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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村委会选举首次增设资格审查环节,上访维权人士或遭排除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3/04/29 | 4/29/2013

维权网选举观察工作室

北京地区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已经在各郊区县农村全面展开,将涉及到3697个村庄。

此前,选举观察工作室曾在东杨庄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中,发现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预设限制条件。(见维权网2013420《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村委会海选应具有开放性》)

选举观察工作室获悉,限制村委会候选人资格条件,并非东杨庄村独有,而是本次北京地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官方政策,换届选举将新增加对候选人资格的审查环节。

北京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处负责人表示,《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限制性条件,做出了突破性规定,如果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将不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此外,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客观上不能履行村民委员会成员职责的村民,还可由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不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包括刑满刚释放人员、被劳动教养人员、涉黑涉恶人员、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人员等。

据了解,这是北京首次对村委会选举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对于增设候选人审查环节,官方的解释是,由于以前缺乏明确的限制规定,一些受到刑罚或者有治安处罚前科的人、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超生或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人仍然进入村委会,引发问题。

对此,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对候选人资格设置限制性条件,会剥夺一些人的被选举权,有违法律精神。

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在当前中国的法制环境下,官方侵权和执法犯法现象普遍存在。上访和维权人士基本上都有被官方执法侵权的遭遇,那么按照选举资格审查条件,他们就会被排除在候选人范围之外。

至于官方的解释,审查候选人资格是为了防止品行恶劣的违法犯罪分子被选上,这种解释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共产党也曾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心中难道没有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需要少数人来为他们“把关”?选举中出现的贿选、暴力等乱象,首先表明没有真正的民主,群众感觉选举不过是“走过场”,没有实际意义,所以才会“贱卖”手中的选票。现实中,那些恶霸村官恰恰是在上级政府的支持和操纵下,才得以“当选”。而如果官方保持中立,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农民,切实执行选举程序,让农民真正进行民主选举,农民是不会选择那些违背和侵害他们利益者的。

农村选举中出现的乱象,根本原因在于官方的干预和操纵。现在,官方又以这些乱象为名,进一步加强干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实质不过是排除异己,结果只能是越治越乱。要消除选举乱象,只有实行真正的民主,使农民能够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愿进行选择,除此别无它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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