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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观察(2012)之六十四——沈阳市沈河区人大常委会:参与“茉莉花”行动的人不能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01/28 | 1/28/2013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大常委会和沈河区选举委员会,把在2011年春“参与‘茉莉花’行动”的崔少华成为沈河区马官桥街道第2选区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的权利剥夺,是非法的!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成为区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只需具备三个条件即可。即年满18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力、有10位以上的选民联名推荐。

崔少华家在沈河区东大营12号,他当过兵、满族人、还是一名中共党员。他被划在沈河区马官桥街道第2选区。

沈河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的选举日定在20121013。崔少华为得到一张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表,费了不少周折。在选举日前15日,他得到了第2选区10位以上的选民联名推荐并在规定的时间递交至选区。

1012上午930分,崔少华被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通知到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崔到达会议室时,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国臣、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主任刘爱军、区国保大队长房辉等两位警察、街道党办孔姓工作人员和居委会一位女姓工作人员早已等候在那。

杨国臣主任讲,推荐崔少华的人数符合法定要求、交推荐表的时间也没有超过交表的最后期限,但因其被行政处罚过,不符合规定,不能成为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在会上,杨主任还学习了该省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规定,列举了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候选人,什么样的人不可以成为候选人。

崔少华曾在投票日前向沈阳市和辽宁省两级人大常委会控告沈河区人大常委会主持非法选举。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崔的回应是——所反映问题转区人大常委会解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对崔没有回应。

我们还观察到,沈河区选举委员会的规定,“922——28日召开选委会三次会议,审查初步候选人名单,并组织纪检、公检法、工商、税务、计生、环保等相关部门对初步代表候选人进行联合审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附:被迫买断工龄的军转干部崔少华强烈要求恢复工作补偿下岗八年经济损失恢复社会保障的诉求

尊敬的中央政府领导:
我叫崔少华,19614月生于抚顺,毕业于抚顺市第六中学,身高181厘米,体重56公斤,现年51岁。曾主动并愿意承担过最艰巨最危险的重任为国家效力,并荣光的被称为“最可爱的人”。我1979年入伍,1981年入党,先后服役于16集团军48师,64集团军190师,总参某部蚌埠坦克学院射击教研室教员,1995年转业,政府把我分配到抚顺建设银行工作,并考取了全国建行系统中级职称(政工师)。我目睹参与了国家改革开放30年的全部过程,并为经济建设尽心保驾护航,完满的履行了守土卫疆的神圣职责,可我并未分享到分毫的成果果实,相反却被无情的抛弃。

20047月,在建设银行减人增效,下岗分流,买断工龄的名义操作下(未开职代会),我被迫买断了工龄,离开了我热爱的工作,失去了人生进取的社会环境和基本平台,也失去了我赖以生存的工作岗位,在人生的青壮年时期,智慧能力精力最旺盛的时期,经验阅历最为丰盛的阶段被建行无情的抛弃。我本怯弱,受过高等教育,并循规蹈矩,却很惊讶的听到了自己也开始讲话了,也无奈的步入了进京上访,艰辛维权的行列。

一入高墙深四海,从此良知是路人,在寒风酷暑,饥寒交迫,风餐露宿,围追堵截,担惊受怕,威胁恐吓,家人无助,学友漠视,同事冷眼,社会歧视,在抚顺建行纪委书记孙保国威胁恐吓侮辱谩骂(有电话录音要整死我,苏格拉底说过男人应当平静的死去,那么请他给我一个平静的理由。录音曾送达给国信总局和总政治部信访局等国家机关)及建行维稳通报点名,建行维稳动态以对立整治对象(见2010年建行信访动态6,7,8期和维稳通报,通知),道姓指名的用尖酸刻薄的言辞在省内建行系统传阅。以及被警方告诫,训诫,监视谈话并两次入沈阳看守所刑事拘留(后转行政处罚),也被北京警方多次关押过马家楼和久敬庄,在身心遭受巨大创伤的境况下我艰难的走进了2012年。

我依据宪法赋予我的公民权利上访历时八年,先后到国家信访总局,中纪委,中组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公会,人民银行,银监会,建总行,国务院军转办,总政信访办,维稳办,三方面办,省市区信访办等各个部门均被送回原籍说我的问题要属地解决(原单位),我也与省,市,区,街道,社区的负责部门及领导一一诉说过我的遭遇,困难和我应有的保障及权益要求,递交过无数信访材料及影音资料,查阅过大量法律法规文件并一一送达。如今杳无音信,石沉大海,各级政府组织从未给过我任何解决问题的答复,仅有的回执是两张让人看后充满着恐惧无奈疑虑荒谬荒芜荒诞荒唐目光的释放证。作为一名自然人的公民,我没有一分钱人民币的生活,养老,医疗,住房等身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应有的社会福利保障,并艰难度过八年没有采暖房间的塞北严冬生活。如今我已步趋知天命的年岁,体弱多病,8年来只在被囚禁前例行检查过两次身体,羸弱之躯已丧失了劳动能力,更无就业竞争优势,生活窘境不言而喻。
男儿不惧请临危,山岳多姿看峰回。秋风浩荡欺弱骨,鹰击长空展雄飞。八年来我孜孜学习,细心研读了国故经、史、子、集,也研读了西方哲学史和中国近现代史(网上曾发表过《心在哪里安放》---我的自述等文章,也曾被国内外多家媒体转载)。意志坚韧的秉性,充满阳光的心灵,爱心无限,锐意进取,精诚达观的我坚信历史不会抛弃我,执着的信奉着我的诉求能够得到解决并期许在未来一代年轻睿智英明的领导者身上,我相信您们就是这样的领导者。
2012年伊始,中央领导与各级政府又一次提出了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让国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的新举措,让公民有尊严的活着,我仿佛又看到了一缕阳光,如沐春风,甚感温暖!我恳请各位首长,为我落实中央权威文件精神(人发[2002]82号,中办发[2003]29号,国人部发[2004]55号,辽人发[2002]26号,抚政人发[2002]55号,上述文件均送达过各级信访部门),为我主持公平与正义,维护宪法威信与尊严,还我共和国复转军人及公民社会的公民应有的生存保障,共产党是我们时代的骄傲与良心。曾参岂是杀人者,谗言三及慈母惊。我热爱我的国家和民族以及我的工作岗位,我相信政府有能力并客观的,公正的,科学的解决我的诉求。恢复我的工作,补偿我下岗八年的经济损失和对我个人造成的身心伤害。

以下是我的个人诉求:
1, 恢复工作
2, 补偿下岗八年经济损失
3, 恢复养老医疗福利等社会保障
4, 补偿住房公积金
5,进行全面身体健康检查
6,为我提供学习求知培训机会

诉求人:崔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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