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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选举观察(2012)之六十二――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把人民的选举权完全没当一回事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01/07 | 1/07/2013


 
(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20091118,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有关问题的决定规定,“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至2012年天津市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为止。”(见附件一)

然而,201176、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规定,“2011111为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12月底以前召开区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见附件二)

818,《滨海时报》转发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随之滨海新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铺开。(见附件三)

可是,108、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个别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12年内完成”。(见附件四)

1013,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12年内完成,滨海新区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中止。”(见附件五)

荒唐的是,2012年元月1日至今,近百万滨海新区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见踪影。

附件一: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有关问题的决定

20091118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撤销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以原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设立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有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天津市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一、成立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负责筹备设立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组织选举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召集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二、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三、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下设选举委员会,主持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设立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对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进行指导。

四、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于200911月下旬至12月进行,1230为代表选举日,以此日作为计算年满18周岁选民的时间,并于此日进行投票选举。

五、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总名额为339名。

六、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下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报筹备组公布代表名单。

七、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区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由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任命。

八、滨海新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35名。

九、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至2012年天津市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为止。

十、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至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为止。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至滨海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滨海新区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产生为止。

十一、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选举产生的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继续有效,其选举单位改为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

附件二: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201176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我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时间

我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7月至12月进行。

2011111为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以此日作为计算年满18周岁选民的时间。1115日进行投票选举,各区县、乡镇投票选举的具体日期,由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115以前同步选出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111月底以前召开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2月底以前召开区县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二、关于代表名额的确定

下一届各区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原则上不再重新确定。为了保证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平稳顺利实施,对于人口变动大、代表名额分配矛盾突出的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其代表总名额,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下一届各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原则上不再重新确定。人口总数超过9万的乡镇,可根据人口增长情况,由有关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其代表总名额,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代表名额的分配

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由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各选区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

四、关于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

下一届各区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与本届相同,不再变动。

五、关于代表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设立天津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依法对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区县、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三: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
2011-08-18 滨海时报

简要内容: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关于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区、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依法做好有关工作。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的决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问题决定如下:

一、关于换届选举的时间
区、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于20117月至12月进行。2011111为区、镇人大代表选举日,以此日作为计算年满18周岁选民的时间,1112日进行投票选举,同步选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
201111月底以前召开镇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12月底以前召开区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二、关于代表名额的确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下一届我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380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区选举委员会决定。下一届我区各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与本届相同。其中,新城镇53名,杨家泊镇50名,茶淀镇56名,大田镇46名,太平镇62名,小王庄镇55名,中塘镇67名,共389名。

三、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下一届我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与本届相同(35名),不再变动。
  
四、关于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区、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依法做好有关工作。塘沽、汉沽、大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天津滨海高新区以及新区各街、镇和选民较多(划分两个以上选区)的单位都要设立选举工作组,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安排各选区的选举工作,其职责由区选举委员会确定。镇的选举工作组由镇选举委员会兼任。

附件四: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个别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1108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天津市直接选举工作办公室关于我市区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考虑到滨海新区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决定: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12年内完成。

附件五:
天津滨海新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

人民网•天津视窗1015电:20111013,天津滨海新区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家星主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寿义、王殿起、张建军、丁巨波、李玉梅出席。区人民法院院长韩津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杰,区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同志,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区各镇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滨海新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滨海新区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在2012年内完成,滨海新区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中止。

2012年内完成,滨海新区选举委员会的工作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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