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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秋梅:我目睹了雪臻在临沂被绑架的全过程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1/10/11 | 10/11/2011

授权维权网发布

前几天(10月5日),我在沂蒙路与金五路的锦江之星宾馆,看到锦江之星大厅内布置的盆景很漂亮,于是就用手机和相机拍摄几张盆景照片。然后接着出门,还没有等待反应怎么个回事,就有三四个人过来,一个抢走我的手机和摄像机,两个人使劲用手攥着我的胳膊,把我给架起来,其中一个人说配合工作,我问:"配合工作可以,首先先出示你的执法证件,说出配合你工作调查的内容。和我有什么关联。否则的话,对不起,我不会配合的。"不由分说,就把我往火车站方向绑架着,一个劲地说配合工作,拿出身份证,我一直在强调让他们出示证件,但是一直只有一个说法,配合工作。(后来才得知探访陈光诚的网友当时住在这个宾馆内)

他们将我绑架到站前派出所的监控室内,一群人围过来,那个绑架我的一个瘦高个,拿着笔和纸,让我写下我的身份证号码。我拒绝,然后在纸上写下他们一群人的制服上的编号,很多人赶紧开溜,于是就上演了一番,一个大男人和我抢夺纸和笔。在抢夺过程中,中性笔被折坏,弄伤了我的手,还染了一手的中性笔的油渍,记有编号的纸张被撕掉成为碎片。

后来,兰山国保大队的褚延山过来了,问到这个地方干什么,我问这是公共场所,谁都可以来的地方。我问他来干什么。紧接着我居住的河东区公安局去了一个便衣,说是河东公安局的,但是没有亮出证明他身份的证件,对此我采取不信任的态度。

对我的手机和摄像机查验一番,没有发现什么内容。没有任何理由说我可以走了,该干嘛干嘛去。整个过程令人费解啊。无任何理由给我,就如抢劫和绑架般地土匪行为把我劫持到站前派出所,整个过程持续近两个小时,对我进行侮辱和攻击,没有任何道歉,然后又无任何理由地让我离开。这就是人民警察啊!

出来站前派出所,,来到锦江之星对过的中国邮政金五路分局旁边的公话给朋友打电话诉说自己的遭遇, 我刚刚挂掉电话,就看到七八个人从锦江之星大门处飞快地跑过马路,直奔邮
局方向,七八个人中,有绑架我的三个人,还有我在锦江之星大堂内坐在我旁边的中年男子。感觉坏事了,我也飞奔过去,到了邮局旁边的药房,我看到两辆车在邮局门口,七八个分别站在邮局门口,公话周围,我知道这里肯定有事。

我发现了一个女孩子(后来得知她就是探访陈光诚的雪臻)在打电话,她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在肚子前用手摆手提示她。然后靠近她,轻声告知她周围有人,注意不要回头看。雪臻放下电话,问公话老板多少钱。公话老板说三毛钱,雪臻拿出20的面钞,公话老板拒收,我说;"临沂正直创城,因为是外地人,不要难为人家,我替她付了"。我把钱递过去的同时,我都没有反应过来呢,雪臻拿起地上的方便袋就往马路上跑,周围的人包括公话亭内的一个男人,一起过来抓住雪臻,然后就架着到邮局大门口的警卫室内。这时,一个浓妆艳抹的时髦女人,过来就抢我的手机,然后褚延山过来把我带进邮局院内,告知我等待十多分钟就可以。后来才得知,此女叫王静。说话没有分寸,语态和语气都让人不爽。给我说:"别不要脸。""我是背着我男人在外胡搞八搞了。还是我偷人家抢人家了。你说我不要脸,我可以理解。但是我没触犯任何法律,你说我不要脸,拿出凭证,否则我告你诬陷和诽谤。""我用词不当,不要干违法的事情。""违法不违法,请问这个标准谁来制定,谁来界定。你们光天化日之下,胡乱地抓人,就不是违法了。没有任何证据和证件,如果你是穿着制服,还可以理解,那么便衣,不出示证明你有这个职权的证件,那你就在干违法的事情,而且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这个女人就转移话题,然后把手机给我,和褚延山一起离开了。我出了邮局的大门,就没有看到雪臻,同时先前我看到的那两辆车也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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