权委托该两位律师,为我提供各种法律帮助。


非经我本人同意,前述委托不得被任何单位和自然人撤销;非经我与前述指定亲属代表委托,其他任何人无权为我指定律师或其他代理人。


秦永敏

201275


(以上声明及秦永敏先生身份证复印件,详见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12/08/201208072147.shtml#.U4AUxtJdVWU

——控告人注)


二、控告人特别说明

(一)本案中,控告人以公民身份而非律师身份提出控告,以免再次遭受上次控告后控告人所受打压——

1、公安局请我“喝茶”。问我是否收钱,我答不但一文未收,而且是控告人自己花钱打印和发快递。虽然,无论是作为律师,根据律师法;还是作为公民,根据民法,只要当事人合意,当局无权干涉。

(本次控告,依然分文未收,也无意收取。不反对以至支持律师收费,因为律师业是服务业,收费天经地义。)

2、司法局对控告人表达充分关切。

(二)控告人放弃本控告书除署名权以外的所有著作权,任何公民可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控告书的一部分或全部,向相关部门控告。


三、相关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第三十三条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四条 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

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不得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六条 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五十条 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二十三 ——富人竞选村主任考验中共长沙县委执政的“合法性”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湖南省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是由原大鱼塘村、金塘村和长高村于2004年合并而成的。该村辖3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500多人,该村刚结束的第九届村委会选举登记选民3802人。

大鱼塘村换届选举依据的法律,《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称《选举办法》)已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两次修正,于去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共春华镇委员会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县村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县办发[2014]6号)精神”制定的《春华镇村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中,如“五不选”、“ 七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应确定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 村委会由主任、委员3人组成”、“ 投票选举可采取选举大会投票、投票站投票和流动票箱投票三种方式,采用哪种方式,村选举方案应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确定”等规定,都是公然违法的。

一部良法即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同时也体现执政党的意图。在《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不属于良法的情况下,负有领导长沙县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责任的中共长沙县委,制定的《长沙县村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理应是对《选举办法》的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或者比《选举办法》更民意化、民主化。否则,本届中共长沙县委执政的“合法性”就要大打折扣。

大鱼塘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是3月5日产生的。那天到会有38个村民小组的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妇女组长和全村18个中共党小组组长,还有中共村书记宋国存以及镇驻村指导选举的干部陈勇(镇人大副主席)和罗晓明(镇民政办主任)等共近100人。

《选举办法》第七条关于村选委会产生的规定是“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村选委会产生的规定是“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对于“直接推选”该怎样进行、怎样操作,却不做半点交待。

3月5日的会上,大鱼塘片(即原大鱼塘村)、金塘片(即原金塘村)和长高片(即原长高村)各“直接推选”两人进村选委会。三个片“直接推选”的做法都不一样,一样的是会议规定三个片都从到会人员中产生人进村选委会。大鱼塘片采用的是票选法,金塘片和长高片搞的是指定法。会议确定宋国存和龙尚德等6人组成大鱼塘村村民选举委员会。

选举日(4月2日)前,大鱼塘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没有依法组织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与村民见面。

4月2日的投票选举和提名日的做法是一样的,采用的是流动票箱。这种做法显然是违反《选举办法》第十八条的,但它却是与《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一致的。

4月2日这天荒唐的事不少。选票上村主任正式候选人是陈文亮和周源,村委员正式候选人是陈文亮、罗喜红、李刚和龙波。把陈文亮同时确定为村主任和村委员正式候选人是非法的,它违反了差额选举的原则。

选举投票结束后,没有依法“由计票人、监票人当场核对投票人数和票数,作出记录,并由计票人、监票人签字”,而是所有选举工作人员集体进歺。在进歺的一个多小时期间,有村民发现上了锁的白铁皮做的票箱里的选票被人“调包”。

唱票计票在村办公楼二层分9个组进行。比如1号组、2号组、3号组、4号组、5号组唱票时,都被人发现并当场揭露“张冠李戴”唱假票。1号组因唱假票还发生了冲突。2号组唱票监票计票由周伟和李勇两人“代劳”。 4号组的罗娟和彭勇唱假票遭人指责并引发争吵,还惊动了警方赶赴现场。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了解,4月2日大鱼塘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发出选票3760张,收回选票3741张。张文亮得村主任赞成票1868张,周源得村主任赞成票1841,当时在场的人都知道村主任选举结果是缺额,需要另行选举。过了一个多小时,陈勇(镇人大副主席)和罗晓明(镇民政办主任)和宋国存(中共大鱼塘村书记)等6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下楼开了近半小时的会。据村民得到的内部消息说是会议决定减掉弃权票,而宣布张文亮得票过半当选村主任。

张贾龙因会见美国国务卿时发言遭腾讯公司解聘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4/05/27 | 5/27/2014


(维权网信息员楚时序报道)本网获悉:知名网络作家、腾讯公司记者张贾龙先生520日,被腾讯公司的部门领导通知需要停职,原因是此前与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John Kerry)会谈发表了过激言论和在网上公布中宣部指令。等腾讯公司和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协调出处理意见之后,再行告知最终处理结果。523日,腾讯公司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张贾龙因“泄露商业秘密等保密敏感信息行为”被解除劳动合同。23日当他回到工位准备收拾个人物品的时候,发现未经征求他本人允许,他工作使用的电脑已经不在工位上,明显被人动过。

张贾龙在“被解聘的情况说明”中说:“我被解聘一事对我个人的影响是暂时的,因为我会努力寻找新的工作,此事只是中国无情镇压异见者的最新案例之一。

据海外媒体报道:今年215日,四名中国媒体人在北京会见了来华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克里,讨论互联网自由,以及中美关系、钓鱼岛争端、中国反腐、反恐等话题。四名媒体人包括博联社创始人马晓霖、时事评论员王冲、调查记者王克勤以及腾讯财经记者张贾龙。其中,张贾龙呼吁克里就网络防火墙和刘晓波、许志永等问题向中国政府施压。
张贾龙被解聘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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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我被腾讯公司的部门领导通知需要停职,原因是此前与美国国务卿约翰•克里(John Kerry)会谈发表了过激言论和在网上公布真理部指令。等腾讯公司和真理部协调出处理意见之后,再行告知最终处理结果。
“真理部”是中国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523日,腾讯公司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告知我因“泄露商业秘密等保密敏感信息行为”被解除劳动合同。23日当我回到工位准备收拾个人物品的时候,我发现未经征求我允许,我工作使用的电脑已经不在工位上,明显被人动过。至于20~23日我停职期间工作电脑被人做了什么也没人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知道这一天早晚会来,因为无产阶级专政没有例外,任何挑战它的个人都会被当成敌人。
早在217日,与克里先生会谈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一上班,部门领导就告知我说目前我写的财经评论文章需要用其他同事的名义发表,因为原来发布的文章链接上带有我的腾讯微博链接、头像照片以及名字。
与此同时,作为网络编辑值班发布财经新闻时所用的后台工作账号也不能再用我自己的,也需要使用其他同事的,这样,在腾讯网媒的各个平台上我的名字和头像均被“消失”。然后我需要等腾讯公司和真理部协调出处理结果之后,再对我的工作做调整,不排除让我离开,让我做好心理准备。
我想2月份没有立刻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可能是考虑中美关系和国际舆论的影响。
与美国国务卿克里会谈
2014211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我215日上午是否有空,大使馆有一个活动想邀请我参加,我回复说有空,愿意参加。
213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工作人员告知我将作为中国博主于周六上午与来华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克里进行交谈,地点在京广中心28层美国中心,到时可以带iPad、手机等电子设备,并请携带身份证。
214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官员通过电话告诉我,15日(周六)上午我将作为中国青年博主的代表与克里就互联网自由等问题进行会谈,会谈大约9点开始,我需要在815分之前到达美国中心。在现场,中国博主们可以自由提问,现场配有同声翻译人员和VPN工具。
据他表示,参加会谈的共有4人,其中包括胡舒立女士、王克勤先生、我以及另一个博主。在电话中,他说他们认为我是中国青年博主中最合适向国务卿克里介绍中国互联网的人选。
215日,上午8点抵达美国中心,经过极其严格的安检进入会谈场地,共有我、王克勤、马晓霖、王冲四人参与此次讨论,胡舒立女士没有来,原因我不知道。王克勤先生说14日有警察找他想和他谈谈,被他拒绝。他估计警察是想阻挠他参加此次活动,当天他担心被警察阻拦,没有回家也没有去办公室。
在会谈场地坐定之后,我在网上发文:感谢美国驻华大使馆的邀请,一会我将和美国国务卿克里先生一起就互联网自由等问题进行交流,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给我留言,谢谢。不一会就收到了全球各地网友的各种问题。
9点,克里先生抵达会场,谈话开始,按会谈主持人美国国务院发言人珍·帕莎琪(Jen Psaki)女士的安排,轮到我提问时,我表示,希望美国能支持渴望自由的中国人,帮助一起推倒中国的网络防火长城(Great Fire Wall,简称:GFW)。同时也谴责部分美国公司协助中国政府阻止网民登陆推特、Facebook等社交媒体和封锁其他网站。克里国务卿表示,他没有听说这些举动,并承诺会核查此事。
40分钟的会谈快结束时,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博主可以最后再提两个问题,我举手获得提问机会又问了一个问题。我表示很担心中国“良心犯”的处境,特别是人权活动人士许志永和作家、活动人士刘晓波,前者于20141月被判四年有期徒刑,后者在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后遭到监禁。刘晓波在服刑期间荣获2010诺贝尔和平奖。
我问克里先生会不会去看望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先生的妻子刘霞,先生获奖后她被软禁,最近听说她还生病了,他回答的大意说每次和中国官员会面时都会提中国政治犯。
216日,真理部下发禁令:各网站查删“美国国务卿克里会晤4名中国网络大V谈‘互联网自由’”的相关报道。
腾讯微博把我列为敏感词,我的微博帐号虽然还能登录发言,但搜索我的名字已经无法显示结果。相关页面变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搜索结果未予显示”。
217日,针对我向美国国务卿克里呼吁中国互联网自由,《环球时报》发表社评《向美国务卿“要自由”,好萌的表演》,不点名批评我,并称我为异见人士。《环球时报》下属于中国共产党党报《人民日报》,是一家强调民族主义基调的报纸。
218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对克里会见中国博客作者作出回应,强调中国的事情要由中国人自己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决定。她反问道,“如果没有这些年来中国互联网事业的巨大发展,哪来的博主?”
华春莹说:“中国的事情要由中国人自己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决定,如果想通过这种方式使中国朝着某些人所期待的方向去转变,这未免也太过于天真了一些。”
219日,应美国《外交政策》网站的邀请,我撰文完整阐述了我想对克里先生所说的话。我在文中表示“1949年以来,中国统治者迫害人权,剥夺国人自由,全国民众长期处于恐惧中。中国网民至今无法自由访问完整的国际互联网。长期以来,渴望自由的中国人为争取自由流血流汗,中国人将继续努力推倒专制政府筑起的每一道墙。如果这时,美国能够帮助拆除中国臭名昭著的‘防火长城’, 将有利于中国更快地实现互联网自由”。同时呼吁美国对中国从事造“墙”限制互联网自由的人员——例如“防火长城”之父方滨兴——实行签证制裁,拒绝为他们发放赴美签证。
今年,中共当局再次发动“扫黄打非”行动,进一步阻止人们公开表达独立观点和思想。 416日,我为美国《外交政策》网站撰文,认为中共当局的“扫黄打非”行动实质上是以“扫黄”为名进行“打非”。在文中,我写道:“自中共领导人习近平上台以来,中共当局对新闻和言论自由的控制进一步加紧,越来越多的媒体人和网民被拘押和骚扰。因此,习近平等中共领导人也被认为是言论自由的敌人。随着中共与民众矛盾的进一步激化,中共当局希望全面封堵、清理、遏制对它统治不利的所谓有害信息,可以预见中共将继续无所不用其极地严密控制媒体和网络,使之从相对自由的言论平台变成当局的宣传工具”。
在网上公布真理部指令

在前苏联、纳粹德国和中国等极权国家,几乎不受制约的宣传部门必定是黑幕化的。
中国的宣传部门经常向媒体发布禁令,根据现实和宣传需要严格控制舆论,人为地制造“真理”和“真相”。宣传部门的禁令也被当作所谓的机密予以保护。
我在网上公开真理部禁令将宣传部门的铁幕撕开一条缝,让世人知道中国的新闻审查和舆论控制是如何进行的,这自然是真理部深恶痛绝的,也被他们认为是在公开挑战宣传部门的权力。
例如:
真理部:各网站注意处理借雾霾挑起政治话题的信息,凡煽动情绪,挑拨事端的信息和言论坚决删除。
真理部:张悬,歌曲名称《玫瑰色的你》,MV49秒出现的救护车上的人带着FreeTibetde 头巾,胸前的衣服是雪山狮子旗。请删除该MV
真理部:《CCAV再曝内幕交易丑闻台长获利近四千万》相关不实报道,不要转载,已转载的立即删除。
真理部:网店铺公开售卖VPN工具,请下架清除。
真理部:各网站立即删除有关新疆阿克苏17岁维吾尔少年闯红灯被枪杀以及相关群体事件的图片和信息。请将“阿克苏 17岁”暂设为微博禁发词。
真理部:各网清理删除《户外敬拜三周年之际 北京守望教会 告会众书》一文及相关评论。
真理部:删除“谁让我们成了无产阶级”视频。
真理部:全网查删“实拍成都警察被指围殴维权业主”视频。
真理部:关于新疆乌鲁木齐爆炸案在互动环节不得推荐,在搜索引擎上不要上热搜词。
真理部:关于乌鲁木齐火车站爆炸事件,评论引导注意把握:为伤亡者祈福;谴责暴力行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真理部:各媒体平台关于乌鲁木齐事件引用新华英文的稿件为非规范稿源,立即全网查删,并等待新华社中文稿源。
真理部:全力清理微博中声援浦志强的相关博文及跟帖;通过搜索“寻衅滋事”的相关有害信息全部删除;带有“寻衅滋事”的相关微博客账号全部关闭。
真理部:微博中仍有较多“习近平讲话研究中心成立”的相关信息,请继续清理。请将“讲话精神研究中心”作为关键词屏蔽。
真理部:各网站继续查删“越南海军船与中方勘探船相撞”、“中越大批海警船对峙”相关报道,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
真理部:“2014比特币国际峰会”将于510-11日在北京召开,要求各网站不参加、不报道该峰会,不炒作比特币情况,今后涉及比特币报道严格按金融监管部门口径把握。请立即按上述要求执行。
真理部:请查删《张雪忠:高瑜女士的行为应不构成犯罪》一文。
真理部:关于“李嘉诚内地撤资有隐情:因找不到安全感”一稿,请媒体删除稿件。

真理部:查删:Facebook拟在北京设销售办事处。
真理部:所有涉及“在越中资企业被越南人冲击”相关消息一律不得报道,不得转载境外报道。严格查删互动环节出现的相关信息、言论和图片。
真理部:关于涉中建南项目有关事态及中国在越南企业遭受严重暴力袭击等报道,一律只采用新华社通稿和外交部官方网站消息,不得刊播自采稿件,不得转载外媒报道,不擅自组织评论,严格管理互动环节和新闻跟帖。
真理部:请加强审核清理深圳快播科技公司传播淫秽色情信息被查处的新闻评论,评论只留正面、支持查处的评论,其他负面的请及时删除。
真理部:各网站注意删除《中国的挨打史 其实是一部讨打史》一文。
真理部:全网查删介绍爆炸物制作方法的各种有害信息(含文字、图片、视频、图书下载等)如"自制火箭弹CAD设计图纸""离心管炸弹"制作方法、《火炸药生产技术》、《炸药化学与制造》等专业书籍销售信息,以及传授制作燃烧弹和利用对讲机、手表等制作遥控定时炸弹方法的相关信息。
 
真理部:清除有关习特勒的信息。
真理部:强调一下,近期所有财经新闻都按照时政新闻管理,严禁出现涉经济形势负面信息,严禁对经济政策、形势说三道四。
颇具讽刺意义的是,今年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李伍峰坠楼身亡,此后真理部下令“凡涉国信办李伍峰的相关信息,微博,论坛等全部删除”。他长期在宣传系统尤其是网络审查系统工作,生前是中国在互联网审查方面的高层负责人,曾参与了网络防火长城的维护工作,死后自己的新闻也成为被删对象,用中国一句古话说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在当今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的世界里,一个政权想长期给媒体罩上铁幕并以此与世界舆论隔绝,是难以持续的。 因为真理部的存在侵犯自由、侵犯人类、侵犯国际法,每一个渴望自由和真相的人都会抗议真理部的存在。
媒体人自然应该将报道和传播真相作为自己的职业荣誉,虽然这会与宣传部门管控媒体的理念产生巨大冲突。
媒体生涯
2010年,我大学毕业,因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北京开始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成为记者,当年为《财经》杂志报道过知名艺术家艾未未在上海马陆镇的工作室被官方强行拆除的新闻,并曾关注和报道过“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等维权者。
 
20114月,因在twitter发表一条“今天在出租车上听司机说五一期间三分之二的北京出租车司机将举行罢工”的推文,我被北京警方传唤24小时并抄家。随后因“在境外网站推特发布虚假信息并被转发37次,扰乱社会秩序”,被处以10日行政拘留。
此事被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刑侦支队案件侦查中队列为“重、特大敏感性案件”。我也被北京警方称为“在互联网上鼓吹罢工”“企图制造事端,妨害首都公交治安秩序的危险分子”。
极权国家的现实是不服从者不得食,我知道从今以后,任何一家被中国共产党管控的媒体都不会聘用我。我告诉自己和家人不要苦恼,随着形势的发展事情总会出现转机。

真理部试图封住我的嘴,让我不能再宣扬“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这表明中国共产党控制下的媒体对持异见的媒体人是绝不容忍的。

我被解聘一事对我个人的影响是暂时的,因为我会努力寻找新的工作,此事只是中国无情镇压异见者的最新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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