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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党人王荣清丧事受到中共警方阻扰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4/07/31 | 7/31/2014


    中国民主党人王荣清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6月26日下午4点36分在杭州市九堡蓝桥景苑6栋2单元401室家中去世。


    由于王荣清先生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致力于追求中国实现民主法治,矢志不渝三十余载,尤其是在中国民主党和平理性的公开组党活动中,每每临危受命、进取挺前、坚守巍然、撤退断后,表现出对中国民主事业及战友笃信忠义、智深沉勇的优秀素质,受到海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但在中国大陆,王荣清的生前朋友尤其是中国民主党的同仁及社会各界民主、维权人士前往致哀,却遭受中共警方的一再阻扰。


    王荣清去世后,位于杭州市九堡蓝桥景苑6栋2单元的四楼,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国保就在楼梯口一套住房进驻,劝退其他住户“出门旅游”,楼上、楼下设立三三两两的便衣岗哨,盘问来往人员。


     2014年6月26日晚上8点,笔者前往吊唁,在一楼单元口遇到王荣清的弟弟王荣耀(15867100724),正送别前来吊唁的中国民主党人吴远明(任伟仁),吴远明正被辖区派出所的警察带离。


    我随王荣耀上楼,瞻仰了王荣清先生的遗容并致以敬礼,江干国保一王姓大队长马上过来打探中国民主党有什么计划、准备什么活动祭奠王荣清。我答“王荣清先生推动国家的文明进步贡献卓著,我们之间情谊深厚,当尽己之力,让他走得安心与风光”;他说“可以理解,但你们不要惹出什么不可收拾的大事来”;我再答“你们警方不要做得太过分,尊重起码的民俗礼节,我们也会保持一定的克制与忍让”,他说“是个平衡问题”。

    没过一会儿,民主党人邹巍来了。我与邹巍相互寒暄,没说几句话,我家所属辖区的拱墅国保张姓大队长就打电话来,问我是否在王荣清这里,让我早点回家,不要滞留。因为已经安排好当天由邹巍和王荣清的另一个弟弟守夜,我电话里也就答应等他们到后,同祝正明先生及与他们一起回家。一会儿,祝正明来了,拱墅区国保两人也跟了进来,让祝正明瞻仰了王荣清、及与家属简单问候了几句后,用他们的车把我、祝正明及王荣耀送回城里回家的路上。

    但遗憾的是,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警方一再得寸进尺,打破起码的人道平衡底线,不妨举例如下:

    深夜零点刚过,收到邹巍来电:我被江干国保通知下城国保强行带离王荣清家/不许守灵/现已被押到石桥一宾馆软禁几天/才能回家。

    今天中午12:40,收到安徽李文革(13605660486)先生打来电话说“今天早上打算启程前往杭州,凭吊王荣清先生,但被当地国保堵在家门口,不让成行。只能让树庆兄代为向王荣清家属致哀”,我答应他会转告的。心想,王荣清丧事,没想到竟然惊动到外省国保,看来中共当局对王荣清丧事的紧张已近远远超出浙江范围。

    几分钟后,收到宁波诗人、中国民主党人周骏义(13958221924)来电,说他与谢维先生到王荣清家吊唁,遭受“宝宝”驱赶。后来经过核实得知,他两刚到一楼,就被国保强行带到四楼国保进驻的套房,盘问来由查验身份证。被王荣耀发现,带到王荣清遗容前瞻仰鞠躬,然后在便衣护卫下到外面一路边小摊吃中饭,饭后被警方被强行赶走。王荣耀对于警方强行盘问前来吊唁朋友身份证并驱赶的行径当场予以了抗议。

    今晚六点左右,我原计划去为王荣清先生守一个夜,但也在家门口遇到几位便衣强行阻挡,同时拱墅国保打电话来说“你一定要去,我们马上就开出《传唤证》来,今天是不会让你去成的”。自私胆怯的我,在征询王荣清家属意见后,暂时就决定我今晚我不去,等几天后,最后送别王荣清先生时再去也不晚。

    晚上七点不到,民主党人来金彪(13388601327)给我打电话说“安徽钱进(15255200526)找到我,两人准备共进晚餐后由我带钱进去吊唁王荣清,但钱进被警方强行带到(来金彪先生住所的)南星派出所羁押,现在我也守在派出所,两人的晚饭都没有吃”,一个多小时后,来金彪又打电话说“他们把钱进押送走了,我还留在派出所里,要问清他们把钱进带往何处”。

    当然,今天也有突破层层阻挡,成功探望到老王遗容的,如民主党人池建伟今天一大早,民主党人高海兵白天在西湖国保的护送下、张立恒律师在晚上,都到了王荣清住处,瞻仰遗容并向王荣清先生家属致以问候与节哀。

    以上,仅仅是我所了解的不完全信息,从目前王荣清丧事家属与亲朋无法在家门口购置安放吊唁花圈一事,就可见问题的严重性。古人曰“追终慎远,民德归厚”,但如今淳朴不再、世风日下,能说跟中共当局数十年来伤风败俗没有什么关系吗?本案,就是一个典型!

    另据最新消息:明天早上,王荣清先生遗体出殡,送入殡仪馆冷藏。家属初步决定择吉日(7月2日,下星期三)下午2点10分在杭州龙驹坞殡仪馆举行基督教告别式。


             陈树庆
     2014年6月27日晚23:50分完稿

上街支持香港争民主的湖南网民肖恺被当局传唤


(维权网信息员林玉成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湖南长沙网友因上街支持香港争普选而遭到传唤。


   6月26日,长沙数名网友在商业广场闹市黄兴路步行街打出标语横幅,支持香港市民要民主,争自由,民间公投,要真普选的活动,打出标语:“不做十三亿帮凶,要助香港公投;香港要公投,湖南也要公投。”标语是针对日前官方媒体发文,竟妄称代表十三亿人民,对香港人民争取民主自由的公投说三道四,网友们站出来也代表中国人民支持香港市民争取真普选的态度,与表达中国人民争取民主自由呐喊。六月二十七日,当局就找到肖恺,通知他下午接受传唤。国保在讯问肖恺时主要针对此次长沙网友上街支持香港市民争普选行动,试图挖出行动的组织者。

北京人权捍卫者赵常青、张宝成二审维持原判(图)



赵常青被关押在海淀区看守所时的照片

(维权网信息员王冬见报道)6月27日上午9点,北京人权捍卫者、《零八宪章》首批签署人、新公民运动成员赵常青二审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宣判,法院维持了4月18日海淀区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对赵常青判刑2年零6个月的判决。
 

据了解,在宣判的过程中,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的周围遍布着警察和便衣。法庭只允许两个旁听位置,除了赵常青的妻子外,其他亲属旁听需要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赵常青的精神和身体状态还好,宣判后与妻儿有5分钟的短暂会见。可能是见到妻子正在生病使得常青心生怜惜,他向律师表达了自己对多次的牢狱生涯的厌倦。赵常青对妻儿的拳拳之爱和对自由的渴望令亲友们倍感心酸。


因新公民系列案与赵常青同一天获刑两年的张宝成,也于今天二审宣判。同样是只允许两名亲属旁听,同样是维持了原判。


4月18日上午,新公民运动“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系列案在海淀区法院宣判。赵常青、丁家喜、张宝成、李蔚在被羁押一年后分别获刑丁家喜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赵常青被以同样的罪名判处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张宝成、李蔚也被以同样的罪名分别获刑两年。

北京因纪念“六四”被拘押的维权人士李学惠获取保候审



(维权网信息员雷震报道)今天(627日),本网信息员从北京律师马纲权处获悉,北京因参与纪念“六四”25周年而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的维权人士李学惠已经获取保候审出来。
 李学惠居住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今年520日晚被警方抄家带走。524日李学惠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关押于北京石景山区看守所中。这次拘押李学惠是因为她与奥运期间被劳教的83岁的王秀英老人等人发起“为了不能忘记--六四25周年的签名活动”。624日,代理李学惠案的人权律师马纲权前往看守所会见了李学惠,三天后的今天,李学惠获取保候审出来。




贵州人权研讨会:沉痛哀悼中国民主党人王荣清先生



授权“维权网”发布
惊闻浙江民主党人王荣清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626日下午436分在杭州市九堡蓝桥景苑62单元401室家中去世,我们贵州人权研讨会全体同仁表示万分的悲痛!王荣清先生的不幸逝世,在此非常时期来说,是中国民运的一大损失,也是浙江民主党人的一大损失。
 
长期以来,作为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之一的王荣清先生,坐牢而不改初衷,在浙江民运中一直起着骨干的作用。浙江民主党人所具备的团队精神,是每一个浙江民主党人的骄傲。他们那种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的奉献精神,在整个中国民运艰难的行程中,鼓舞着每一个有良知的民主异议人士!
 
王荣清先生走了,我们大家失去了一位肝胆相照的挚友,但他那长期坚持民主、宪政理念的精神将鼓舞着我们每一个人,也更加坚定了我们贵州人权研讨会的全体成员的政治信念并在争取自由民主、人权尊严、宪政法治的路上继续不屈地抗争和实践!
 
王荣清先生千古
 
贵州人权研讨会
2014626

湖南邵阳国保到永州找彭永忠调查罗茜案


(维权网信息员孙涛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前天(624日)邵阳国保到永州找到维权人士彭永忠进行调查,说他与罗茜案有牵连。

罗茜在今年“六四”25年前的530日被当局带走,目前关押在邵阳洞口看守所。罗茜是人大的六四学生,曾因参与六四被当局迫害。去年也因组织湖南六四纪念活动被当局关押。彭永忠是永州的一名酒店老板,曾因参与公民活动被当局打压,以查税消防工商检查各种方式让他经营不下去,只好将酒店出让到国外去投资经商。彭永忠表示自已并不认识罗茜,但邵阳的国保仍是拿出大量的相片让他指认,他猜测是罗茜在关押审讯期间说过认识他。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讣告


  委托“维权网”发布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沉痛宣布:中国民主运动老战士、中国民主党优秀党员、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核心成员王荣清先生因病治疗无效,于2014年6月26日下午4点36分在杭州市九堡蓝桥景苑6栋2单元401室家中去世,享年71岁。

 特此讣告
                                                    
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
 2014年6月26日


王荣清简介:(1943年-2014年)浙江民运人士,1978年参加民主墙运动,出版“四五月刊”和“华东民刊”等刊物,1989年投身学生民主运动。中国民主党1998年组党时,他是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会成员之一,现在仍是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

中国公安部在2002年把中国民主党定性为“敌对组织”。2004年11月,王荣清主持起草了《中国政党法草案》,并将这份由民间组织提出的关于立法的政治文件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并在互联网上发布,产生了一定影响。王荣清为此多次受到刑事拘留和监视居住。

2006年8月24日,因涉嫌煽动罪被刑事拘留,该案因证据不足而撤销。

2009年由于被指控策划召开中国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而被判刑6年,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服刑期间因身患肾衰竭而获得监外执行。2014年5月9日刑期已满,但因六四事件二十五周年敏感期而继续受到监控,6月11日刚解除监控就突然病重,住进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院重症监护病房,一直陷入昏迷状态,靠呼吸机辅助呼吸,因无钱支付高额费用,不得不回家治疗。

著名独立调查记者殷玉生被警方铐走


(维权网信息员钟鸣、马奉宪报道)本网信息员通过多渠道了解获悉,原《成都商报》记者、曾报道“我爸是李刚”而引爆舆论界,后被迫离职成为独立调查记者,之后又揭露报道山东平度强拆及财新记者陈宝成被抓事件的殷玉生,于621日在大连市出差时被警方铐走。在临带走前一刻,殷玉生成功通过微博向外发出一张被铐照片(见图)。
 
 
 
 
殷玉生后来被关押于河南郑州看守所中。据律师对外透露,当局是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拘押殷玉生,但律师与家属至今没有收到法律文书。本网信息员获悉:殷玉生(雨声 @yinys )的家人25日晚间刚联系过委托律师,双方均没有收到殷玉生被刑事拘留的通知。
 
分析人士认为,这次殷玉生被拘押,可能直接起因于今年22日(中国传统佳节春节的大年初三)他参与郑州前八九学生陈卫、于世文夫妇发起的,在河南赵紫阳先生家乡滑县举行的公祭活动。至今年5月下旬“六四“25周年前夕,河南参与公祭的陈卫、于世文夫妇及常伯阳、姬来松律师、石玉记者等先后被刑事拘留。因此这次抓捕殷玉生也似乎是意料中事。同时,也有分析人士认为,殷玉生多年来揭露地方当局违法侵权事件,多次报道(包括河北“我爸是李刚”)重大事件而引起媒体轰动,因此他早就成为官僚忌恨的对象,一些官僚早就指望将其投入监牢,这次借中国当局打压“六四”25周年纪念活动而将其拘押,应该是官僚们图谋以久的事了。

广州民主维权人士、南方街头运动发起人之一王爱忠取保候审回家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4/07/24 | 7/24/2014


(维权网信息员方萍报道)6月26日凌晨1时13分,南方街头运动发起人王爱忠的妻子发布微博说王爱忠已经取保候审回家。王贺楠说:“今晚王爱忠已经取保候审回家,由于爱忠手机还在国保手上,回来后一直在忙家里的其它事情就让陈科云律师代为向大家表示感谢!感谢朋友们在这些日子里对王爱忠的关注、声援、呼吁!谢谢大家!”


从5月29日被拘留到6月25日被释放,王爱忠被关押了28天。6月3日下午,代理律师葛文秀律师在广州天河看守所会见了王爱忠。王爱忠透露,被广州当局指控涉嫌寻衅滋事,主要“罪状”为:一、长期在推特上发表和转发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二、在茂名事件中,通过微博、微信发表和转发不利于稳定的煽动性言论;三、在杭州中泰事件、东莞裕元罢工等事件中,也发表和转发了类似的言论。


自王爱忠5月29日“六四”25周年之前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刑拘后,王贺楠每天在微博上呼唤“王爱忠回家”。王贺楠的呼唤感动了各地的维权人士,王爱忠的命运牵动着各界人士的心,几天来维权者及王爱忠的亲友以各种方式声援,并呼吁释放王爱忠。6月23日,北京著名维权人士胡佳、秀才江湖、向莉、欧彪峰等人穿上印有王爱忠头像的文化衫,打出声援王爱忠的标语。


王爱忠的妻子王贺楠多方为其呼吁,24日公开举牌,为丈夫王爱忠发声:“今天我去邮局给王爱忠邮信希望这封信可以顺利的到爱忠的手里!今日我不再提这个国家这个社会的暴戾,贪婪,黑暗,腐败,谎言,我只要你们无罪释放王爱忠,还我丈夫,还我孩子的爸爸!请广大朋友们持续关注王爱忠,王爱忠无罪!”


维权网报道:http://wqw2010.blogspot.ae/2014/06/blog-post_2185.html



    南方街头运动发起人王爱忠取保候审回家(组图)    南方街头运动发起人王爱忠取保候审回家(组图)

浙江中国民主党人金基明因黄山会议被传唤24小时


(维权网信息员商智明报道)中国民主党浙江委员会成员金基明今天(625日)上午获释。昨天上午9点,金基明从黄山回到杭州。940分,杭州市下城区国保将他从社区(下城区长庆街道十五家园社区)带走,在传讯了24个多小时后,于今天上午10点左右将他释放。

 据金基明说,国保找他是为了解2013年元旦中国民主党黄山会议的情况。金基明认为黄山会议没有违反宪法,更不构成犯罪,所以他理直气壮地回答了国保所提的问题。国保要他带他们到黄山他的住所搜查,让他“配合”。金基明说他的住所是他哥哥的,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住过了,而且钥匙也丢了,他无法“配合”。因传讯的时间已超过了24个小时,国保只好放他走。临走时,国保叫他把“黄山会议”的事烂在肚子里。他说,黄山会议只不过是中国民主党人的一次普通聚会,但当局却对此讳莫如深,他难以理解。他说,本来他哥哥想把这套房子卖掉,但他要劝他哥哥别卖了,因为当局如次重视这次会议(几乎每个参加者都传讯了),他哥哥这套房子变得有非常重大的历史意义,有可能象嘉兴南湖那样成为名胜古迹。

据了解,今天(625日)是中国民主党成立十六周年纪念日,当局在这样一个日子捉放金基明,而且让世人了解到这么一桩了不起的事,可以说是无意中给中国民主党了一次纪念活动。

金基明电话:1373548370918285052935

特别关注:辽宁民主维权人士姜力钧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维权网信息员雷鸣报道)据北京知名维权人士吴京圣提供的信息, 624日下午他接到可靠消息,已经被关押了37天的辽宁民主维权人士姜力钧被沈阳检察院批准逮捕。对此,吴京圣表示很震惊也很难过!他说,55日,北京资深民主人权活动家胡石根长老(基督徒)因参加六四研讨会被刑拘后,姜力钧就来电让他帮忙联系胡长老的弟弟,并让他代问一下胡的弟弟有没有什么困难?他准备要钱出钱,要人出人,随时准备来北京帮忙维权。姜力钧的这一席话让他听了很感动,他便开始帮助其联系胡石根的弟弟。但是,没想到的是,在519日,姜力钧也被沈阳警方从家中带走。据了解,沈阳警方说他在网上发布了一些煽动性的资料,因此将他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予以刑拘。

姜力钧:1965年生,辽宁省铁岭市人。1999年他曾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判刑,2006年出狱后,他又经常帮助辽宁沈阳、本溪、铁岭等地的访民弱势群体进行维权抗争。

20101111,大连湾海域发生了一起重特大海难责任事故,船上的11名船员全部落海,仅一人获救,8人死亡,两人下落不明。 为此,他开始为海难事故的家属上书辽宁省委书记和省长,要求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013216下午3点,他又组织了在沈阳朝鲜大使馆门前的举牌抗议活动,辽宁沈阳、抚顺、丹东等地的公民网友由此来到朝鲜驻沈阳总领事馆门前,严正抗议朝鲜当局在中国的边境地区进行野蛮进行核试爆,呼吁联合国安理会及国际社会继续对朝鲜军政权进行更加严厉的经济和军事制裁,同时也要求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对朝鲜的一切援助,并写就一封信件《要求朝鲜当局立即无条件取消核试暴的公开抗议书》给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朝鲜劳动党中军委委员长金正恩,要求他立即停止一切核试验。

201331,他又代表中国民间反核俱乐部发表申明称:要求广州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在广州被抓的反核义士,中国民间反核俱乐部严厉谴责广州当局粗暴野蛮滥用警权,肆意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尊严,严重侵犯公民权利、公然蔑视国内外和平呼声的恶劣行径。从今年的3月末开始,他又积极的声援在323于黑龙江建三江被关押殴打的四律师事件。为此,他不但积极的协助公民前往围观并且还积极参与捐款活动。

姜力钧先生对全国或辽宁省的民运及维权人士被抓事件,他都给予积极主动的声援与帮助,他甚至还亲自到受难人的家里去慰问家属,鼓励他们坚持住,并打电话给警察帮助谈判。如:沈海洋案、89民运学生领袖王丹等,他都提供过力所能及的帮助;他还曾积极声援铁岭杀死城管的小贩夏俊峰,多次找到夏俊峰的妻子张晶,积极呼吁给张晶及孩子捐款和精神上的鼓励。为了这些民主维权事件,姜力钧先生付出了很多,他的一个好朋友称说:“力钧的确是一个可以信赖的朋友。”

此外,姜力钧还是虔诚的基督徒、独立作家和人权捍卫者;中国民间反核俱乐部总干事、唯肯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道森智库常务理事。

姜力钧先生的为人,正如他写的一首诗那样:“君心如水至清白,独饮寂寞亦开怀。一生不悔秦城住,赢得民主自由来!”

替母申冤的女大学生李宁状告龙口市公安局案6月26日开庭


(维权网信息员高鸣报道)2014年3月9日,广场裸跪为母鸣冤人大女生李宁,被山东省龙口市公安局从北京马家楼绑回龙口非法拘留10天,并遭到酷刑对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宁龙口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龙口市法院依法立案,定于6月26号上午9点在龙口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地址:港城大道701号。

2014年3月8日两会期间,李宁欲寻找人大代表反映自己母亲李淑莲被迫害致死的冤情,在还没有接近会场,无任何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被检查的警察抓住,送往马家楼救济中心关押。

8日晚,李宁被带着口罩穿着便衣的9男5女从马家楼抬出大门,扔进警车,从内到外搜遍全身,拿去了所有的东西,手被胶带勒到脱皮,要求去厕所被拒, 10个多小时后,李宁被押回龙口市公安局,便衣换成了公安,胶带纸换成了手铐,她被铐在了老虎凳上,连续审讯将近20个小时,在再次征求上厕所时,警方的回答是,表现好了可以去,表现不好就不能去。在审讯期间,李宁还被被审讯警官张修铭骂“我操你妈个B的,你不要你个B脸了”

9号傍晚,李宁被送往龙口市拘留所关押。各界的关注下,她被行政拘留十天后释放。自由后,李宁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诉龙口公安局行政处罚违法,龙口法院受理立案定于本月26日开庭审理。

长沙网友聚会烈士公园要求释放王爱忠等广州自由人士

长沙网友聚会烈士公园要求释放王爱忠等广州自由人士


(维权网信息员林洪报道)本网信息员获悉,6月23日下午,在长沙的网友公民小彪、玮珊、周杰、柴金元、王亮、尹旭安、 李宝霖、周伟在烈士公园身穿要求释放广东街头推进民主党活动人士王爱忠的恤衫,抗议广东当局迫害刘远东,王爱忠,郭飞雄,孙德胜,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等民间人士。王爱忠是一名广东的成功商人,因支持民间公民社会被当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关押。郭飞雄与孙德胜也是被当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关押至今。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是因推广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被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逮捕起诉。

孙文广:声援港人反对假选举



香港将在2017年直接选举特首,但是北京当局提出候选人必须“爱国”,必须经过北京操控的一个“小圈子”批准,实际上是要把香港选举大陆化。本人在大陆两次独立参选人大代表,对当局操控选举深有体会。港人发起抗争,要求真选举,对此,应该给予声援。

(一)北京当局是如何操控选举的

大陆唯一开放的直接选举是县、区人民代表,本人连续两次(2007年和2011年)以独立参选人的身份参加竞选,重要的目的是探索中共当局假选举、真操控的内幕,2012年我在香港出版了《参选纪实》,对此做了详细的记录。

中共的假选举,最重要的就是在候选人上进行操纵、控制。按照中共选举法的规定,只要有十个选民联署,就可以成为候选人,但在有数万人的选区中,提出的候选人可能有几百个,谁来决定取舍?最后还是由党委领导下的一个小组决定,选票上的候选人全是党委事先决定的人选,这种制度本身就决定了选举是假的、实际上“党管干部”的任命制。

现在港人选特首,北京企图把大陆的操控方式,移植到香港。港人对此发起抗争,这是在追求选举正义,应该支持。

(二)选举制度应该学西方、学台湾

西方发达国家推行民主选举,已经有数百年的经验,有一套成熟的法律和操作程序,可以摆脱少数人的操控。

台湾的选举制度值得大陆和香港人学习,参选者要经过两个门槛才能成为候选人,首先要公开表达政见,征求联署人,人数要达到一定的门槛。

候选人还要提供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表明参选人的负责精神,也可以防止候选人的过多过滥。候选人当选后保证金将退还,如果候选人没有当选,但是得票数超过了选举人数的一定的比例(好像是5%),也会退还保证金,而且根据得票多少给予补偿。台湾新北市长选举,蔡英文落选,但是她得票不低,结果拿到了约3000万台币的补偿金。

台湾的选举制度保护了有实力的参选人,鼓励他们的参选活动。

(三) 反对香港选举大陆化

在大陆各种选举都是由党委领导下的一个“小圈子”决定候选人,然后投票选举,这种选举用官方的话来讲就是“党管干部”,实际上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假选举、真操控。

在中共操控下选出的官员,他们不感谢选民,而是感谢党组织。大陆过去有首很流行的歌曲,歌词有“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这也是大陆官员们的心态。中共现在要把这种选举制度移植到香港,要使香港选举大陆化,醒悟了的港人,理应奋起抵制。

选举必须体现民意,保障选民的权利。应该把全世界先进的选举制度引进到香港,这也会为大陆未来的选举提供榜样。香港有英国殖民时期留下的法制和市民的自由表达空间,也有2003年“反23条立法”的成功经验,这次反对假选一定会获得良好的成果,为香港的民主化闯出一条道路。

2014624于山东大学  电话:13655317356  0531-88365021
 

马纲权律师会见因纪念六四被刑拘的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


(维权网信息员雷鸣报道)623日上午,北京人权律师马纲权到看守所会见因纪念六四被刑拘的维权人士李学惠。据马纲权律师介绍说:23日上午去会见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李学惠,他身体还行。一共提审他六七次,审讯重点是“权利运动”网站上“为了不能忘记”、“64-25”的徽标是谁设计策划的,从他家抄走“围观审理薄熙来”、“援助朝鲜信息公开”等海报是谁写的。案件已报检察院。如本周五还没有出来,就批捕了。

马律师在会见中了解到,因在“权利运动”网站上发布纪念六四二十五周年的签名活动中,上面有李学惠的姓名和联系电话,警方怀疑是李学惠发布的消息;同时,该网站上有一个“为了不能忘记”的徽标,徽标上有“六四二十五”、“追求自由民主”、“我们没有敌人”的字眼,并配有英文,徽标下面署名“北京李学惠策划设计”,警方怀疑是李学惠设计的。据此,警方以李学惠涉嫌“寻衅滋事罪”为由刑拘。但是,李学惠对此予以否认。

 

北京维权人士李学惠于本月20日晚上被警方抄家并带走,后来家属得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刑事拘留的通知书。

浙江中国民主党人金基明被杭州国保带走


(维权网信息员廖明报道)浙江中国民主党人金基明6月23上午在杭州下城区长庆街道十五家园社区被下城区国保抓走。据知情人士说,当时金基明正在社区办一些私事,下城区国保和长庆派出所警察将他带到长庆派出所审问,现在已超过12小时,金基明仍在长庆派所受审。据知情人透露,国保明天可能将金基明押回安徽黄山他的住处进行搜查,金基明的处境非常危险,请各界关注。

金基明妻子的电话:18285052935

中国选举观察(2014)之三十一——台湾马总统祖籍白石镇的村委会选举是反民主和非法的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4/07/14 | 7/14/2014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湖南省湘潭县白石镇尹家冲村,设有11个村民小组,355户人家,登记选民1050人。该村第九届村委会提名候选人日是4月18日,投票选举日是5月2日。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了解,尹家冲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王金平(中共村书记、村选委会主任)、周铁秋、曾铁军等七人,是由村“两委”成员和11位村民小组长推选产生的。从换届选举工作开始前到结束,湘潭县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并未依法负责组织对尹家冲村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4月18日上午8点尹家冲村的提名候选人填票工作开始,到11点钟,填票工作结束。白石镇武装部副部长周佳春等11人进村入户即指导又监督提名候选人填票工作。全村设11个流动票箱,即各组一个流动票箱。每个流动票箱由一名镇干部、一名本组组长和一名它组村民代表三个人负责。三人分工是,镇干部指导和监督提名候选人填票工作,各组组长负责提票箱和发提名票,非本组村民代表监督发票、填票和投票。空白提名票上设村主任候选人一人、村委会候选人一人和村专职妇女委员一人三栏。

唱票在村部(废弃的村小学)二楼进行。计票结果是,村主任候选人得票前三位是,朱义成(竞选村主任连任者)580几票、尹坤民(前中共村书记)480几票、尹志武40几票;村委员候选人得票前三位是,王金平300多票、朱义成100多票、尹志武30几票;村专职妇女委员候选人得票前两位是,左华兰(竞选村专职妇女委员连任者)600多票、黄艳辉100多票。

尹家冲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的第九届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名单是,村主任正式候选人是朱义成和尹志武,村委员正式候选人是朱义成和王金平,村专职妇女委员正式候选人是左华兰和黄艳辉。根据中共湘潭县委、县政府的文件“五不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履行村民义务、选举前三年内被判过刑的等不准确定为正式候选人)的规定,尹坤民村主任正式候选人的资格被取消。因尹在(2009年)中共村书记任上时犯行贿罪被判三年缓刑。

王金平被公布为村委员正式候选人后,村民选举委员会没有公告王金平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也没有公告递补或者另行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

尹家冲村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第九届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名单后,没有依法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向村民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5月2日投票选举的做法和4月18日没有什么两样。用流动票箱到各家各户投票选举是典型的非法选举。计票结果是朱义成当选村主任,王金平当选村委员,左华兰当选村专职妇女委员。

附1:马鹤凌(马英九之父),1920年11月生于湖南湘潭县白石铺乡(现白石镇)马家堰潭口村,台湾当局第十二届“总统”马英九之父。上世纪30年代,在南岳衡山脚下的岳云中学就读6年。早年曾当过蒋介石的侍卫官,后来在蒋介石的“救国团”任职。1948年随国民党赴台湾后,又携妻女赴香港接老母亲,在港曾短暂居住,马英九即在此期间于1950年7月在香港出生。1951年举家再去台湾。曾出任国民党台北市党部副主任和国民党中央考核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5年11月1日晚间7时15分病逝台北国泰医院,享年86岁。

附2:齐白石(1864-1957),湖南湘潭白石镇人,二十世纪中国画艺术大师,二十世纪十大书法家之一,二十世纪十大画家之一,世界文化名人。他1864年1月1日(清同治三年癸亥冬月廿二)出生于湘潭县白石铺杏子坞。他出身贫寒,作过农活,学过木匠,后改学雕花木工。他在此度过了晚清和民国两个时代,直到57岁才离开家乡。1954年8月当选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7年9月16日病逝于北京,终年93岁。

隋牧青:对成都市双流县法院刘启洪法官的控告信


授权“维权网”发布
控告人:李贵生,贵州恒权律师事务所律师 系被告人邹光华辩护人
联系方式:13985500061
赵永林,山东岳首律师事务所律师,系被告人邹光华辩护人
联系方式:18605386711
何辉新,甘肃荣庆律师事务所律师,系被告人温中华辩护人
联系方式:13893150058
陈建刚,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系被告人温中华辩护人
联系方式:13381367825
庞  琨,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系被告人王堂贵辩护人
联系方式:13530112348
隋牧青,广东耀辉律师事务所律师,系被告人王堂贵辩护人
联系方式:18922365867
被控告人:刘启洪,双流县法院刑庭法官,三被告人被控非法游行示威罪一案审判长。电话:028-85814850、028-85827567
控告要求:
1、依法对刘启洪立案调查,对刘启洪在邹光华等非法游行示威罪一案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2、刘启洪不具备法官基本素质和职业操守,依法免除其法官职务。
事实和理由:
邹光华、温中华和王堂贵三人涉嫌非法游行示威罪于2013年3月28日立案,侦查机关2013年7月5日移送双流检察审查起诉,双流县检查院在审查起诉期间两次发回补充侦查,并于2013年12月6日向双流县法院提起公诉。案子在法院期间双流县检察院又申请补充侦查一次,本案于2014年4月17日和2014年6月19日两次开庭审理。现就本案审判长在审理期间出现的违反法律和法规的情况提出控告。
一、 检察院补充侦查提交证据后,拒不通知辩护人阅卷
本案在法院审理期间检察院以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申请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将补充的证据重新移送法院,经辩护人多次询问,法院均没有通知辩护人阅卷,2014年4月17日第一次庭审时辩护人当庭询问是否有新的证据?辩护人需要阅卷,审判长刘启洪又以庭审上会出示为由再次拒绝辩护人阅卷。2014年6月19日第二次庭审,公诉人在庭上举证才将本案最核心和最重要的证据举出。辩护人认为,在辩护人多次询问的情况下刘启洪作为本案主审法官拒不通知辩护人阅卷,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23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将补充收集的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的规定,直接导致检方证据在庭上突然出现,六辩护人当庭抗议,休庭,影响了庭审正常程序的进行。
二、 刘启洪庭审中随意打断辩护人发言和询问,纵容证人不回答辩护人询问,明显偏袒公诉方,错位承担第二公诉人的角色
本案在2014年4月17日和2014年6月19日两次开庭,庭审过程中刘启洪审判长针对辩护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从不回应,不解释。辩护人提出的反对意见刘启洪也不裁定,而是反复的说“好,还有意见吗?下一个。”,而对公诉人提出的意见马上接受。在辩护人向证人张诗启询问时,刘启洪多次打断辩护人的询问,不管什么问题只要证人一举手不愿意回答,刘启洪就说“辩护人问别的问题”。辩护人认为,刘启洪庭审中不能中立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恶意偏袒公诉人,压制辩护人发表意见,已失去公平公正。
三、 开庭期期间辩护询问证人时,检察员和证人私下交谈,辩护人指出,刘启洪听而不闻、视而不见。
2014年6月19日第二次庭审期间,证人张诗启出庭接受询问,在辩护人询问证人期间,审判长刘洪启洪打断辩护人的询问期间,公诉人崔敏(坐证人位置旁边)和证人私下交谈,内容为“你主要讲一下。。。。。。的内容”,辩护人庞琨马上举手向审判长刘启洪抗议,反对公诉人的不当行为,刘启洪面对辩护人的提醒视而不见,引发家属、旁听人员以及辩护人的不满,刘启洪面对法庭上发生的检察人员公然违背《刑诉法》、违背检察人员出庭公诉的行为准则,涉嫌教唆证人伪造证据的行为,法庭按理应当马上停止庭审进行调查,但是刘启洪视而不见,完全无视。有违法官庭审中公正的基本要求。
四、 无理由训诫六名辩护人,拒不说明理由和原因,引发辩护人强烈不满,五次要求解释,其不予理睬。
2014年6月19日第二次庭审中,正当辩护人赵永林律师询问证人张诗启时,有多次证人不回答辩护人的发问,刘启洪要求辩护人问下一个问题,辩护人解释的时候,刘启洪突然大发雷霆,“训诫一次”,辩护人询问“训诫谁?”刘启洪迟疑了一会,突然说“训诫六名辩护人”。面对六名辩护人五次要求示明示训诫六名辩护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时,刘启洪不回应、不解释,沉默以对,只会说一句话“辩护人还有意见没有,好!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这种罔顾事实,无理滥用法官权力的做法,将一直听从法庭安排,忠实履行职责的辩护人视为对手,这样的做法完全违背《法官法》第七条“保障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的规定,破坏了良好的庭审程序。
五、 辩护人赵永林未提出审判长的回避申请,刘启洪却对其下达驳回回避的裁定,拒绝改正,贻笑于法庭。
庭审中居于审判长地位的刘启洪,让人感到不能正常的理性、公正、公平主持庭审。有辩护人对刘启洪提出回避申请,她宣布休庭。但重新开庭后法庭出示的《驳回回避决定书》中却将没有提出申请的赵永林辩护人列为申请人,经赵永林律师提醒后法庭又继续沉默,拒不更正。
综上,辩护人认为刘启洪法官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的表现,已经让我们和家属感到她不能够按照法律的要求公正、公平的主持庭审。刘启洪表现出来的先入为主,自以为是的态度和胡乱的指挥庭审,已经严重影响到本案的审理。刘启洪在法庭上的表现,让人感觉不到法官公平、理性、客观、谦抑的职业素养,感觉到她是在急躁的完成一项已经安排好了结果的任务。现提出控告,请对刘启洪在邹光华等人涉嫌非法游行、示威一案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此致:成都市检察院
          2014年6月20 日

大陆维权人士和网民纷纷声援香港市民举行争普选公投(图)


(维权网信息员郑普选、甄公民报道)近日,香港市民自发组织的争普选公民投票牵动着大陆广大维权人士和网民的心!许多维权人士和网民纷纷走上街头举牌、打横幅声援香港市民争普选、争民主、争自由的壮举!标语内容有:“香港的命运由香港人民来决定,禁止外来势力共产党进行干涉,共产党是苏联来的,应该滚回苏俄去!”“公投是香港内部事务,香港人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命运,禁止黄俄说三道四!”“济南人民支持香港人民的自主选择!”“不做13亿帮凶,要助香港公投”、“香港要公投  湖南也要公投”,“湖南人民坚决支持香港市民的自由选择!”“爱国 爱民主! 进步中国  正能量!”等等。



谢长祯欧阳经华等声援香港

  








    中国国务院于6月发表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在香港引发轩然大波,其解读以一国及其社会主义制度为主,引起争取民主制度的香港人极大不安。当此之时,为争取普选的和平占中运动在三次商讨后进入公投阶段,准备以民间投票方式选出人民中意的普选特首方案,而后交予政府考虑。如果政府方案与此有很大差别,将会发起占领中环运动。
   
     民间投票从6月20日开始于网站和手机程序上线,期间和平占中网站及不少香港域名遭到黑客攻击。实体票站则定于6月22日在15个票站于早十点至晚十点间开放投票,后特别增加香港城市大学实体票站并延长开放至6月28日。
   
     6月22日,在教协铜锣湾服务中心这个票站,除了呼吁大家投票和为三个方案各自拉票的团体外,早上时也曾有亲中团体「爱护香港力量」数十名成员来捣乱。他们高举一些标语如“占中犯法”, “投票前请想想,你将亲手送别人孩子上战场” ,“教协鼓吹学生犯法”来踩场,并在陈方安生到铜锣湾票站投票时在旁示威。
   
     继香港政府否定民间公投后,港澳办又指责占中的公投是非法的、无效的、政治闹剧。无惧这些打压及下雨的天气,香港人陆续走出来投票。在各个票站均需排队投票,参与者中既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为自己的下一代投票,也有无权投票但由家长带出来体验民情的小朋友们。进进出出之间好不热闹。而据和平占中民间投票Facebook专页公布,票站全日12小时总共录得48,968名市民到站投票。截至23日凌晨2时,网站投票、应用程序连同实体票站的总投票加起来,已有逾70万7千人投票。
 

唐吉田:酷刑不禁,冤案难除——难忘在建三江公安手里的十六个日夜(附:行政起诉状)

  2014年4月21日8时许,有两个当事人家属来建三江格林豪泰酒店找王成和张俊杰律师准备去建三江农垦检察院的文书。我和江天勇一个房间,我起床后抹药,突然有人猛烈砸门踹门,眨眼功夫门就被踢开,防盗链也难以挡住疯狂的破门者。我本能地从床上下来,江天勇也不得不下床。进来的6、7个人窜到我们身边,要求我俩收拾东西,我们见来人身着便服,就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其中有个家伙恶狠狠地说他们是警察。既然自称是警察,做事就要有依据,讲程序。我和江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其中有个年长且壮实的掏出来在我们面前晃了晃,我没看着,江说该人姓翟。
 

    我俩把东西草草装到箱包里,马上就被这些不亮身分的人反背着胳膊押往楼下,走楼梯过程中押我的人骂骂咧咧的,说什么我们一来把他们折腾得没法正常休班。
 

    酒店门口停了很多车,有近二十名警察,两个女性家属已经被控制在车里,张俊杰、江天勇、王成也陆续被押到不同的车里,我们的箱包被集中放在一辆面包车里。我这辆车里有4、5个没穿制服的警察,有被称之为李队的,其中有两个在两边夹着我。车开到一个警局门口停了一小会儿,就直接往建三江街外开,先过了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在高速上面开了一阵子,又下来走普通公路,30分钟后开到大兴公安分局院里。
 

    在大兴分局,他们把我押到询问室一楼最里面的一间屋子,由二个协警看押。过了一会,我看到有几个没穿制服的人把我们的箱包拿到里面的空屋子里,其中有一位自称姓刘的还扛着摄像机过来,让我把包里的东西掏出摆在地上,他对物品进行摄像。摄完后,这些人又让我装起来,放在里面那间屋子的墙角。接着协警把我带到靠近楼门的一间询问室,我走前看到张俊杰、王成也陆续被叫到里面屋子拍摄各自的箱包。

    在询问室里,这些人把我固定在在一个铁椅子里,除了看押的协警,前后有7、8个不穿制服的人出没,其中有于文波、姚武君、陈奇、白某、徐某(可能是法制科的,后知警号 151505)、被称之为李局或李队的。

    白某和一个协警(警号XJ1060)对我进行询问,我提出看白某的工作证,并且应由两名正式警察进行,且应告知我诉讼权利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白某听完非常生气,不仅骂我,还扇我耳光,并用未启封的矿泉水瓶击打我面部,我感到头昏眼花,大牙也掉了两块儿。于文波等人也帮白某打我后脑勺、脖子等部位,他们边打边骂,说我居然敢碰国家定性了的falungong案子,大概不知道专政的厉害,还能推翻共产党咋的?!我和他们辩称法律没有禁止我为受害人维权,即便林彪、江青他们一伙的,也要有人进行辩护。所谓国家定性,并没有法律上的体现,何况世界上已基本没有哪个国家再给思想定罪的呢?!他们又说洗脑班是国家对这些被关押者进行帮助的场所,每年要花好多钱,一些家属愿意送人来,被转化者对政府也心存感激。我反驳到,国家有没有权利不经拘留逮捕审判就把人关起来,如果家属及被转化者心甘情愿,为何还要劳民伤财来抓人或关人呢?!整个上午,白某和其他人基本理屈词穷,时不时威胁、恐吓,还说我放着更挣钱、无风险的事不做,脑袋不正常。询问中,我曾让他们想想 邪教 黑社会 这类说法是否有贼喊捉贼的味道。
    中午,他们轮班吃饭,我除了喝了点水,从早上开始滴米未进。
    下午,白某和于文波等人陆续回到询问室里,他们力图让我承认去青龙山洗脑班的人能都是我们找的,还问案件代理收辛苦费的情况。对此,我不予配合,并再次强调他们不出示证件、不告知诉讼权利、不是两名正式警察询问、不同步录音录像等行为不合法,不反映本人意愿的笔录我不会签。那个协警打出来笔录递给我,我一看好多地方都有出入,尤其是没把我的辩解加进去。于是,我明确表示这笔录不能签。白某等人恼羞成怒,让人把我双手反铐在背后,同时用头套套住脑袋,在于文波等的指挥下,深一脚浅一脚的把我押出询问室,出楼门下台阶,沿着并非直线走到一处房子,凭印象应是大兴分局某个角落的秘密行刑室。进到里面,他们用绳子从我双手中间手铐的连接处绑起来,然后像是升降机一类的东西把人整个吊起来,我的脚离开地面,臀部只能后撅,头像鸭一样前伸。
    吊完了,于文波等人边骂边打,具体用拳还是其他器物无法看到,就是前胸砰砰作响,有人也踢我的腿,后背和臀部多次撞到墙上。他们打了十来分钟,我头嗡嗡响,浑身流汗,疼得呲牙咧嘴。有人说要把我挖坑埋了、活体取肾或者和张成泽一样被犬决。还有人诬称我炒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圈钱,不相信我才收一万元辛苦费,坚持要我承认收了更多,并威胁要至少罚十万元,让我倾家荡产。连续击打及恶语相逼,两顿没吃饭的我整个人都快散架子了,被迫答应可以和他们好好谈。
    他们听我说可以配合,并没有马上把人放下来,而是继续威胁了一番才松开绳子。我被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押回询问室,坐到铁椅子上后头套才被摘掉,但双手仍被反铐在背后。接下来白某和其他人继续按照他们的意图问话,这时我已难以完全坚持上午的立场,有一搭无一搭地回答他们,但尽量不过多涉及其他朋友,感觉他们的问得过分的话我也偶有辩解,换来的仍是用手或矿泉水打耳光、后脑勺、脖子等部位,于文波等人还顺我脖领子浇我后背两次矿泉水,一直湿到臀部,冻得我直打哆嗦!不仅如此,他们还威胁要把我也送到青龙山洗脑班进行强制转化!
    17时30分许,我被迫在笔录上签字。结束询问前,白某说我敬酒不是吃罚酒,意思是不合作没啥好果子吃。他们几个还说,以前falungong学员见到他们都有些心虚,我们来了以后这些人敢于出来找他们交涉,主张权利,听口气这些警察每个人都对我们充满了刻骨仇恨。

    询问结束后,这帮警察仍旧把我反铐着押到了大兴公安分局值班室,由协警和警察看着。22时许,协警给我拿来两个口感很差的小面包,这是全天吃的唯一一点食物!即便是吃饭,他们也没有把手铐完全打开,只不过是由反铐变成了铐在前面。整个晚上,不断有警察过来和我理论,尤其是徐某,想让我接受所谓邪教的定性,他们不理解我为什么放着大钱不挣,做这些收益少、风险大的事。我因为身上疼痛和疲乏,简明扼要的回应了他们:法律只能评价人的行为,文明国家没有邪教罪;只要是中国公民受到公权伤害,愿意委托,我又有条件,都可以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由于身体不适,屋里有人抽烟,加上和他们争辩,我只是在沙发上坐着眯了几回。后半夜那个做笔录的协警来问过家里人的信息,我把妹妹的电话给了他,猜想可能要被拘留了。
    谁说中国的人权只比美国好五倍?这刑讯逼供的手法恐怕要比美国厉害5000倍!遭受酷刑后,我被迫在与事实不符的笔录上签字,还被迫在放弃代理非法拘禁犯罪被害人的刑事控告和放弃对我非法拘留及酷刑的控告权利的文书上签字。
  
    前面提到的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即青龙山洗脑班,位于建三江农垦管理局青龙山农场)其实是非法拘禁犯罪基地,我接受非法拘禁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属委托代理并依法交涉和控告是完全合法的行为。多年来,黑龙江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及其工作人员未经任何法律程序、无任何法律手续和文书即对包括石孟昌、于松江、蒋欣波等坚持信仰的公民进行短则几个月、长则几年的关押、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构成非法拘禁犯罪;该法制教育基地是典型的名副其实的犯罪基地。张俊杰以律师身份、我、江天勇和王成三人以公民身份接受被害人或其亲属的委托作为代理人对非法拘禁犯罪实施者进行刑事控告,有完整的委托手续和法律依据,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2014年3月20日下午,我应家属石孟文之邀,来到位于建三江农垦局七星农场公安分局后院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俗称青龙山洗脑班),就石孟昌被非法拘禁一事找基地负责人交涉,并进一步确认该非法拘禁场所的相关情况。同行的有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及家属,后来有若干不认识的公民前来围观。
    我们在洗脑班门口喊负责人房跃春出来说明关押人的理由,他把门一关扭头走到屋子里面,就再也不出来。过了一会,有一位穿着米黄色呢子上衣中年的女性领一位穿蓝色上衣的女子出来,有人认出是陶华领韩淑娟(石孟昌妻子)出来。于是,我们问陶华为什么没有法律手续却关押人,陶不说话,只是轻蔑的笑了笑,就领韩回屋了。
    找人交涉无果,大伙就冲里面喊话,要求房、陶停止犯罪、立即放人,呼唤石孟昌、韩淑娟、蒋欣波等被害人早日回家。渐渐的天黑下来,起风了,有人感觉到身上冷,我们感到诉求已经表达明确,就和家属一起坐车返回建三江。路上,有数量车跟踪,其中有牌号为黑DV3748 的轿车尾随间或超车。
    在建三江街上,我们感觉跟踪的车辆离远了,就去了一家饭店喝粥。为了方便去建三江农垦检察院跟踪刑事控告进展情况,吃完饭后奔格林豪泰宾馆休息,家属各自返回。当晚,我和江天勇住在8265房间,王成和张俊杰住在8269房间,因张需要准备控告状而房间的电脑不好使,张说等第二天家属来再定稿。四人简单聊了下,就分头休息,当时也就22时许,我将房间地址及电话等发给朋友。
    之后在3月21日早8点,我被建三江警察绑架,并被施以酷刑逼供。
    22日一早,看我的协警和警察陆续出去吃饭,我这里却没有任何人提起早餐的事。8时许,于文波等人过来指挥协警将我的外套套在头上,押出值班室,往询问室方向走。到了那里,又被押上车,由协警夹在中间。我感觉江王 张也如此,只是不在一辆车上。不一会,车子启动,驶离大兴分局。途中感觉经过高速收费站,听他们的意思是要先去七星诊所,我就知道是要进行拘留前的体检了。
    到了七星诊所,我被蒙着头做了心电图等检查,楼上楼下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听声音其他三位也是一样。在这里体检完了又被他们拉到另外一个地方,我不得不答应可以配合,这样就不被蒙头了。我看到建三江医院的牌子,才知道还要在这里做检查。于文波问王成能否配合,王成也只能答应可以,他头上的衣服也被拿了下来。我在建三江医院又作了胸透,结束后被警察押上车,驶过连心桥,穿过农田,到达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七星拘留所。
    进到大厅,我见王成已经到了,不一会张俊杰和江天勇也先后被押过来。警察让我们四人分开站着,不许交流。扫了一眼,见张俊杰的西服上衣被撕开了,就知道他肯定挨打了。我利用看押者不注意的空档,示意江我前胸有问题,江也指了下自己的前面,我知道他少不了挨打,王成那里即便问不着也八九不离十了。我小声嘟囔,称建三江警察为土匪,江和拘留所值班人员交流时说那人办不了案子,原因是他显得慈眉善目。没过多久,警察又把我拉到建三江医院,做了CT,我知道是有肺结核病史的原因。做完以后,我又被拉回七星拘留所,江他们三个仍在大厅站着。
    我一回来,押人的警察开始让我们签手续,大家就清楚是要正式入所了,只不过不知道拘留几天,我向他几个示意至少5天。我被叫到拘留所一楼最里面的屋子里签字,白某和那个很凶的警察同事给我处罚决定,我看到上面写的是所谓扰乱社会秩序,拘留15日且罚款1000元。我签字时要求陈述和申辩,并提出要听证。到拘留所前台附近方知张俊杰被拘留5日,江、王均为15日。我正准备办手续,白某和那个可能姓李的家伙又把我叫回签字那个屋,对我要求陈述、申辩、听证极为不满,威胁和此前在大兴分局那样子收拾我。当时那里面能有5、6个警察,这种场面给我极大压力,迫于无奈,只能重新签,放弃各项权利。
    进拘留所前,整个看押过程中参与的有警号为 151427、153556的警察;有警号为XJ1713、1717、1726、1727、1056、1068、1087及XG153102等协警。
    办入所手续腰带被摘下、鞋也脱下,又把包里的钱等存下,拘留所方面称要扣下635元的管理费,我问依据是什么,拘留所的人称农垦总局规定的,我说那等我出来给收据,该人称到时请示后看能否给。办完有协警领我上二楼,在卫生间进行搜身时,所长韩奎见我身上有伤,让协警把值班的白国强叫来给我拍照。等了好一会儿,白国强也没上来,来个复命的协警说底下有人找韩,韩让其他人看着我,下到一楼。韩再次上来绝口不提拍照的事,直接把我安排到四号监室。我明白这是办案单位给拘留所施加了压力!
    四号监室有十几平米,在门和窗的上方各有两个探头,只有厕所那里是死角。朝南的窗子被喷了膜,看不到外面任何东西,只有门上的小气孔可以供人向北望一望,除了院里的雪堆,也没啥让人留意的东西。木板钉起来的大通铺写着1-8个序号,表明这个屋子可以容8人,有人说人多时10多个也挤得下。通铺底下放着几个塑料箱子,可以装些个人用品。铁门上方的墙上有一台电视机,大概是用来进行管教的。先我进来的俩人已经被拘留所打好招呼,要他们做起监督我的事,后来他们知道我并非官方眼里的折腾分子,更不是什么falungong.
    22日17时,我终于吃到了热乎饭:两个小馒头外加一碗可以看到底的白菜汤,听说只有中午会多给一个,这些都包括在635元管理费里了,好在进来时已另买了咸菜、矿泉水等,可以凑合吃。不知因为什么,我当晚腹泻了几次,或许是在大兴分局吃小面包的缘故。
    在拘留所里,吃完没啥事不是让你盘铺(盘腿坐在通铺上),就是得统一站在地下一排,有事要按对讲机和管教们讲。这个拘留所新建没几年,不设女号,据说被行政拘留的女性都送饶河了。进这里大都是打仗斗殴、无证驾驶、赌博或性交易的,除了我们四个,我获悉家属石孟文也押在里面,听说也是15天。拘留所墙上的所谓规章制度里,处处体现要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给在押人员订了很多规矩,而申诉、复议哪怕是会见和通讯的权利,并无可靠的程序予以保障。高墙之内同样是义务第一,权利第二!
    每天早晨不到6点,就会放《涛声依旧》,催人起床,叠被要有棱有角,然后洗脸,等7点开饭;饭后盘铺听喇叭里各种说教,中午还可以休息一阵子,但一般不许铺被子(用的人多了,味道很难闻),下午的时间稍微好熬些。除了《涛声依旧》,还会放一家药企的广告歌曲,大概是《爱的神话》。警察间或进来查违禁品,翻香烟和火机什么的。
    22号白天和23号晚上又进来了3个人,但晚上那个可能是家人来反应心脏病严重,刚躺下没多久就出去了。24号又进来一个,此后一直保持不低于三个人的规模。
    在号里,我躺下和起来都很困难,打个喷嚏、咳嗽一下前胸都会从里往外剧烈地疼,有人见我痛苦的样子,问起了原因,胸前肿胀、淤血的情况几乎都知道。我在监控室里当着所长及值班人员的面,掀开衣服给胖所医(看守所的)看过,他们表示这要由办案单位解决,拘留所处理不了。
    23号下午,我听到大门口有人喊刘(国峰)局长同意了,要会见我们,听声音是向莉等人,我既高兴又有些不安,觉得自己给亲朋好友添了麻烦,他们风餐露宿、身处险境,我很过意不去。同号有些人打开气窗站在窗台往外看,问我咋回事,我说朋友要来会见我们。有人担心这样对我们更不好,我说既然有这个权利,争取下也无妨。
    24号,白某和参与打我的那个李局(队)领一个协警(XJ1066)来拘留所让我重新签不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文件,说那天的格式不对。窗外喊我、江、王、张名字、要求会见的声音此起彼伏,有人还打气窗看,被监控室制止。拘留所安排工人把气窗封死,还不时放喇叭干扰,防止声音传进来。有时声音会从门的气孔传来,我知道朋友们绕到后面围墙那里了。
    25号,还是有声音传过来,好像有天夜间也有朋友呼我们。
    26号这天,有个出去考驾校的回来说,警察和他讲如果外面朋友不撤,要么驱散并拘留,要么动用黑道解决掉。听完这个消息,我很为外面的朋友担心,有时后半夜就会醒了睡不着。
    27号凌晨,院子里警灯闪烁,有牢门被打开,听声音象是提张俊杰,我估计他们不想让外面朋友见到他,会直接把他押到佳木斯或哈尔滨放掉。从西服损坏及拘留所喊他盘铺,有人说他坐不起来的情况看,他肯定伤得不轻,在郑州开庭的事也泡汤了。不管怎样,有人早些出去还是有利于朋友们了解真相的,只是由于严管,我竟无法和他说一句话!
    28号,朱宝文、陈奇、徐某领一女协警(XJ0046)在技术室做笔录,盘问谁张罗来建三江为洗脑班受害者维权、和家属联系等情况,说既然国家定性了,就没必要冒险代理,办其他案件会更挣钱,要为家人多想想。
    29号,在一楼办公室,对个人物品进行检查,扣押了联想、苹果两部手机,三个优盘,我发现一本《达赖喇嘛访谈》不见了,他们说在警局呢。指挥的有于文波、姚武君等,由拘留所员工赵君(女)见证,还有人摄像。有人提出把家属给我的授权书也拿走,后又放弃(4月6号出来后,家属的授权书不见了)。
    30号,于文波领吴某在二楼最东那间屋子盘问优盘里的内容,重点是否翻墙和看明慧网等。
    31号,于文波又领一自称在吉林敦化当过兵的李某来威胁我,不交出手机密码另找地方尝尝滋味,他俩让我站着,随时有可能动手。僵持了好一阵子,我被迫交出。
    1号,于和李某来问起和家属联系的情况以及一办案中认识的佳木斯“刘老师”,称人已经被控制,要求辨认。
    2号,重点问和刘的关系,是否她张罗的青龙山的事,到过青龙山没有,是否有人喊falungong口号了等,这次拿出更多照片让我辨认。
    3号,吴某和另一个瘦警察来要我认可处罚,还有一个人录了像。
    4号,于、吴某在二楼做笔录,重点问人权律师团、律师互助金、和使领馆交往等情况,说到刘老师的事时,威胁不讲真话让我再多待几天。两天谈话中,他们问起胡星斗、向莉、高飞等人,我很担心后面几人会被他们算计了。他们还问我是否知道前妻要来的事。这天中午草草刮了下胡须,下午简单洗了个澡。
    5号,于、吴补问出入境的事,强迫写下认可处罚、不申请起诉、不再代理falungong维权案件的悔过和保证,称如不答应,就会把我如2009年、2011年那样关押不放。
    当天下午,韩奎、白国强(警号 152806)及胖所医拉我去建三江作了胸透,江和王应该也去了,途中见拘留所两边岗哨森严、特警把守,连高速路口也严加盘查。
    做笔录 检查物品等过程中,除了姚武君出示过工作证外,其他办案人连姓甚名谁都肯不告诉。
    从2号起到4号,胖所医先后给我前胸喷了四下药(最后一次当着于文波他们面),感觉应该是云南白药气雾剂。经过这么一处理,外伤基本看不见了。
    同号的人受官方影响,把无法会见通讯和接家里人送的东西等都怨到我们几个及外面声援朋友的身上。虽经解释,有人仍开口闭口falungong再闹还能推翻gongchandang、蒋介石800万不都被消灭了吗、多挣点钱算了、折腾来折腾去身体完了谁管呀?!
    经过争取,虽不允许通话,但从25号起,我终于可以用上向莉捎来的药。
    在押期间,除了和江天勇因为喷药打过照面,简单说了伤势外,没有和任何一个熟人碰面。
    6号一早,我和同号到日子的一个人通过门洞朝北望,说起那堆雪终于化光,我们也该出去了!
    江天勇比我早提出去,到楼下把物品取回,得知达赖喇嘛那本书被当作非法出版物扣下,但没给任何手续。吴某和徐某还有一个警号 024141 的警察参与,有人录像,中间有俩特警荷枪实弹看我们三个。我吃一碗面一个鸡蛋俩馒头,王成可能心事重,不想吃,他的饭被我和江分吃了。到前台签出所手续,要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未果,拘留所要我明确外伤不是在里面形成的。
    办完江先被带出上车,接着是我被带入一辆黑色奥迪A6L轿车(车号 黑R38530),由三位警察押着开往佳木斯(出所进车过程也有人录像),路遇警察设卡拦截,他们耳语称处理上访的才快速通过。
    途中,他们开始同意我坐上午回京飞机,后又变卦让我坐火车,或者回吉林老家,我说需要尽早约医生看病,且我4年前已离婚,老家不方便回。经过交涉,他们同意我坐下午的飞机回京。本来他们要一直看我登机,后来接急电后让我自己走,就在佳木斯火车站附近分开。这时我到一小卖店看表,知道已经十一点钟了。
    恢复自由后,打向莉、江天勇等电话不通,王宇电话无人接,好不容易通过一朋友联系上外界。当天下午离开佳木斯前,知道前去迎接的陈建刚、王宇等已恢复自由,心里踏实很多。
    18时许,我在一号航站楼与前来迎接的朋友们相会。见到朝思暮想的朋友,我高兴之余也有许多感慨。
    4月6日我被从建三江七星拘留所放出来后,在3个北京的知名医院做了检查。历经酷刑17天后,我的身体检查结果是:
    10根肋骨骨折; 肺上阴影加重;
    腰椎有结核病变;
    牙被打坏; 胸、腿有瘀伤。
    16天里,官方其实一直想把我们往所谓邪教上靠,其他方面如诈骗、聚众扰乱等也不是没流露,对人权律师团也下了不少力气,企图按非法组织定。若不是朋友们冒险声援,我们不见得能按时获释,每每想到这些,我就很过意不去。北大荒,其实更主要的是法律荒,在建三江这样一个封闭的系统里,警察很少有人权理念,一切惟头头马首是瞻。我们虽然遭了一些罪,但和那些当事人及家属比,幸运多了!

    15年来,官方不仅持续打压某功学员,还将相关做法推向其他人群,可以说中国大陆民主化过程中,宗教和族群问题是不可能回避的,而1999年以来系统的人权侵犯更不能简单地翻篇!
    我觉得无论何时都不能低估官方某些人的邪性,也不可高估民间目前的实力。这次各界朋友的声援效果总体不错,但有那么多人被打被拘 被失踪,令我心痛。
    我希望被拘被打 被失踪的朋友身体都无大碍,有机会我会向所有参与营救的人当面致谢,这些朋友的深情厚谊我永志不忘!
    酷刑不禁,冤案难除。我也正告建三江以滥施酷刑为乐的警察们,不悬崖勒马,这把双刃剑很有可能也伤到自己!如果有警察被酷刑、强迫失踪等,即便是伤害过我的人,也会考虑亲自或联系他人为他们辩护或代理!
    16天虽短,但它我人生的一次重要历练,我会在调养之余继续关注人权问题,尤其是每一位奋战在维权一线的各位同道的人权。大家一起努力,让自由之光早日普照神州大地!

  
     唐吉田 2014年4月13日补记
 
 
 

    唐吉田:酷刑不禁,冤案难除\行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唐吉田 ,男,1968 年9 月1 日生,吉林敦化人,汉族,公民身份证号:222403196809010512,原北京安汇律师所律师,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2号中盛大厦2105A,邮编:100038,电话:13161302848。

    被告:黑龙江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地址;黑龙江省富锦市,电话: 0454--5794083。   
      法定代表人:刘国锋,职务:局长,电话:0454-5808001(办)、18724281777。
    案由:治安行政处罚
    诉讼请求:
    1. 请求确认被告对原告行政拘留十五天的处罚决定(因被告至今不履行送达义务,无法写明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
    2. 判令被告向原告赔付医药费等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3. 判令被告通过全国性媒介向原告赔礼道歉。 
    事实和理由:
    2014年3月20日下午,原告应家属石孟文之邀,以公民身份接受委托作为代理人,来到位于建三江农垦局七星农场公安分局后院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法制教育基地(俗称青龙山洗脑班),就石孟昌被非法拘禁一事找基地负责人交涉,并进一步确认该非法拘禁场所的相关情况,同行的有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及数位家属。
    原告等人在洗脑班门口喊负责人房跃春出来说明关押人的理由,房某把门一关扭头走到屋子里面,就再也不出来。不久,有一位穿着米黄色呢子上衣的中年女工作人员领一位穿蓝色上衣的女子出来,有人认出是陶华领韩淑娟(石孟昌妻子)出来。于是,原告等人问陶华为什么没有法律手续却关押人,陶不说话,只是轻蔑地笑了笑,就领韩回屋了。
    找人交涉无果,原告等人就冲里面喊话,要求房、陶等停止犯罪、立即放人,呼唤石孟昌、韩淑娟、蒋欣波等被害人早日回家。因天寒地冻,且诉求已经表达明确,原告和家属一起坐车返回建三江。路上,有数量车跟踪,其中有牌号为黑DV3748 的轿车尾随间或超车。
    为了方便去建三江农垦检察院跟踪刑事控告进展情况,原告吃完饭后奔格林豪泰宾馆休息(原告和江天勇住在8265房间),家属各自返回。
    2014年4月21日8时许,突然有人猛烈砸门、踹门,眨眼功夫门就被踢开,防盗链也难以挡住疯狂的破门者。原告本能地从床上下来,江天勇也不得不下床。进来的6、7个身着便服的人窜到我们身边,要求收拾东西,问他们是干什么的,其中有个人恶狠狠地说他们是警察。原告和江要求他们出示证件,其中有个年长且壮实的掏出来在我们面前晃了晃就收起,原告根本没看着。原告把东西草草装到箱包里,马上就被这些不亮身分的人反背着胳膊押往楼下,走楼梯过程中这些人不停地辱骂。
    在格林豪泰楼下,原告被自称警察的人押上车开往郊区,到大兴分局院内被押往询问室,由警察及协警看管起来【其中有于文波、姚武君、陈奇、白某、徐某(可能是法制科的,后知警号 151505)、被称之为李局或李队的及警号为 151427、153556的警察;有警号为XJ1713、1717、1726、1727、1056、1068、1087及XG153102等协警】。
    随后,白某和一个名协警(警号XJ1060)进行询问,原告提出看白某的工作证,并且应由两名正式警察进行、告知原告诉讼权利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白某听完非常生气,不仅辱骂,还扇耳光,并用未启封的矿泉水瓶击打原告面部,原告的牙齿当时掉了两块儿。于文波等人也帮白某打原告后脑、脖子等部位,他们边打边骂,说居然敢碰国家定性了的法轮功案子,大概不知道专政的厉害,还能推翻共产党咋的?!原告和他们辩称法律没有禁止公民为受害人维权,即便林彪、江青他们一伙的,也要有人进行辩护。所谓国家定性,并没有法律上的体现,何况世界上已基本没有哪个国家再给思想和信仰定罪的!他们又说洗脑班是国家对这些被关押者进行帮助的场所,每年要花好多钱,一些家属愿意送人来,被转化者对政府也心存感激。原告反驳到,国家有没有权力不经拘留逮捕审判就把人关起来,如果家属及被转化者心甘情愿,为何还要劳民伤财来抓人或关人?整个上午,白某和其他人基本理屈词穷,时不时威胁、恐吓。
    下午,白某和于文波等人陆续回到询问室里,他们力图让原告违心承认所谓的违法事实。对此,原告不予配合,并再次强调他们不出示证件、不告知诉讼权利、不是两名正式警察询问、不同步录音录像等行为不合法,不反映本人意愿的笔录原告不会签。白某等人恼羞成怒,让人把原告双手反铐在背后,同时用头套套住脑袋,在于文波等的指挥下把原告押出询问室,出楼门下台阶,沿着并非直线走到一处房子,凭印象应是大兴分局某个角落的秘密行刑室。进到里面,他们用绳子从原告双手中间手铐的连接处绑起来,然后用升降机一类的东西把人整个吊起来。
    于文波等人边骂边打,具体用拳还是其他器物无法看到,就是前胸砰砰作响,有人也踢原告的腿,后背和臀部多次撞到墙上。他们打了至少十来分钟,原告的头嗡嗡作响,浑身流汗,疼得呲牙咧嘴。有人说要把原告挖坑埋了、活体取肾或者和张成泽一样被犬决。还有人诬称原告炒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圈钱,不相信才收一万元辛苦费,坚持要原告承认收了更多,并威胁要至少罚十万元,让原告倾家荡产。连续击打及恶语相逼,加上两顿没吃饭原告撑不下去,被迫答应可以和他们好好谈。
    他们听说可以配合,并没有马上把人放下来,而是继续威胁了一番才松开绳子。原告被他们押回询问室,坐到铁椅子上后头套才被摘掉,但双手仍被反铐在背后。接下来白某和其他人继续按照他们的意图问话,这时原告已难以完全坚持上午的立场,有一搭无一搭地回答他们,但尽量不过多涉及其他朋友,感觉他们问得过分的话也偶有辩解,换来的仍是用手或矿泉水打面部、后脑勺、脖子等部位,于文波等人还两次顺脖领子浇原告后背矿泉水,一直湿到臀部!不仅如此,他们还威胁要把原告也送到青龙山洗脑班进行强制转化!
    17时30分许,原告被迫在笔录上签字。结束询问前,白某说原告敬酒不是吃罚酒,意思是不合作没啥好果子吃。询问结束后,这帮警察仍旧把原告反铐着押到了大兴公安分局值班室,由协警和警察看着。22时许,协警给原告拿来两个口感很差的小面包,这是全天吃的唯一一点食物!即便是吃饭,他们也没有把手铐完全打开,只不过是由反铐变成了铐在前面。
    22日8时许,于文波等人指挥协警将原告的外套套在头上,押出值班室,往询问室方向走。到了那里,又押上车,由协警夹在中间驶离大兴分局。原告先是被蒙着头在七星诊所做了部分检查,后又在建三江医院作其余项目,结束后被押往建三江农垦公安局七星拘留所。
    到达拘留所后,原告被叫到拘留所一楼最里面的屋子里在所谓扰乱社会秩序的处罚决定(拘留15日且罚款1000元)上签字,原告明确要求陈述和申辩,并提出要听证。原告出来正准备办入所手续,白某等人又把原告叫回签字那个屋,对要求陈述、申辩、听证极为不满,威胁和此前在大兴分局那样收拾原告。当时里面能有5、6个警察,原告迫于无奈,只好重新签,放弃各项权利。原告提出处罚决定书应送达本人,遭到拒绝。
    24号,白某和参与打原告的那个李局(队)领一个协警(XJ1066)来拘留所让我重新签不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文件,说入所那天的格式不对(权利义务告知书也是入所后填完的)。
    31号,于文波又领一自称在吉林敦化当过兵的李某来威胁我,不交出手机密码另找地方尝尝滋味,他俩让我站着,随时有可能动手。僵持了好一阵子,原告被迫交出。
    4月4号,于文波、吴某在二楼做笔录,说到洗脑班受害者朋友“刘老师”的事时,威胁不讲真话让我在拘留所里再多待几天。
    5号,于、吴来所,强迫写下认可行政处罚、不申请起诉、不再代理falungong维权案件的悔过和保证,称如不答应,就会把我如2009年、2011年那样关押不放。
    6号一早,原告向前来拘留所的吴某和徐某还有一个警号 024141 的警察要处罚决定书和罚款收据未果,旋被带入一辆黑色奥迪A6L轿车(车号黑R38530),由三位警察押着开往佳木斯,中午方脱离控制,恢复自由。
    回到北京后,原告在多家权威医院做了检查,结果是:
    至少10根肋骨骨折;
    牙被打坏;
    胸、腿有瘀伤;
    肺上阴影加重;
    腰椎有结核病变。
    时至今日,被告不仅拒绝履行相关义务,还通过官方媒体对原告进行污名化,破坏原告的社会形象,损害原告声誉,力图为自己涂脂抹粉。
    原告认为,被告的所作所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的有关规定:其无权干涉原告依法进行的代理活动,用酷刑的方法取得的所谓供述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不履行告知义务、不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及强迫原告放弃多项权利等做法不仅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挑战。被告作为执法机构,肆意侵犯人权的作法在国内外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让世人不齿,令国家蒙羞,给农垦抹黑!
    综上,此次拘留使原告身心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因严重违反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应依法确认其违法。而且,在此次事件中,由于被告多名工作人员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法院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九条(三)、(四)项的规定,向有权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以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以至刑事责任。
    依据以上事实和法律,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捍卫宪法和法律尊严,促进警察文明执法,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原告不服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特此提出诉讼,请求贵院判如所请。原告同时要求贵院依法向有关机关发出司法建议,对滥用职权等渎职人员以及非法对公民实施酷刑的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以使违法犯罪者得到应有的制裁。
      此致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告:
     2014年6月21日
    附:1、本诉状副本1份;
            2、《拘留通知书》复印件两份;
            3、原告受害经过(《酷刑不禁 冤案难除》---- 难忘在建三江公安手里的十六个日夜) 1份;
           4、诊断证明及CT复印件两份。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
    第七十九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
    第九十四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一百一十六条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唐吉田:酷刑不禁,冤案难除\行政起诉状

    唐吉田:酷刑不禁,冤案难除\行政起诉状
    唐吉田:酷刑不禁,冤案难除\行政起诉状

广东民主维权人士郭飞雄和孙德胜案近日已起诉至法院



(维权网信息员郑毅报道)据郭飞雄的代理律师张雪忠披露:“经电话确认,郭飞雄(杨茂东)、孙德胜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案,已于2014620日由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希望社会各界密切关注!

 
异议人士郭飞雄
2013年8月8日,著名维权人士郭飞雄在广州被抓捕,后被警方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执行刑事拘留。据说,郭飞雄此次被逮捕的直接原因是他参与了2013年1月间“《南方周末》事件”的维权活动。
 

郭飞雄(原名杨茂东)的姐姐杨茂平于2013年8月17日收到广州天河公安分局下达的一份拘留通知书,通知书里说郭飞雄因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于8月8日23时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广州天河区看守所。郭飞雄的代理律师隋牧青表示,郭飞雄此次被拘和他做过什么事关系不大大,而是延续当局的所谓“斩首行动”,要“把许志永等大鱼收拾收拾”。隋牧青说,他将于本周前往看守所会见郭飞雄,并表示目前尚不知当局是否会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罪名起诉郭飞雄,如果以此罪名起诉并且定罪,最高可以判刑五年。
 
 
 

此前,郭飞雄在广东梅州监狱服刑期间,其妻子张青及儿女已在美国避难。
 
 

2013年8月19日,接到丈夫再次入狱消息的张青,在美国发表了致习近平的一封公开信,恳辞吁请释放郭飞雄。同日,环球时报发表文章《陶醉于自己的"勇敢"》,评论郭飞雄及许志永被刑拘事件,为官方的拘捕行动作出注解。

广州天河公安分局下达的对郭飞雄(杨茂东)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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