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民主拯救中国! CDP.ORG
Democracy Save China!
Home » » 信仰之路-和平民主运动研究(之3)

信仰之路-和平民主运动研究(之3)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2/05/01 | 5/01/2012


谢燕益
笔者在《和平民主运动研究(之2)》一文中指出,人的本质是形而上的,人是自然意志的一种体现,意志决定论发挥着历史性作用,人类的历史正是一种意志较量的结果,而宪政民主则是意志决定论的一次历史的贯彻。
在意志较量的背后,人的信仰起着关键作用,因为人的一切行为归根到底是其信仰的具体体现。在人类社会中,信仰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现实的结果,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都受其支配,信仰的贫困加剧了人类社会利益斗争的粗暴、短浅、残酷与无序。
除了现实利益的残酷斗争,包括统治者在内无论体制内外,任何一个当今的中国人都似乎无所依凭,在转型过程中面临重大问题的抉择只能凭着短浅的利益计算、个人直觉、个人好恶,没有丝毫的历史自觉,这无疑将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危险。若要避免这一危险就需要尽快建立起正当的信仰,这一课题,无论对个人、还是一个社会、整个民族都十分紧迫。归根到底一个正常的、健康的社会要靠信仰来维系、建构。人在灾难、挑战面前更需要上帝指引,在西方过去靠上帝,在东方过去靠神佛,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新的信仰危机似已出现,如何才能走出这一困境,摆在我们面前。
笔者在《论信仰(一)》一文中指出:“人匍伏在上帝(神佛)面前因畏惧权杖向往奖赏则完全丧失了其道德自觉,但不论整体还是个体对于人来说,承认形而上的绝对存在道德形而上学,未必建立在一个功利导向的具象信仰、具象崇拜的基础之上,人应当有尊严的信仰,因为信仰本身而信,不能将人置于势利小人的地位、奴仆的地位,上帝的权杖只能闪耀着真理的光辉!对于高尚者来说,至善的存在不必存在其主宰者甚至它可以先于主宰绝对存在着……”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指出,一个正当的信仰应该是怎样的以及我们可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信仰并且它最终将如何影响我们。
一、建立至善的绝对存在之信仰体系
至善的绝对存在或者说道德形而上学即强调道德的绝对性作为客观存在是无条件的,当然如果它最终决定于上帝、神佛或者真主,在其客观后果上也没有什麽不同。至善作为绝对的、先天的存在,支配、决定着包括人在内的这个客观世界上的一切事物。在承认至善的绝对存在之下,一个逻辑体系就自然与它相对应或者是真实的或者是出于认知和理解的需要的一种假说。但不管怎么说,至少到目前为止,人类进行的各种努力尝试中,形式逻辑体系是一种比较公认的标准,在逻辑关系当中,因果律作为客观世界、人类思维的第一逻辑,在历史上发挥着某种显见的作用,其历史上的继起性辩证的揭示着因中有果,果中有因这一真相,无论在纯粹理性上还是在经验上,似乎都是不证自明的。与此同时,因果律本身也是最初一切信仰的起点、一切概念得以确立的前提,这一客观规定性无疑先天的存在着。承认至善的绝对存在,我们同时又认同因果律的客观作用,那么此时,我们的信仰就可以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即种下善因将会结出善果,种下恶因就会结出恶果,行善得善果,作恶得恶果。这一最原始、最朴素的信仰
完全可以用来支配我们的整个人生。在这个基本信条之下对善、恶深刻内涵的不断发掘与实现看来关乎着人的某种使命。
至善的绝对存在─→因果律─→善恶有报,
按照这一信仰体系,当朱元璋大开杀戒、滥杀无辜时,或许注定其子孙、事业遭殃的结局,其尸骨未寒儿孙反目已成定局、大明王朝无论经崇祯皇帝如何挣扎抵抗也终竟难逃无力回天的宿命。一种残暴的意志往往事与愿违,正如秦始皇和历代暴君一样,其看似强大一时的意志终究难以为继,从表面上看:第一、其本人及家族的命运在劫难逃即使他们可能代表着当时的某种正义;第二、其代表的一种意志终将遭受损害失败。这只是从看上去大家都较容易理解的表述方式来作出说明,其实善、恶以及善恶之报的形式有百、千种因素、后果,比我们直观的想象远远复杂得多,比如善可能包括:智慧、勇敢、坚韧、容忍、和平、公正等品性,但如果这些善的因素和某种恶的因素相交融或许会产生更大的恶果。如果把人的生命历程作为一种意志的体现,这一意志是否在其死亡时便已完全终结以及这一意志到底将收获多少利益、遭受多大损害都未作阐释,不过,在看得见的后果和看不见的后果面前,我们最好还是谨记一句古训:“多行不义必自毙!”
二、和平民主运动要靠正当的信仰力量
至善的绝对存在─→因果律─→善恶有报,这一信仰体系看似简单,要建立起来却需要漫长的过程,需要人们不断的证信。人的价值就在于实现至善兑现这一体系上,用这一信仰体系检验我们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对于信仰根本要靠我们内心的真诚、省戒、良心的召唤行事,每一个信仰都是独立的,靠道德觉醒面对信的困惑、挑战,也只有建立在道德自觉上知行合一才可能成就一个真正的信仰者。没有独立、真诚的道德自觉就会被幻象所迷惑看不到真相,不知善恶如何抉择。在《和平民主运动研究》一文中笔者指出:法权运动是和平民主运动的要领,那是由于,假如我们每一个人与其他人能够自由共存是正当的,每一个人都应获得实现法权(每一个个体的权利意志和尊严意志得以伸张从而实现至善的要求)。法权运动即是通过一场持续的公民意志与专制意志、合法意志与非法意志的较量把法权从权贵、少数既得利益、专制保守势力和他们的附庸伪精英的手中移转至民主变革派、健康的中产者、真正的精英、广大的平民手中,自然法即至善获得逐步落实的变革。这正是道德形而上学的意志的一次比较彻底的贯彻。因此自由共存的至善性从一开始就决定了和平民主运动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在以和平民主运动的方式追求自由共存的历程中,每一个人必须是独立的,具有主体的地位。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唯有建立正当的信仰才可能获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人格和完善的人格。相反,也只有具备独立的人格才可以真正建立起正当的信仰并努力实现它,在这一点上二者从来都如此契合,也唯有真切的把握这一规律才可能在独立的信仰人之上走向和平民主的道路最终共同完成和平民主运动的历史使命,和平民主的变革在根本上是个体上的、独立性的,而集体的政治上的只不过是其表象而已。
三、和平民主运动不分体制内外、草根精英
人的分别本质上只在其信仰上,并不以外在的地位、阶层、职业等划分。通过建立正当的信仰改变现实利益战胜良知的现状,实现体制内不作恶的共识和自觉行动。各阶层、各界别需要在至善绝对存在这一信仰上的最大一致,在内心深处建立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的信念,虔诚面对自然法则、客观规律,才有可能在死气沉沉的现实中从明哲保身、苟且麻木的群体中抽离出来产生改变的动因。最终按照至善的绝对存在→因果律→善恶有报的指引采取有力行动即勇于维善行善、主动制恶抑恶,同自己的恶念、恶欲进行斗争,积极阻止社会上的恶行,为树立至善绝对存在的信仰不断累积道义力量。这一进程一旦开启,体制内的话语权也必将加速从权势向道义移转,历史正在记录体制内的建制者。以温和、理性、使命、法治为代表的体制内和平民主力量,正在一个历史累积的过程当中,当前体制内的和平民主力量仍然缺乏自信不够坚韧,对于中国以往的沉重历史、历史的惯性与扭曲人性的消极影响阴影过深,对人性中的善、道德力量及现代社会根本改变的有力条件没有把握,未能充分意识到,一旦信仰建立起来,将会改变一切,整个社会为之震动,信仰的力量将无可阻挡不可逆转。笔者在《和平民主运动研究》一文中指出,道义和权力最终将不可避免地实现统一,历史证明了这一点,历史还将继续证明。体制内的既得利益者毕竟只是少数甚至是极少数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他们绑架整个国家机器利用一切契机进行各种努力,不断强化扩充、维系其控制权力,不断以强力阻碍、延缓道义诉求、顽抗潮流,可一次次图谋被无情的瓦解、摧毁,这一群体的境况也日渐孤立、糟糕,归根到底正是信仰产生的现实作用的结果。人类历史的一切进步与文明从根本上来说都是道德力量的结果,一切智慧与机巧始终远远在道德力量的统驭之下。
民间的力量需要体制内的响应,体制内的变革力量也需要民间的支持,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2012年是和平民主力量总集结的开始即从局部到全局从表层到深入必然在社会权利、文化意识形态、具体的经济、政治上全面体现出来。体制内的改革力量应当自觉协助和推动法权运动,将法权从权贵、专制保守势力和他们的附庸伪精英向民主变革派、健康中产者、真正的精英及广大的平民手中移转过来,这场法权运动贯穿整个和平民主运动时期,即不仅仅打破旧有的腐朽特权的权力格局,更重要的是和平民主运动将在一个长时期内为宪政民主、公民社会的持续建设发挥作用。而信仰从根本上说始终具有独立性即信仰并非一个群体意识。和平民主运动中的信仰问题也不单单是一个政治问题,在政治上的影响主要是从其后果上看到的。真正的信仰绝不作为政治指导思想或政治的附庸和工具。信仰本身并不为政治服务,但它时刻产生的影响、政治上的后果却是客观的。惟有当信仰真切的关注到并决定于每一个独立的个体时才有真信仰可言否则只有群氓的冲动而无真信仰。
Share this article :

0 评论:

Speak up your mind

Tell us what you're thinking... !

中国民主党网络阵线公告

 
Creative Commons License
Copyright(C)中国民主党网络阵线 CDP.ORG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