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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咏梅:限制表达的社会就象一个高压锅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1/07/03 | 7/03/2011

 
〔美国之音记者齐勇明2011-07-02香港报导〕中共建党90周年,强调
发展和稳定。同一天,香港民众举行了近年来最大规模的抗议政府示
威行动。

香港回归中国14周年纪念日这一天,当地民众举行了规模盛大的游行
示威,抗议中央和特区政府的某些政治和经济政策。游行人数多达21
万人,超过去年三倍,也是自2004年以来人数最多的一次。

同一天,北京举行了庆祝建党90年的大型活动。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
讲话中将“发展是硬道理”这句中共前领导人邓小平的名言后面又加
上了“稳定是硬任务”一句,把“稳定”提到了一个新高度。

北京把稳定推向新高

中国官方数字显示,去年花费的维稳资金甚至超过了军费开支。

独立中文笔会成员、香港开放杂志主编蔡咏梅说,香港人经常要举行
抗议示威,不论是为北京政策还是因特区管理,一有不满,就会采取
集会或抗议行动,就连北京都称香港为抗议之都。

  “自从89年的‘6.4’以后,十多年来都是这样的,但是香港的
  社会稳定和秩序都是没有问题的,社会的运作也是很正常的。”

她认为,一个限制表达的社会就象是一个高压锅,如果不给发泄的出
气孔,最终的结果就是爆炸,彻底毁灭。

学者:维稳也要重视群众力量

针对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中央党校建设部教授蔡霞也指出,“发展需
要稳定,关键在于如何稳定。”中国出版的南方都市报援引蔡霞的话
说,“近年来社会不稳定因素、矛盾冲突日益凸显,而且社会暴力越
来越多,群体事件日益增多。保持维稳,也需要高度重视群众的力
量。”

《开放》杂志总编蔡咏梅说,中国社会不稳定的因素还要归于法制不
健全,这个问题突出显示在很多大陆地方政府都全力阻截、打压上访
人员方面。访民上访是因为他们没有地方申诉。

专家:港人以游行当选票

她说:“上访这种东西全世界都没有,只有中国有。为什么上访人员
要找高层官员给他解决问题呢?就是因为缺乏法律机制。如果有,这
些人就可以去打官司。……如果没有一个渠道让人发泄,就等于把人
逼上梁山了。”

蔡咏梅说,人们冒着酷暑前往市中心游行,就是民众没法以一人一张
的选票选掉自己不喜欢的领导人。也正是因为中央政府还在指派香港
的官员,所以他们就要进行抗议,以众多的游行人数显示自己的愿
望。

香港抗议人士游行完毕后,有上千人留在政府总部前持续示威,直到
星期六凌晨,警方以胡椒喷雾的方式才最终清场。

〔原载《美国之音中文网》2011-07-02;http://www.voanews.com/
chinese/〕

民主与人民自决

 
张三一言
一、

甚么是民主理念?

民主理念就是坚守每一个个人都等价地拥有应有的权利;这个权利优
先于所有其它权利,任何权力都不能掠夺、侵犯它。

个人权利中的重要一条是个人自己作主的权利,即自由地独立地自主
地决定、选择权利。

如果你认为你是一个民主人士,你就要认同这一理念。

凡是认同(或自行)在民主之外、之上加上任何限制条件的,大多都
不是民主人士,是假民主人士,充其量也只是半民主人士。加上限制
的民主,多数是假民主。我这里说的是多数,不是绝对;例如自由的
民主就是真而且优的民主。

  “中国民运人士,现在必须反对任何地方的片面的独立,赞成未
  来由全中国人民讨论和批准或拒绝任何地方的独立。”(欧阳
  发:《反对台湾片面独立,本身就是民运的应有之义。简略回答
  你:》)

这就是在民主之上加上拥统一反分裂的限制条件,就是统一高于民
主,就是假民主。

选择国家统一、邦联、联邦、自治、分治、独立……属于个人选择权
利。这个权利是民主的主要内容。凡是在民主之上加上爱国、国家统
一等条件的,都不是民主,都是假民主。统一……独立……中的每一
项都是民主权利的内涵。拿其中的一项,例如统一摆在高于其它权利
之上,用于限制或否定其它权利,是阉割民主、是扭曲民主、是假民
主。所有要求民运必须爱国(或国家统一。下同)、民主人士必须爱
国、公民必须爱国都是违背民主精神的假民主人士。(关于人民自
决,我在《我的人民自决观》〔http://www.mirrorbooks.com/
wpmain/?p=48512〕中已经谈过。)

这里再补一点资料: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定
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即“人民自决”的界定:人民
自决是在认定地区内的人民自行决定他们的政治身分,并且得自由追
求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

我这样理解“自决”。其一,这里的人民自决并不是只限于殖民地对
宗主国谋求独立,也适用于一个国家内其中的某些地区的人民要求自
决。在逻辑上可以推论到每个人住所都可以独立。要注意的是,不是
住所有没有独立权利的问题,而是住所的当事人愿意不愿意、选择不
选择独立的问题。独立不独立要考虑有没有能力付出必要的代价;权
利、利益得失如何……由所在的人根据意愿或利益等因素决定。

其二,人民自决是指所在地区人民自己决定自己的东西,而不能扭曲
成为其它有相关的人民加入自决。例如,香港事由香港人自决,不能
扭曲成为全中国人自决;魁北克事由魁北克人自决而不是由全加人自
决。

其三,这里所说的人民,是指认定地区内“所有”的每一个人成年公
民组成的集合体;不能把其中的某一部分排除出去。【附注】

┌────────────────────────────┐
│ 【附注】关岛将予2012年举行公民投票。它的原住民族是四 │
│     千年前定居于此的查莫罗人(Chamorro),虽然只 │
│     占总人口40%,但是他们拥有单独参与公投决定关  │
│     岛未来走向的公民投票。请参见2011-06-13《大纪 │
│     元》的《关岛民众寻求主权.考虑脱离美国》─→ │
│     http://asiademo.org/gb/2011/06/20110613.htm  │
│     #art07。可见,作者载上一段文章所说的“这里所 │
│     说的人民,……不能把其中的某一部分排除出去” │
│     有时是不正确的。               │
│                    ──洪哲胜 编按 │
└────────────────────────────┘

二、

中国民主运动不是必定要在国家主权完整局限下的民主运动。主权完
整与主权下局部人民独立可相容。

  “‘民运’,就是‘中国民主运动’;中国民主运动,就是全中
  国的人民(或自觉为全中国人民争取全中国人民利益的一部分先
  进分子)争取由全中国人民自己掌握全中国的国家主权的政治运
  动。因此,在这场‘全中国的人民争取由全中国人民自己掌握全
  中国的国家主权的政治运动’取得全面成功之前,就必须保障这
  个‘全中国的国家主权’是完整的,或尽可能完整的,不会在这
  之前就被外人割去,或被某地方自家的人片面分割掉。(欧阳
  发:《反对台湾片面独立,本身就是民运的应有之义。简略回答
  你:》)

这段话看似滴水不漏,逻辑无懈可击,实则不然。

其一,主权完整是甚么意思?主权与授权给这个主权的人民相一致
的,就是主权完整。例如,日本所有各岛人民授权给这个叫做日本国
家予主权,这时日本的主权就是完整的。假设琉球分裂独立后,并不
构成日本主权不完整,因为它与授权给它的区域人民相符合,所以,
到那时的日本主权也是完整的国家。再说,如果有一天香港与大陆协
议签约香港独立了,并没有损害中国的主权完整。假设中国将来分立
成为五、六十个国家,那每一个国家的主权都是完整的;继承原中国
法统的那一个小中国的主权也一样是完整的。

其二,整段话都是在一个偷置概念前提下建立起来的,所以结论是虚
假的。偷换就在:中国民主运动=全中国民主运动。人们都会承认四
川民主运动属于中国民主运动;但是没有人会傻到认为四川的中国民
主运动就是全中国的民主运动。说中国民主运动=全中国民主运动,
在逻辑上就是说四川民主运动不是中国民主运动。这是对四川民主运
动的否定。所以,其结论:“全中国的人民争取由全中国人民自己掌
握全中国的国家主权的政治运动”,是伪;且有害。

其三,这里的理论是:民主运动必须在“国家主权完整”条件下进
行;即国家统一价值高于民主。若民主运动导致国家分裂、或已经导
致分裂,民主要让步给国家统一。如果将来“中国民主运动”搞成半
桶水:例如,只在四川重庆成功,与其它地方僵持而事实上造成分
裂,因为主权完整高于民主,所以民主不可取,要取消的是民主而不
是一统天下的专政极权。台湾事实上与大陆因民主不能达至主权完整
了(不能体现《中华民国宪法》或中共国《宪法》中规定的国土范
围),因为主权完整高于民主,所以,台湾与大陆必须无条件实施统
一;实施统一的实际含意是共产党极权专政大陆吞并民主台湾。即是
台湾要无条件放弃民主,归属中共极权统治,以便完成主权完整的神
圣使命。

事实上民主与统一并没有本质的矛盾,并不是两者只能取一的你死我
活的对立体。我认为能全国主权完整的民主当然再好不过了,但是,
不应把它与部分地区实现民主对主起来。若不能全国主权完整地民
主,就是局部民主也要争取。民主造成国家分裂责任在专政极权统治
者,不是民主。不能本末倒置因为分裂就要求放弃民主成全极权的主
权完整。

其四,暗藏陷阱:一个陷阱是,国家主权不完整=国家主权被外人分
割。民主台湾是国家主权被外人分割了吗?共产党一贯如是说,自认
的民主人士也这么说?!另一个陷阱是,民主运动排斥和否定民主运
动中的人民自决。

如果你接受了欧阳发上述理论,最后的逻辑结果是支持一统天下共产
党极权专政,反对有可能分裂、有人民自决危险的民主。

三、

以下主要是回答人们对人民自决的质疑。

1、反人民自决理由之一

  “人民自决权”是共产主义。中国民运主张私有制。私有制主权
  是谁的就是谁的,没有什么“人民自决权”。天下人民对任何财
  富都有自决权了,就是共产主义了。(天成:《“人民自决权”
  是共产主义。中国民运主张私有制。私有制主权是谁》)

  ☆张三回答:

  可以把上面一段话简化为:人民自决权─→权力公有─→共产主
  义;权主自决─→权力私有─→强盗逻辑。

  人民自决可以这样分类:

  一是,有人民自决类。

  公有,可以是众多个私有集合起来构成的一个指称。权力公有,
  不是一个抽象的“公”(例如共产党说的“人民”、“工人阶
  级”)所有,是说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私有权力前提下,由众多
  都拥有一份相同私有权力的个人集合起来共同拥有的公有。这种
  公有实质是“众私公有”;与这种所有制相应的就是人民自决。
  这样的私有基础上的公有权力不能由其中的任何一个人独决,只
  能由权力有份者(人民)自决;所以,权力私有会导致人民自
  决。例如,在私有制条件下成立的股分公司,这个公司的性质是
  私有制,但是,这个公私的财产是股东公有的。公司大事,只能
  由股东公决。有甚么理由说:私有制下没有人民自决?

  既然说:“私有制主权是谁的就是谁的,没有什么‘人民自决
  权’”,那么当在私有制下人民取得了主权时,为甚么拥有主权
  的人民不可以自决?

  自决准则:民主多数决。

  二是,没有人民自决类。

  共产党这类寡头结构,权力为所有掌实权党官所有,可叫做“权
  官公有”与之相应的就是权官自决。列斯毛金波卡等的政权是一
  人独有,应叫做个人独有,与之相应的就是个人独裁。

  结论是共产主义无公决──人民自决;私有制度可能有人民自
  决,也可能没有人民自决。有人民自决的就是民主社会,没有人
  民自决的就是专制社会。从这个角度看,可以说:民主就是人民
  自决。

2、反人民自决理由之二

  我认同支持人民自决。不到遇到质疑反驳。其中一个典型例子
  是:你张三一言在你住的那个房子(楼、村、区、城市……)独
  立给我看。

  ☆张三回答:

  其一,我张三有独立的权利,你没有指令张三独立的权利和权
  力。你激将张三独立无效。

  你这个质疑反驳既不尊重张三选择独立的权利,也不尊重张三不
  愿选择独立的意愿。请注意,自决独立是人们的权利,但是,要
  统合、不要独立也是个人权利。张三没有独立的意愿,没有必要
  为了你而违背我的意愿去独立给你看。要用哪一个权利由自决者
  按照自己的意愿自行决定。而人的意愿是由思想、观点、立场、
  习惯等等,特别是由利益决定的。你要我张三在居所独立,我起
  码要有警察、大使……甚么的,你叫张三的70多岁老婆当警察去
  巡街?总得派个大使吧,你叫我的四岁孙女去驻美国大使?居所
  独立,对张三有百害而无一利,张三为甚么要独立?张三为甚么
  没有不独立的权利?──这就是有居所独立权利,没有实行居所
  独立的傻瓜的理由。

  所以,民主就是“人民自决”;自决自己的权利、政治身分、自
  由追求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自治、独立、邦联、统一,那
  个有利就自决要那一个,如此而己。

(2011-07-01香港)

台湾民主经验的启示与局限:选举民主及其不满


林柏仪

┌────────────────────────────┐
│ 选举是民主的一条最基本的游戏规则。但是,在这同样的好 │
│ 的游戏规则上面,好手可以玩出一出出令人羡慕的精彩而且 │
│ 高境界政治,而低手则尽管搞得手忙脚乱,却处处叫人不敢 │
│ 恭维。民主的高手,就是那种拥有高素质公民和公民组织的 │
│ 社会,在这样的社会当中,成熟的公民不但可以通过选举把 │
│ 自己的民主精致化、完善化,而且力足以驯服政客、政府, │
│ 游刃有余地不让公仆嚣张吆喝,真正当家、确实做主。   │
│                            │
│ 没有选举,民主就无法起步;有了选举,民主尽管并非万事 │
│ OK,但是它会因而拥有起步和升级的机会和可能。这时, │
│ 形塑成熟的公民社会,就是逼近高境界民主的不二法门。  │
│                            │
│                    ──洪哲胜 编按 │
└────────────────────────────┘


台湾的民主发展经验,若自1980年代末解严、全面开放选举起算,已
有20余年。这些经验,能带给中国或其它国家的民主运动什么样的启
示吗?又反映出了什么样民主制度的局限来?抱着这样的问题意识,
我尝试着探讨“台湾民主经验的启示与局限”这一大问题。

选举民主在台湾

去年12月,台湾才刚结束了五个地方县市长及民意代表的选举,一转
眼,各方政治人物又开始马不停蹄地要为下一波的立委选举,以及
2012年的总统大选做准备。从民调到提名候选人、整合派系、造势、
拜票……选举活动几乎已是台湾政治发展的最大核心。在台湾打开电
视,三分之一的新闻都和选举有关,且越到选前越加炙烈。各种政策
的宣布或论辩,也和选举考虑息息相关。毋庸置疑,这套以选举做为
民主中心的游戏,深深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依循选举活动的逻辑,各级民意代表为了获取选票,相对于过去没有
选举的时代,更加强所谓的“选民服务”活动。这些“服务”相当广
泛,从代替争取权益、修订或质询特定政策──或徘徊在非法层次的
游说,到请托特定利益等,不一而足。民众的不少琐碎困扰(特别是
一些与政策、特定利益无关的个案裁量问题)竟也真的能透过这样的
管道来化解。而在这些活动中,民意代表的目的是为了建立认同,换
取选票。在各级民意代表之外,由选举产生的各级行政首长,自总
统、县市长、乡镇市长等,也被迫更在意舆论,无法轻易忤逆多数意
见、恣意而为。而与此搭配的是,大众媒体在反映舆论和选票的影响
下,有了更强大的政治影响力;在少数的状况中,基层民众因此有机
会透过媒体,来逼迫政府不得再侵犯其应有权益;代表弱势利益的各
种社运团体也仰赖媒体发声,以此与官方斡旋。

大体来说,台湾的选举民主发展成果,已渐渐和成熟的选举民主国家
没有太大差别。民众受选举动员影响的效应也在持续下降当中,渐渐
当它是一个正常的生活环节。尽管近年来有遭到放大检视的民选政府
官商勾结、贪污等事宜,被用来质疑台湾的选举民主有问题;但实际
上,这与其用来说台湾是一特例、还不够民主,不如需要承认选举民
主本来即无法就此杜绝官商勾结,反而有可能促使经济势力掌握政治
势力的效应制度化。这样的说法或许有些悲观,但却日益是选举民主
国家下的无奈现实。

我还记得,我念高中的时候,学校要求学生每周都要写“周记”。我
的班导师是个国文老师,在鼓励创作的考虑下,她不限制周记的题目
或字数,让学生自由发挥。有一次,我不知什么原因心血来潮,竟想
针对台湾的选举政治及其文化,提出批评。

印象中我写下了类似这样的文字:“如果报章杂志揭露的是真的,竞
选经费普遍居高不下,选市议员要花上千万,选立法委员要上亿元,
那么这样的代议民主,又怎么可能真的选出能代表平民百姓意见的人
呢?”我已经记不得,我怎么会有着这样的强烈意见;然而我至少能
确定,这种对台湾选举民主的质疑,是多数人共有的。我们在生活中
想到那些“立委”、“议员”、“官员”,几乎没有几个让人有好印
象。

贿选文化与利益交换

选举民主是如何脱离人民利益的?其中一个显性的操控方法,就是时
有耳闻的贿选文化。从小老百姓票投某一议员、立委的“一票三千
元”,到议员选议长时的“一票一百万”……,贿选尽管意味着民主
在堕落,但自台湾从实践民主选举以来,其层出不穷。或许,这也不
只发生在台湾,也包括其它仅在形式上实施选举民主的国度,各种利
益输送决定了投票行为;只不过,台湾运作得更为赤裸罢了。

我曾带着好奇问一些朋友:“那些受贿的选民,为什么不拿了钱、但
不把票投给贿选的人呢?”答案大概有两种:“拿了钱却不投票给他
们,会良心不安”;另一种是更现实的,“就是要让他们选上,以后
他们继续选,才有钱继续拿啊!”

乍看之下,贿选似乎是个特殊现象,仅仅在选举时刻,由候选人由上
而下地向选民买票,然而实际现象恐怕更加复杂。在贿选文化的背
后,有着坚实的基础──地方头人和选民之间的政治利用关系。唯有
进入这样的政治利用关系,才能理解:贿选不只是一次性“一票几千
元”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平常性的代议政治里“头人与选民”间政
治相互利用关系的展现。

地方头人与选民的短线政治利用关系

在平常,地方头人在乡里有着一定的能见度,或许是在庙宇中担任职
务,或是对民意代表有一定影响力,亦或积极投入某些能获取社会关
系的义警、义交、家长会、宗亲会等组织。当选民遇到某些生活上的
琐事困难,可能会寻求这些地方头人的帮助,而当这些地方头人成了
某些候选人的“桩脚”,选举期间,这种“服务关系”就转化为了“
选票关系”。其中暗示着:只要大家票投给那位候选人,候选人能当
选,之后选民就能获得更好的服务或利益。而贿选不过是这些利益表
现上一种最露骨的活动,实际上尽管“不直接给钱”,桩脚依然有不
少动员能力,能影响选民们的投票行为。

在这样的互动经验中,对选民而言,投票活动日益不是“投一个有能
力制订好政策、监督行政机关的公共代议士”,而是“在自身偏好的
蓝绿阵营中,选一个最能代表自身短期利益的候选人”。至此“拿不
拿钱”已经不是重要的问题了。问题是投票已不再是“选贤与能”,
而无非是一种“认同”或“短期投资”。

我们无法责备这样的选举行为成为主流。因为,现实上选民也得不到
太多在这套逻辑之外的信息,能找寻到合乎“选贤与能”价值的对
象,以及认知自身“长期利益”的学习过程。其实究竟谁选上、谁没
选上,扣除掉他背后所代表的泛蓝、泛绿对立关系,单单就那个人是
否应当当选,也没什么选民会真切在乎。实际上,就笔者了解,这样
的投票意识应该并非台湾特有,而是诸多仅有选举形式民主国度中的
普遍状况。如此的投票意识下,选民会接受贿选,也就不足为奇了,
反而很可能是一种相当“理性”的行为──选他至少还拿得到一点
钱。

知名度和形象胜于一切

在台湾经验中,选民的投票行为,除了受到地方桩脚的动员影响或直
接贿选外,也还高度受到候选人的“知名度”和“形象”所影响。高
知名度、形象好的候选人,才可能在选举中成功;尽管,他可能没有
提出什么政见或充足的专业政治能力,但这都无妨。对于选民而言,
选举是选一个他们“认同”的对象,而不是经过一番理性衡量后,再
决定授与权力。

这样的游戏是普遍性的,在各种选举民主国家经常是如此。在这样的
风气下,政客们要积极投入的绝非是什么专业政策的制订,而是要思
考如何更好地“表演”,取得最多的曝光,如此才可能在选举中胜
出。有时表演过度了,会被选民批评为是在“作秀”;但如果不积极
投入表演,除非他在地方势力中有坚实的政治实力,否则很可能被淘
汰。对于候选人来说,如何拿捏表演的分寸,往往是他们从政中最主
要的考量。

这些候选人为了维护桩脚关系,得要勤跑“红白帖”,参加婚丧喜
庆,处理有理或无理的选民服务;为了知名度和形象,还得疲于奔
命,主动找机会召开记者会、公听会、公开质询……营造一个专业政
治人物的演出。尽管,只要稍加理性地思考就知道:当政治人物把精
力都投入在这些活动中,谁来从事复杂、专业、但通常不容易得到太
多掌声的专业政策制订工作?问题是,现实就是如此,单单做好政策
是“没票的”。不少政治人物都说,他们“生活质量其实相当不
好”,“很空虚”,但为了胜选,也只能在此结构下继续前行。

选举民主下的结构性政商勾结

然而,问题还不只如此。在这两个“不理性”、“不文明”的选举民
主现象背后,实际上有着更严重的问题──政商勾结。这种政商勾结
是“结构性”的、而不是零星个别的;当大资本势力能透过选举“合
法操控”国家机器时,“当企业并购国家”一语就有了真义。

耙梳台湾从二次战后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基于国民党在台湾的威
权统治,在台湾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与资本的关系长期是“国家高
度控制资本”;这种由国家主导经济发展的方向,且直接拥有大型国
有企业和银行,民间资本再从中配合的经济发展模式,被不少学者称
为“东亚发展型国家”模式。

然而,先暂且不论这种“国家威权领导经济发展”的模式,是大量地
透过牺牲劳工权益、消费水平并且大量地补贴资本所促成;更大的问
题或许在于,这套倾国家之力“把资本养大”的战略,最后结果竟然
往往是“资本坐大”,于是足以渐渐不受国家控制,反而能逼国家更
加不计代价地要为资本利益服务。特别在1980年代后所谓的“经济全
球化”浪潮,资本透过其流动能力,逼使各国政府为了吸引资本,不
惜得要取消各种增加企业成本的劳动保障、环境保护、企业赋税等法
规。

在台湾具体的脉络中,这个“资本控制国家”的变迁,更是镶嵌在所
谓的“民主化”浪潮里。我们看到,从1980年代末起,台湾政府为了
获取正当性,全面开放各级民意代表甚或中央公职的选举;此时不但
大资本基于其跨国流动能力,能动辄间接地以外移中国或外移东南亚
作为“用脚投票”的施压工具,要台湾政府为其利益服务;其甚至根
本已能透过选举过程掌握国家机器,直接地控制政府各阶层的菁英官
僚或民意代表,为其制订政策。然而这样的变动,往往是争取选举权
利的民主运动没有事先考虑到并积极对抗的重要问题。于是,“民主
化”后的政治利益偏向,很可能是离基层人民更加遥远。

税制不公始于“民主化”?

举例而言,台湾学者吴挺峰在针对台湾财政赤字、税基流失的研究论
文《台湾财政平衡的现实与迷思:没有平等的成长崇拜》中指出:
“直到1990年止,台湾的未偿公债余额约有一千余亿元(注:一美金
约等于30元台币),但国库的岁计剩余却高达两千余亿元,亦即这是
一个用岁计剩余偿还公债都还有剩的“无负债政府”,但历经了1989
年的大幅度减税,以及1991年郝揆推出金额高达五兆八千亿元的六年
国建这个旗舰型经建计划后,赤字从此成了难以摆脱的财政压力。”

这个税基流失、税制不公的关键转折在于1980年代末,也就是台湾国
会“民主化”的时期。吴文指出:“……伴随整个1980年代内需(投
机)市场膨胀后所创造出来的新富渐成气候,并对应连结到解严后逐
渐系统性地甄补本土民意的立法院……复征证所税失利一事,说明了
刚解严后的政治系统的空前分化与重整……”

也就是说,当台湾从1990年代进入了大规模选举民意代表的“民主
化”时期,其结果竟然并非产出比过去威权时期更加讲究社会公平的
税制,反而是在立法院日益受地方势力与资产阶级的把持之下,使得
具有社会重分配意义的证券交易所得税以及按照实价课征土地征值税
的改革,都一一失败。

除此之外,这个“民主化”后的立法院,不只将各种有着重分配意义
的税制改革挡下,还主动一再通过有利于富人和资本家的“税改”,
帮助他们“减税”,使得广大受剥削阶级人民的财税负担更加沉重。

其中最具影响的,应该就是有计划、大规模地免除大型资本的税赋责
任。吴挺峰的研究中即提到:“进入到了1990年代,《奖励投资条
例》功成身退,换《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接手,虽然对外宣示改以功
能别作为优惠标准,但实际上还是换汤不换药,甚至减免愈加宽松,
到了2001年,台湾制度化地对于产业赋税减免的金额更是已经占了总
税收比重的5.5%(696亿)。”

自此开始,“台湾的财税结构已经系统性地沿着阶级切线而倾斜,攸
关资本与财产的税基严重流失与萎缩,并将税收负担转嫁给由受薪阶
级所承担的综合所得税(受薪阶级约承担了综合所得税72%的税基,
因而也让名目上的累进税率形同虚设,呈现实质上的累退)。”“若
再根据曾巨威的统计,台湾的租税减免法令从1991年起即暴增到23种
之多,税基的扭曲与税收的流失之严重可见一斑。同样地,这些减税
法令也绝大部分都是对资本家与富人有利。”

没有了公平的税收,任何促进重分配的社会政策,也无法是奠基在重
分配的经费来源上。台湾民主发展行走至此,不啻是讽刺地由选举民
主的结果,宣布了社会民主的死亡。

小结:民主政治作为意识形态

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论及:“不管在哪一个时代里,统治
阶级的理念就是主导的理念:那些掌握社会物质力量的统治阶级,同
时也是主导那个社会的智识力量。掌握实质生产工具的阶级,因此也
控制了心智生产的工具,使得缺乏心智生产工具的那群人的理念,也
受到了支配。”倘若民主政治本身也是一个有不同阶级、不同定义的
意识形态问题,那么,被统治的弱势阶级便值得怀疑,这套由统治阶
级主导的“民主就是选举民主”的化约理念,是否根本是只符合统治
阶级的利益,而强化了对弱势阶级的支配效果?

容我说明,笔者在此论述自身观察到的台湾选举民主下的经验,并非
是要斥责“不该有选举”、“不该追求民主”。恰恰相反,我认为我
们要追求的是“更根本的民主目标”。笔者有意要点出的是,从台湾
民主化的经验中深刻地得知,单单在制度上推行选举民主,对于根本
的民主化来说不但是远不足够,而且甚至很可能替新一批政经菁英制
造正当性,由其“为民作主”,而强化了社会不平等。上述有关台湾
税制改革的失败,就反映了这样的局限。

要突破选举民主的局限,首先我们需要认识到,民主不等于选举;选
举也无法保证基层人民的平等参与。选举可能将部分松动威权国家的
体制,但在商业媒体控制、巨额选举经费,与民众意识形态的限制
下,往往也只能迅速地为新一批的优势阶级黄袍加身。因此,面对威
权的政体以及压迫性的社会环境,我们需要一种以直探问题根本、改
变社会不平等结构为目标,绵长而团结草根人民的“激进民主”政
治,才可能超克单靠选举民主的诸多弊病。这其中一项关键工作,必
然就是要从批判地检视选举民主开始。

诚如学者丘延亮在2007年发表于《台湾社会研究》季刊的《他山之石
可以攻错:从对照中重读香港与台湾的民主经验》一文中提到:“台
湾自识甚高的‘民主’已濒临‘得而复失’的全盘破产临界。但如果
放宽胸怀,放出视野;知道曾经以为已一次解决、擒贼擒王的‘民主
转型’,换来的是假的东西;它的‘得之’不足以喜,它的失之当然
就不足以惜了。喜-惜的得失之心既泯;除了振衣再战、弄假成真,
岂有其它选择!?”

而唯有在这样的“振衣再战”的过程当中,弱势阶级的人民才有自我
培力、实践真正民主意义的可能。这绝非是四年一次、一人一票的选
举民主能提供给人民的。

(林柏仪:英国伦敦大学Goldsmiths学院社会学博士生)

〔原载《中国人权双周刊》第55期2011-06-30;http://shuangzhou
kan.hrichina.org/〕

中共功罪评说之六:毛泽东是如何让知识分子上钩的?


 
〔美国之音记者李肃、宁馨2011-07-01华盛顿报导〕中共的土改运动
剥夺了地主的土地和人身自由;镇反运动镇压了一切可能通过武力反
抗共产党的人;后来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剥夺了企业主的
财产控制权。那么下一步该干什么呢?中共把注意力转向了知识分
子。这就是1957年在全国展开的“反右运动”。

反右运动说穿了就是统一思想战线的一场运动。根据中共当局的统
计,当时有55万人被打成右派。但许多学者认为,实际受害者的人数
远不如此,因为当时除了右派分子,还有其他种类如中右分子、内控
右派、漏网右派、坏分子、反动分子等,加起来至少有100多万人受
到了迫害。

党史:维持邓小平定论

1980年5月,中共结束了平反右派的工作。当年被划为右派的55万人
几乎全部平反,总计不到100人“只摘帽子,维持右派原案,不予改
正”。

按理说,一个不到100人的右派案,却扩大化到100多万人,这场运动
是应该被否定的。但是至今中共仍然维持80年代初邓小平为反右定下
的调子,也就是反右是必要和正确的,只是有扩大化的问题。难怪有
人讽刺说,过去蒋介石宁可错杀一千不放过一个,共产党的反右却扩
大化了将近六千倍,而且还坚持说是正确的,这真是对邓小平推崇的
“实事求是”的莫大讽刺。

《中共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在阐述反右的必要性时指出:“在一些人
的心目中,中国要不要共产党领导和要不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
实际上并没有完全解决。一小部分人仍存有崇尚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和
经济制度的倾向……以至发生极少数人向党、向社会主义的进攻。对
反社会主义的倾向进行反击和斗争,事实上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完全
必要的。”

对于反右的严重扩大化,党史第二卷也作了辩护:“在党内,包括党
的领袖,在短短的七年里完全改变战争年代阶级斗争的思维方式,是
相当困难的。由于这种情况,党在反右斗争中发生严重扩大化的错
误,也是难于避免的。”

为什么邓小平愿意彻底否认文化大革命,却不愿意否认反右运动呢?
一些专家认为,那是因为邓小平在文革中是受害者,而在反右中是中
共中央反右领导小组组长、中共中央书记处总书记,是运动的具体主
持者和推动者。在《中共共产党历史》第二卷中,就有好几处提到邓
小平推动反右的讲话和指示。但是邓小平出于不愿否定自己这段政治
经历的私念,拒绝承认这场运动的错误。而邓小平钦点的接班人江泽
民和胡锦涛,自然也就沿用邓小平的调子,不敢否认反右运动了。

毛泽东两手策略“引蛇出洞”

许多专家认为,反右是充分体现毛泽东人格和道德缺陷的一场运动,
因为他在反右运动中,不顾中共和他本人的信誉,使出了“引蛇出
洞”的伎俩,先让人们大胆“鸣放”,然后将他们一网打尽。

中共的反右运动一开始就用了两手策略。一方面是提出党内整风,特
别是希望党外人士帮助中共整风,而且态度非常诚恳。

1957年3月12日,毛泽东在有党外人士参加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强
调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他说,要放手让大家讲意见,
放手批评。

接着,毛泽东开始南巡,到处鼓动“鸣放”、提意见。

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开始以反对官僚
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

4月30日,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谈话,希
望各界人士提出批评,使共产党的作风真正得到改进。

在另一方面,毛泽东在党内布署了鼓励鸣放,引蛇出动的圈套。

5月14日,中央发出指示,要求各地报纸充分报道党外人士的言论,
“特别是对于右倾分子、反共分子的言论,必须原样地、不加粉饰地
报道出来,使群众明了他们的面目。”

5月15日,毛泽东写下了《事情正在起变化》一文,印发党内高级干
部。他在文中指出:社会上的右派,大约占全体党外知识分子的1%、
2%、5%到10%,依情况而不同。他还说,“现在右派的进攻还没有达
到顶点,……我们还要让他们猖狂一个时期,让他们走到顶点。他们
越猖狂,对于我们越有利。”

从5月中旬到6月初,中央接连发出指示,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多次开
会,制定反击右派斗争的策略。中央当时强调,要让右派进一步暴
露,越嚣张越好。中共中央反右领导小组组长、中共中央书记处总书
记邓小平也督促下边抓紧时间搜集右派反党的证据。

就在中共高层张开大网的同时,从5月8日到6月3日,中共统战部一共
组织了13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座谈会。与此同时,统战部和
国务院一共组织了25次工商界座谈会。民主党派和知识分子面对中国
共产党的“诚意”,纷纷开口“鸣放”。结果,他们的言论马上成为
中共大加讨伐的借口。

当年的右派蒋鼎在回忆自己的经历时说:“你叫我提意见,你当初宽
了我们的心,说‘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
改之,无则加勉’。这是当时的宣传啊。没有发言的还不行。你对帮
助党整风这个运动,你抱什么态度?党叫你提意见,你提错了也没有
关系嘛。你为什么不提呢?逼得你非提不可。一定要提。结果呢,你
就提了吧,畅所欲言了吧。”

中国现代史专家丁抒说:“所谓的最严重的“反党、反社会主义”言
论,就是章伯钧的所谓“政治设计院”,罗隆基的所谓成立平反委员
会,龙云的所谓“反苏”言论,都是5月二十几号在鸣放座谈会上发
表出来的。因为中共中央统战部反复邀请他们说话,他们最后就提了
一些意见。”

1957年6月8日,毛泽东起草了《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
的指示》。同时,中国《人民日报》发表题为《这是为什么?》的社
论,指责“少数的右派分子正在向共产党和工人阶级的领导权挑战,
甚至公然叫嚣要共产党‘下台’。”这一社论和指示,标志着反右运
动的正式开始。

7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由毛泽东起草的社论《文汇报的资产阶级
方向应当批判》。毛泽东在社论中指出右派就是“反共反人民反社会
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派”,“其方针是整垮共产党,造成天下大乱,
以便取而代之。”这篇社论将反右定为敌我矛盾,使反右斗争进一步
升级。

毛泽东“引蛇出洞”以后,得意洋洋地说:“让大家鸣放,有人说是
阴谋,我们说,这是阳谋。因为事先告诉了敌人:牛鬼蛇神只有让它
们出笼,才好歼灭他们,毒草只有让它们出土,才便于锄掉。”

右派都是些什么人?

当时的中国大约有500万所谓的“知识分子”。中共公开承认的右派
人数为55万,占知识分子总数的11%。但是实际上当时被打成右派的
远不止55万人。在反右运动后期,中共决定在小学教师和乡镇干部中
不划右派。已经划为右派的改划为地主或者坏分子。这些人的数量大
约就有50万人。根据中国现代史专家丁抒统计,各类右派有110万
人,再加上“反社会主义分子”等等,反右运动一共使180万人成了
“人民的敌人”。

中国独立记者高瑜说:“作为右派的主体,我认为主要是这样几部分
人:一个是以‘章(伯钧)罗(隆基)联盟’为代表的民主党派和工
商界人物和储安平为代表的自由知识分子;第二是以刘宾雁、戴煌为
代表的一大批全国各地的新闻出版界的党内知识分子;第三类呢,是
以林希翎和北大的‘5.19’运动为代表的青年学生;第四呢,是以
冯雪峰、丁玲、艾青、吴祖光、钟惦蜚、萧军为代表的文艺界的领导
和著名文艺家;第五类是教育界、科技界的著名的教授、科学家。以
上五部分人都是中国当时和未来的精英人物。摧毁他们,就是摧毁了
中国。从此中国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党派,中共内部和各行各业
开始逆向选择。正所谓的,表扬了指鹿为马的,提拔了溜须拍马的。
作为知识分子的群体,徒有学历的标签,但是他们丧失了最主要的批
判社会的功能。所以呢,等于一直到文革,这一个历史时期,中国的
知识分子是断代的。”

还有一类右派没有被包括在高瑜总结的五类右派里。这些人就是中共
的官员。这批右派多数是不同意中共极端和非理性的整人手段,甚至
是由于工作意见分歧和个人恩怨而被打成右派,其中包括一些邓小平
曾经亲自出马打倒的中共省部级官员,如青海省省长孙作宾。邓小平
当时曾经说:“对党内右派,不管他的资格有多老,一律开除党籍。
因为党内右派反党的政治资本就是他的党龄,我们要彻底剥夺他们的
政治资本。”当时被打成右派的还有河南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广东
省委书记古大存;新疆自治区书记塞甫拉也夫;安徽省委书记李世
农;解放军总政治部文化部部长陈沂等。

对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的致命打击

反右运动是对中国知识分子和民主党派的致命一击,使得几十年后这
两个群体基本上处于“集体失声”的状态。而这种状态,和中国后来
发生的一系列灾难,如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
下一集的“中共功罪评说”系列中,我们将介绍学者专家对反右历史
意义的评价。

〔原载《美国之音中文网》2011-07-01;http://www.voanews.com/
chinese/〕

没有反对党就没有现代政治

Written By CDP.ORG on 2011/07/02 | 7/02/2011


写在中国民主党成立13周年之际

吴义龙

1998年6月25日,王有才、王东海、林辉三人去浙江省民政厅申请注
册中国民主党浙江省委员会,同时宣告了中国民主党浙江省筹备委员
会成立。由于当局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没有作为,但根据大陆相关法
律,在事实上宣告了中国民主党浙江省委员会的合法性。

1998年是注定要写进历史史册的一年。这一年年初天象很是罕见。罕
见的大雪、罕见的冬日里雪天的雷电交加。有才曾经神秘地告诉我这
是天变的迹象:冤情必被昭雪!现在看来,它预示着一场新的健康的
政治运动的到来──以现代的民主宪政取代旧的污浊的、腐败的专政
体制,它将以现代政党政治的名义开幕。它也预示着以中国民主党作
为民主宪政运动的载体必然犹如寒冬高压下的惊雷打破中国政治的困
局,为中国创出全新的政治天地!

“6.4”屠杀是中国当代政治的分水岭,它使关注中国政治前途的人
们得以觉醒。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备委员会的三个主要创党人都来自
1989年的天安门广场运动绝对不是偶然的。王有才是北京高自联的领
导者之一,曾被全国通缉,并被判刑入狱;当年祝正明虽然已经工
作,但他还是去了天安门广场参加抗议,并且作了演讲;我是5月底
到天安门广场的,参加了5月28日的大游行。我相信,我们都是从那
以后开始思考和寻找中国的政治出路的,并有同样的答案:把中国交
给一个政党和交给一个独裁者同样地可怕、危险。我们还看到:汹涌
澎湃的八九民主运动被镇压后,竟然那么久黯然无声。

于是,我们开始探索新的道路。那些年,有才的处境艰难得多,但他
还是做了很多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与各地朋友保持了联系。
这在以后的中国民主党组党及相关活动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祝正
明在这一段时间最大的成就是写作并出版了一本普及民主知识的著作
《民主政治》,成为浙江民主党人的一块耀眼的招牌。那时候我的处
境最好,在大学任职,先是教书,后搞了个周报,大约出了近百期;
之后,又创办了一本杂志《九三年》,这是我首次有目的地尝试倡导
现代人道主义价值。后来,我到杭州大学读研,1996年开始搞读书
会,1997年在研究生中成立秘密政党,开创了以政党运作读书会的模
式。1998年通过朋友介绍,王培剑等人加入读书会,由此读书会走出
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原杭州大学校区),成为杭州三联读书会,出版
会刊《读书人》,确立自由主义作为我们的价值追求。那时候党员是
秘密的。

有才没有正式加入──小范围里的讨论他也参加,主要是为了防止当
局破坏,因为他正被严密监控。培剑是他与读书会联系的纽带。正明
那时候做一个工厂的车间主任,他的《民主政治》出版后,他第一见
面就带给了我。这里我想说:在浙江整个民主宪政运动中包括我、祝
正明、王有才、毛庆祥、朱虞夫、王荣清、力虹、徐光、陈树庆、吕
耿松、池建伟、聂敏之、魏祯凌、单称峰、谭凯、戚惠民、范子良、
薛明凯、魏水山以及王东海、林辉等,仅是该运动中的一小部分,很
多人在这个过程中遭受迫害,做了无名英雄。

1998年4月底,有才告诉我要去北京,联络朋友们组党。我不知道培
剑有没有告诉他,杭州三联读书会就是由一个秘密政党运作的,不过
我没有说。那时候他倾向于组织自由正义党,他列了几条纲领,我看
过。他去了北京,但很快就被押了回来。那些天里,读书会的活动开
展得很好,核心圈子的交流也集中在是否公开组党这一点上,其中最
重要的问题当然是组党时机。后来我知道有朋友认为组党时机不成
熟,而且认为时机成熟的标志是中共允许组建反对党。真的是可笑。
这样的时机有吗?我们的组党不在中共是否允许,而是:(1)时代
是否需要;(2)我们是否可以发出声音;(3)我们自己是否可以坚
持下来;(4)代价是否可以承受;(5)我们是否有一定的存在空
间。

现在回头看,我们的判断是正确的,比如时代迫切需要现代政党政
治。我们那时提出反对党作为压力、动力和减震器(减压阀),现在
看来很切合中国的实际需要了。比如,当今执政党公信力丧失殆尽,
它已经不再是社会的稳定力量了,而是促进动荡的力量。它暂时还可
以依靠暴力维系统治,而一旦它不再能维系,难道看着中国陷入内战
和混乱吗?一支有作为的社会稳定力量不是一天可以形成的。13年过
去了,中国民主党在漫长的抗争和被迫害中,有上百人坐牢,但是它
的不屈不挠,已经成长为一支政治力量。当今,中国社会明显失序,
群体性事件不断,我们回看,可以肯定地说,当初公开组党的决定是
正确的,抓住了历史机遇。

1998年6月9日,我和正明、培剑等朋友在杭州大学东草坪讨论上述有
关组党的问题。前几日,我曾与余心焦长谈,我建议公开组党,并且
首先要发出声音。当时,美国总统将访华,在大陆和香港停留七天,
我们可以在这段时间发布建党信息。我们有存在空间吗?讨论中,我
首先转达了余心焦的组党活动情况。余在5月秘密组织政党,名称大
约是中华复兴党,以文化复兴运动作为底子,以毛泽东为精神领袖、
主张暴力革命。他在召开建党成立大会时,我到了场外,现场有很多
警察,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现场抓捕。5月中旬余被捕,三天后释
放。因此,我们认为中国大陆存在一定的组党空间。有了这个狭小的
空间,根据我们当时的力量,是可以坚持下来的,只要我们策略得
当。

6月14日,有才、正明突然到我的宿舍找我。有才第一句话就是:你
不是说要公开组党吗?我们谈谈。(那时候正明非常活跃,除了参与
读书会的活动,还经常和有才联系。后来,第一次筹备会上的宣言和
党章也是他经过与有才联系起草的。)于是我们去杭州大学西草坪正
式讨论组织中国民主党的有关事宜,这称之为《杭大草坪会议》(准
确地说是第二次《杭大草坪会议》,第一次应该是6月9日的会议)。
这一次会议只有我们仨,主要谈党的名称、政治主张、策略以及筹备
会议的时间、参加的人员、开会地点、安全等。那时候我们确立了两
个原则:公开、和平──即非暴力;名称为中国民主党。基于地方自
治和民主的原则,我们将要成立的是中国民主党浙江省筹备委员会,
也确立了向当局申请成立中国民主党浙江省委员会的策略。实际上这
些做法孕育了理性和合法的原则。后来我把它们归纳成现在的组党四
原则:和平、理性、公开和合法。

6月24日即克林顿总统到中国的前一天夜里,我们如约到正明家开中
国民主党浙江省筹备委员会的成立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五人:有才、
正明、东海、林辉和我。会议讨论了宣言草案、党章草案,重点是讨
论策略问题。为了保证持续发展,我们安排了一线、二线,我和正明
在二线。原因是比较而言我们没有被当局特别注意,尽管我在组织读
书会的时候已经被国家安全局逮捕过六次了。会议还为中国民主党浙
江省筹备委员会的7月10日第一次代表大会做准备。区别于其它组织
的是:我们没有讨论职务之类的东西,我以为这样做对浙江民主党持
续发展是有决定性作用的,因为大家不是为某个人参加民主党,也不
必等待某个人的命令才可以活动。所以在我们早先参与的人员被打压
后,其他人的工作就凸显出来了。我们的重点是如何持续。当然我们
也讨论了代价问题,那时候我们以为空间是有的,但不大,所以要有
坐牢的准备。我们估计了一下,可能要坐十年左右。我们以为是可以
承受的。后来有才和我被判了11年、正明十年。

1998年6月25日中共国第一个公开的反对党正式宣告成立,拉开了冲
击党禁的序幕!

(吴义龙:浙江中国民主党人)

〔原载《中国人权双周刊》第55期2011-06-30;http://shuangzhou
kan.hrichina.org/〕

探讨民主与共和的区别和关系看中共政权的特质


肖利军

一段时间以来,标榜赞扬中共政权的言论不断见诸于中国大陆媒体。
中共中央编译局副局长俞可平就曾说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国号
本身就表明,我们实行的是最彻底的人民民主体制,这为中国的政治
发展开辟了无限的空间。”

看来,中共及其御用文人对民主及共和的认识相当肤浅,颇有差距。
不但认为只要有了共和的国名、实行了某种共和其政权就有了民主
性,还以此谬论误导国人,这将对中国大陆的民主化造成不利的影
响。因此,从理论上认清民主与共和的区别和关系,进而认清中共政
权的特质,为中国大陆的民主化扫清该理论障碍就很有必要了

一、简要的谈谈共和

共和制的形成比民主要晚。人类在原始社会晚期就形成了氏族民主
制,而共和是在进入阶级社会后才形成的。中国关于共和的历史事件
发生在奴隶社会,据史料记载,公元前841年西周“国人”起义,周
厉王逃到彘,(今山西霍县)据说由召公和周公共同行政,号称“共
和”。这应是中国最早的所谓“共和制”吧。

从世界历史上看,上古时代欧洲形成了不少城市共和国,比较典型的
是古罗马。公元前510年左右,塔克文王朝被推翻,成立了共和国,
执政官有两人,权力均等,由一级百人团会议从贵族中按年选出。

进入中世纪后,封建及君主专制制度成为世界主流政治模式,共和处
于衰微状态,主要在意大利还存在一些共和制的城镇和城邦国家。

共和制广泛深入的发展是在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后。1640年英国资
产阶级革命建立了共和制国家。但当时的共和有局限性,主要是资产
阶级和新贵族的共和。1688年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后,共和的主体是新
兴资产阶级和皇族。这实质都是有产阶级的共和,当时民众的参与性
很低。

比较完善彻底的共和主要形成于美国和法国。美洲大陆没有形成悠久
顽固的专制政治体系,美利坚民族又主要是由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和
地区的移民组成,有着较强的独立自主性和创新性,所以美国建国前
社会条件就较利于民主共和的形成,因而较快较彻底地建立了民主共
和政体,并稳定地发展到今天,这是美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的政治基
础。

法国的情况与美国不同。因其有着悠久的封建专制政治体系,所以建
立共和面对着巨大的社会障碍。但法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较彻底,
革命后虽经多次复辟倒退,但1875年建立第三共和后,其共和渐趋成
熟稳定。

探讨古今的共和,从形成的方式和包含的泛围看可以分为两大类。

从形成的方式看,一类是民主的共和,一类是非民主的共和。前者在
实行了民主政治的国家大都存在;后者在一些非民主的国家可能以某
种形式存在。

从包含的范围看,一类是小范围的共和,即只代表某些阶级和集团利
益的共和。这种共和在非民主和民主不完善的国家可能形成。另一类
是大范围的共和,即有较广泛社会代表性的共和。这种共和今天在成
熟的民主国家基本都存在。

通过对共和简要的历史回顾和初步分类来看,共和是不同的阶级、社
会群体和利益集团共同参与国家政治,分享政治权利的一种政治模
式。也可以理解为是平等的政治参合。它比君主专制制及各种政治独
裁有着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进步性。但小范围非民主的共和并不能很好
地代表整个社会和普通大众的权利,在非民主或民主不完善条件下形
成的共和往往只代表某些阶级和特权阶层的权利。

从近现代以来共和制发展的政治经验看,各阶级、社会群体、政治集
团力量的均衡,自由公正的民主选举、竞争性的多党制、军队国家化
是形成公正广泛共和的基本社会条件和基本政治条件。缺少任何一个
条件都难以形成彻底的民主,也就难以形成广泛的共和。

二、民主与共和的比较

探讨民主与共和会发现二者有以下不同:

一是形成的方式有时不同。民主制下的权力必须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但共和的权力就不一定都是民主选举后形成的。非民主的共和往往是
统治集团共同分享政治权力,一般是经强势政治集团认同而形成的权
力分配结果。如今日的中国大陆。

二是本质有时不同。因为共和不一定都是民主的,也有非民主的共
和。非民主的共和不是民主运作的结果,与民主就有着本质的区别。

三是系统性、规范性不同。民主制包括权力的产生更迭、权力的配
置、政治运作的规则和程序、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等方面和过程,具
有很强的系统性。而共和主要是指权力构成的多元性,是一种权力的
结构和组织形式。只要有两个以上的个人或集团较均衡地共同掌握国
家权力就可视为共和,其它方面的要求就没有民主高,其系统性低于
民主。

民主在运作过程都有相应的原则、规则和实施细则,有的方面还有明
确的定量要求,具有很强的规范性。而共和却非如此,除了民主制下
的共和有一定规范性外,非民主的共和往往具有人为性、随意性、多
变性。如中共建国时其它党派和非党派人士接近中央政府领导员额的
50%,但今天的比例以大大下降,这都是中共妄自所为的结果。

四是形成的社会条件不同。进入阶级社会以来,民主政治的形成需要
民间工商经济和工商阶级一定程度的发展壮大。但这不一定是形成某
种共和的社会条件。例如:公元前一世纪古罗马共和制向帝制变革,
共和保守派和帝制改革派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斗争。共和保守派代表大
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帝制改革派代表中小奴隶主及平民的利益。可
见,有时在落后的社会条件下也可形成维护统治集团权利的共和,而
民主的形成却需要较先进的社会条件。

五是实施的难度不同。搞民主需要确立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
要搞社会调查预测,统计分析,具有相当的实施难度。而共和特别是
非民主的共和其实施难度就小很多。只要有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政治集
团较均衡地掌握国家权力就可视为共和。至于民主制下的共和,虽然
其实施难度大于非民主的共和,但只是民主政治总系统的一部分,是
民主运作的一个结果,其实施难度也小于民主。

三、民主与共和的关系

共和未必是民主的,但有的共和又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反之,民主也
未必肯定会实现共和,如大独裁者希特勒就是通过民主选举上的台。
但民主又为实现广泛彻底的共和提供了政治体制上的保证,较完善的
民主一般都能实现真正的共和。

可见,民主与共和都有各自相对的独立性,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必然有
机地联系在一起。民主与民主制下的共和有着本质必然的关系,与非
民主的共和就没有这种关系。总的看二者有着特定的交叉关系。

从相互的作用影响看,共和不是形成民主的先决性必要条件,没有共
和也可搞民主,民主制下的共和一般都是在搞民主的同时或而后形成
的,从这一角度看共和对民主形成的作用影响不很大。但民主制下的
共和体现了民主的包容性、公正性,对巩固完善民主又有着积极的作
用和影响。

民主可以不依赖共和形成,一旦形成了民主就为建立广泛公正的共和
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可以将共和规范到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对
共和的影响更深刻更广泛。可见,民主对共和的作用影响大于共和对
民主的作用影响,二者有着不对称的相互促进关系。

四、通过以上分析看中共政权的特质

既然共和未必是民主的,所以,以共和的国名、共和的形式来证明是
民主政体就不一定正确。今天,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民主政体,根本
的标准有四:一是权力是否由自由公正的民主普选产生。二是是否建
立了分立、分享,即“三权分立”的权力结构。三是整个社会是否具
有广泛的自由并对权力形成了多元制衡监督的机制。四是是否建立了
公平性、竞争性的多党制。

显然,中国大陆这四条标准不是达不到,而是不具备。所以,国名和
形式上的共和不能掩盖中共政权独裁的本质。

那么,中共又是一种什么特质的独裁呢?

首先看,中共的独裁不同于历史上君主专制的个人独裁,因为有着形
式上的人大、政协及八个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我们说中共是独裁的
政党,但普通中共党员并没有参与其独裁,其中一些人还是其独裁的
受害者,中共的一般干部从其独裁中也获利不多。所以说,中共是一
种少数党魁的共同独裁,其独裁具有小群体性。

另外,中共的独裁也不同于北朝鲜父子世袭的家族独裁,因为没搞父
子的直接继位。中共搞的是特权小群体的亲缘换位世袭,即其后代在
官僚群体的相互提携下分别获得相当的权利,虽然儿子没有直接接老
子的班,但在官僚体系内也得到了相应的权位。可见,中共的独裁具
有群体换位世袭性。

还有,中共从不承认自己是独裁政权,还不如古代的皇帝敢于称“朕
即天下”。中共高喊自由民主,今天中国大陆似乎还有着广泛的共
和,因为有着形式上的人大、政协及八个民主党派的政治参与。但这
都是中共认可的政治设计,不是民主选举的结果,所以徒具共和的表
面形式,其实质还是独裁。但与赤裸裸的独裁是有区别的,中共搞的
是有着“民主共和”装饰的独裁,其独裁具有隐敝性。

中共的独裁统治比历史上的君主专制更深入、更广泛。历史上的皇权
并未直接控制到乡里,对宗教的控制也较宽松,中共的独裁统治却深
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虽然改革开放后在经济领域有所放宽,但优良
的经济资源仍控制在其手中,成为维护其独裁统治的经济基础。而其
它社会领域要么不开放,要么开放的有限,有的领域甚至加强了控
制。总之,中共的独裁统治还具有严密性。

中共的独裁与古今中外的独裁比较,还具有经济上的资本主义倾向与
政治上的专制这一既矛盾又统一的特点。历史上的君主专制是与封建
的土地私有制相统一的,当年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独裁是与全面的社
会主义公有制相统一的。资本主义的正常发展一般会导致国家的民主
化,而中国大陆今天却形成了“权贵资本主义”、“寡头资本主
义”,这一资本主义与专制主义相结合的特殊形式的独裁,这可称作
是“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吧。

总之,今天的中共政权是一种党魁寡头把持权力,以“民主共和”的
形式为政治装饰,以权贵的小群体亲缘换位世袭保持其延续,具有隐
蔽性、严密性、权贵资本主义倾向性的一种特殊性独裁。这种独裁更
具欺骗性、顽固性,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对民主的阻遏性也更大。
所以,认清中共政权的特质,进而认清中国大陆民主化的艰巨性、复
杂性及特殊性,应是一个重要的民主理论与实践问题,值得每一位有
志于中国大陆民主化的志士仁人的思考和把握。

〔原载《民主中国》2011-06-30;http://minzhuzhongguo.org/〕

《人民日报》:没有法治.权力就没有制约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2011-06-30的报道〕中共党报日前发表北大
学者的文章,强调“没有法治,就没有权力制约”,不可能实现科学
发展。作者呼吁,中国各级政府遵法守法,通过法治实现国民自由和
幸福。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6月29号发表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
的文章,题目是《没有法治,权力就没有制约》。

姜明安是北京大学法学教授,也是北大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
他在文章中,批评了许多中国地方政府官员为了经济发展而忽视法
治,甚至故意违反法律规定。

姜教授认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有些人没有正确理解法治与发展的
关系,没有全面理解邓小平“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准确涵义。

他解释说,邓小平一直强调加强法制,因此法制“更带有根本性、全
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姜明安的文章也批评中国一些官员所谓“良性违法”的说法,也就是
为了推进改革,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良性违法。

在美国的中文政论杂志《北京之春》的主编胡平介绍说,中国上世纪
70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是以突破当时法律规定开始的,因此所谓
良性违法在中国官场内有很多人认同。

  “良性违法在改革初期是有这种情况。当时因为什么情况都要讲
  究是姓‘社’?还是姓‘资’?包括农民单干,搞什么长途贩
  运、搞什么雇工,这些都是违反当时的法律的。改革的初期就是
  突破了当初的约束。现在它再拿出良性违法作为一个理由把现在
  的法律置之不顾,那当然是站不住脚的。”

姜明安的文章认为,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如果
再允许以改革和发展的名义任意违法,没有任何理由。

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管理学教授谢田就此分析说,中国官方强调的法
治是治理的治,和制度的制有很大的区别,法制是中国依法治国的一
个根本问题。

  “法治,治理的治是统治者用来把法律当作武器来掌控它的人
  民。而法制,制度的制实际上就是整个社会在真正的法律体系之
  下。是一个人人,每一个团体、群体、每一个政党都在法律之下
  是平等的。这实际上是法治根本的一个保障,一个基础。”

胡平认为,姜明安所提到的对中国法律不遵守的事例都是基层官员的
案例,事实上,北京的最高权力机构同样不遵守中国的法律规定,这
才是最严重的问题。

  “中国还是老问题,就是党大?还是法大?它是这么个问题。就
  象顺口溜讲的:你给他讲法律,他给你讲政治。所谓讲政治就是
  拿共产党的领导来压你。首先就是限制共产党的权力,就要把党
  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要很鲜明地给提出来。文章中所指的引用了一
  些官员不遵循法律的事例。问题那些事情都是小事情,比那更大
  的多得是。那些更大的问题大家都回避都躲着。上行下效嘛,小
  问题你要纠正不大做得到。”

谢田教授表示,最近两三年以来,中国的法治建设出现明显的倒退,
党政官员遇到麻烦时,故意选择违反法律规定的行动。

他认为,法治和权力制约在中国遇到的问题,在其他国家都是简单的
常识,也就是法律和权力的制约关系的问题。

  “至少他提出了这个说法是很有积极意义的。尤其是中国在现在
  这样的社会环境之下讲出来有时可能还需要些勇气。但是党中央
  根本就大于法,它明确的在宪法里讲得非常清楚,明确是党大于
  法的。所以,中国的法律并不是用来作为维持一个公正的社会制
  度,实际上就是一种武器。所以中国保证不了他说的反腐败和公
  平。”

谢田教授也认为,看来中国北大的法律学者并不是不清楚其中的道
理,但在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下,他们不敢触及根本性的问题,因此
只要中国没有独立于中国共产党之外的司法体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
义上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对权力的制约。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普通话网》2011-06-30;www.rfa.org/
mandarin/〕

作家茉莉越洋电话举报张建等罪行


《伟静信述夫妇遭酷刑人权人士
举报与营救行动》一文摘录

自由亚洲电台

网友公布辗转传出的袁伟静信,记述陈光诚夫妇遭酷刑抄家

近日,网友郭玉闪公布了被当局切断与外界联系数月辗转传出的陈光
诚妻子袁伟静写的求助信,其中谈到2、3月间,他们夫妇被镇党委副
书记带领的几十人酷刑毒打抄家等遭遇。人权人士以各种方式举报与
进行营救。

陈光诚夫妇简况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东师古村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先生2005年
揭露临沂地区在计划生育中使用暴力,为农民提供法律帮助,2006年
3月被当局绑架失踪三个月,后被逮捕起诉。陈光诚2006年入选美国
《时代》周刊《对世界最有影响力一百人》,后来又获“麦格赛赛奖
(2007年)”等多项国际人权奖。

2007年1月在律师被殴打、证人被绑架不能出庭的情况下,陈光诚被
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刑四年零三个月。之
前三个月被当局绑架未折抵刑期。陈光诚的妻子袁伟静自2005年秋天
以来,一直处于不同形式的监控中,多次被监控她的人殴打。陈光诚
2010年9月9日刑满,在当局严密监控下被送回家,门前被几十人层层
包围。陈光诚患病急需就医,但他们夫妇却不能走出家门半步。他们
五岁的女儿失学在家。全家靠78岁的母亲,在看守跟踪下去买些食
物,或者到田地里收获食物。地方警察和看守他们的暴徒,随时可以
闯进陈光诚家,发出生命威胁。

袁伟静信引关注反响,作家茉莉越洋电话举报张建等罪行,
吁更多人打电话救陈光诚

袁伟静的信在互联网上引起广泛关注与反响。因89“6.4”坐牢三年
后流亡海外现住在瑞典的女作家茉莉在学校任教,6月17日她通过越
洋电话向沂南县公安局举报当地人员对陈光诚夫妇施以酷刑和抢劫,
并在网上发表文章,题目是《请为陈光诚打一个救命电话》,文中提
议得到很多人响应。

我在当天采访了茉莉女士。

〔“主”≈主持人张敏;“茉莉”≈茉莉〕

主:请问您什么时候开始关注陈光诚夫妇处境,近期发生什么事促使
  您决定要打电话给相关人士?
茉:我从2006年就关注陈光诚事件直到今年,昨天我收到美国对华援
  助协会发出的消息,陈光诚妻子袁伟静亲笔诉说全家老小遭受迫
  害情况。我非常难过,一个晚上不能入睡,不知道怎么办,感到
  非常无力。我决定在这样一位盲人律师一家面临灭顶之灾时,无
  论如何要做点什么。正好我们学校今天开始放假,所以我今天上
  午开始向陈光诚家乡的县、镇一系列政法部门打电话,结果打通
  了一个。

主:对方反应是怎么样?
茉:唯一打通的电话……而且对方也愿意和我说话的是山东沂南县公
  安局办公室,一位姓高的女士接了我的电话。我说“我举报沂南
  县双堠镇副书记张建毒打伤害陈光诚夫妇的刑事犯罪案件”,然
  后我念出袁伟静信中有关他家遭受酷刑和抢劫的内容。我说“这
  是一种严重伤害罪和抢劫罪,希望他们公安局就这个案子展开调
  查,惩办凶手”。

  高女士要我写一个书面的材料报告,送到公安局。我说“你先登
  记这个案件好吗?”她就一项项问我姓名、家庭住址、电话。她
  知道我在欧洲瑞典,做了笔录。我举报后告诉高女士,陈光诚是
  怎样一个了不起的人。他们需要袁伟静的材料,我问能不能用电
  子邮件送到他们公安局,高女士说他们县公安局还没有网址。我
  说“那你先记录展开调查,我们想办法把袁伟静的诉说材料送给
  他们”。最后我向高女士表示感谢。

主:目前陈光诚、袁伟静从法律上来说是宪法所规定的、法律地位是
  自由的公民,但今天实际却是这样的处境,您对此会想到些什
  么?
茉:我首先想到,陈光诚事件让我们看到中国法制恶劣的状况,有法
  不依,执法者枉法。今天我向沂南县公安局指控的那个副书记张
  建,他本人是直接的凶手,他还带着一大堆国保。所谓“国保”
  是保卫国家安全,但是他们都知法枉法。现任的青岛市委书记李
  群,也要为陈光诚现在的遭遇负责,他们都是党领导下政法机关
  的。所以,中国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恶劣状况,是对人类文明
  的挑战。这么野蛮地殴打一个盲人,剥夺一个自由人的权利,是
  不可以容忍的。所以我说,我们还要继续给山东方面打电话。

茉莉:当局暴力和红色渗透使人有无力感、良心麻痹

主:现在人们好象对目前陈光诚、袁伟静这样的处境束手无策,有些
  人试图去看望他们,遭到拦截殴打。现在越来越少空间的情况
  下,还能做什么?事情已经到了这样的地步,打打电话到底有什
  么用处?
茉:现在中-共当局越来越肆无忌惮,大量频繁向手无寸铁的维权人
  士使用暴力。中国的红色浪潮渗透西方,而西方的民主国家抗议
  声浪越来越低调。少了国际的压力,这个专制发现暴力的威慑性
  很大,伤害人的肉体,以此来摧毁人的意志。许多维权律师都被
  野蛮殴打监禁,慢慢失去了声音。海内外想要改善人权状况、推
  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人们普遍感觉无可奈何,甚至产生一种类似绝
  望的无力感,我本人也常常被无力感所困扰。

  我的台湾朋友黄美珍,他们夫妇自费去年到山东探访,当时陈光
  诚还没出狱,他们想给陈光诚的家属送点礼物,到了袁伟静家交
  上礼物才五分钟,就被抓住。后来台湾把他们从公安局营救出
  来。她说,她也经常想念陈光诚他们一家,心里不能安宁,但就
  是不知道能做什么。

  同时,人们的良心开始麻痹。因为中共的迫害,一次次在重复。
  与此相似,海外的抗议声也在重复。人们就患上良心麻痹症,很
  难感受到受害者的痛苦。

茉莉:要让专制机器上的个人承担作恶的责任

茉:怎么样才能克服战胜这种无力感呢?我想首先是不能丧失信心,
  要相信善的力量,我们知道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曾经说过“恶是
  一种没有深度的东西,它也没有特别的魔力”。因为阿伦特是从
  希特勒的纳粹集中营逃出来的,她在60年代去看审判纳粹战犯艾
  希曼,写了一篇《关于平庸的恶的报告》。她说,她望着艾希曼
  那个大战犯站在玻璃盒子里面,觉得他顶多是象个小丑。所以,
  现在为中共效劳的那些殴打陈光诚的象张建这些凶手,其实也就
  是一群平庸的小丑。

  我在给陈光诚所在的沂南县公安局和国保负责人个人打电话的时
  候,有的人就“喂”了一声,一看是海外电话,都有来电显示,
  就挂掉了。这些人内心一定是非常虚弱的。一旦要他们承担起个
  人作恶的责任,他就胆怯退缩了。他们是专制政权上的机器,但
  他们个人绝对也有责任。网上曝光了曾经参与迫害陈光诚的部分
  人员个人的名单手机号,他们就感到害怕了。

茉莉:用友爱战胜无力感,同心为社会福祉尽责的友爱
只存在于正直的人之间

茉:我想,还有一种就是用友爱战胜我们的无力感,来承担共同的苦
  难。我有一篇文章写《友爱的滕彪和他的诗情》就提到滕彪的友
  爱不象中国传统的私人之爱,它是博大的友爱,是注重社会公
  义、关注公共利益,在中国维权阵营里,这种友爱的表现就是同
  心。古希腊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的这种“同心”,就是在公共
  事务上大家互相信任、互相勉励、共同期待的是公共福祉、社会
  福祉,为此尽心尽责。这是一种出于道德的友爱,它只存在于正
  直的人之间。

  今天关于我打电话的情况向朋友汇报了,马上就有很多朋友在推
  特上推,有些网站第一时间转发,还有朋友开始打电话。我觉得
  这就是一种友爱的展示,这种友爱不仅仅是个人之间的同情,是
  对苦难的共同承担。只有这种友爱才能使人心里有一股源头活
  水,使人们不绝望、不消极,而是充满生气地去关注他人,关注
  社会,得到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茉莉:民间要有声音,推动西方政府重视

主:您这次的做法得到很多人认同,接下来您想到还有什么可以做的
  事情?
茉:据我在西方这么十几年的感受,西方政府是由民间推动的,民间
  要有声音。我很高兴地看到美国对华援助协会傅希秋先生他们这
  样长期兢兢业业竭诚地为国内受害者服务。现在我们讲的这个打
  电话方式,傅希秋先生也打通了沂南县公安局的电话。傅希秋代
  表美国的一些教会,举报张建行凶伤害陈光诚一家的犯罪行为,
  要求立案。

  我想,如果人权组织包括个人都以各种方法发出声音,美国政府
  ……西方政府才会重视。

茉莉:中国总理温家宝先生,希望你的“以人为本”提法
在中国现实中体现

  中国总理温家宝先生一直在强调“以人为本”,当我们看到陈光
  诚一家惨遭迫害的时候,再看温家宝先生那个“以人为本”的提
  法,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你看,温家宝先生的话说得非常漂亮。他说“以人为本,就是要
  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尊重和保
  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文化、经济权利,不断地提高人们的
  思想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

  那么,陈光诚一家是人民的一员,他们一家的健康、他们的人权
  是怎么被摧残践踏的!所以我想,大家多打电话,用举报的方式
  让他知道陈光诚家发生了什么,这是怎样违背他的“以人为本”
  的提法。

  我想说的是,温家宝先生,你的话都说得很好,我希望看到你的
  “以人为本”的提法和理念在中国的现实中体现。


【附录】茉莉:《我为陈光诚打电话(每日更新)》

网址:http://www.zmwbbs.com/bbs/redirect.php?tid=121585&goto
   =lastpost#lastpost

下面是目前证明能够打通的电话: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公开监督电话:0531-8606-2094
◆山东省临沂市市长 公开受理电话:0539-831-4126
◆山东沂南县公安局办公室 电话:0539-322-1238
◆山东沂南县政府 电话:0539-322-1340
◆山东临沂市“马上就办” 举报电话:0539-832-1111
◆山东临沂市公安局“马上就办” 举报电话:0539-810-2150
◆山东临沂市公安局 报警中心电话:0539-810-2000
         (接待国外来电报警)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电话:010-6309-7599
◆新华社 新闻举报电话:010-6307-4267
◆山东省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15-8918
◆山东省临沂残联办公室 电话:0539-872-7658
◆山东临沂市纪委监察局 电话:0539-832-1111
◆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 电话:0539-301-1297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2011-06-
18;http://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xinlingzhilyu/
m0617mind-06202011102109.html〕

中共功罪评说之五:土改为什么一定要流血?

 
〔美国之音记者李肃、宁馨2011-06-29华盛顿报导〕1949年中共建政
后就立即展开了运动。除了前文提到镇压反革命运动之外,同时进行
的还有土地改革运动。这是《共产党历史》第二卷大书特书、大唱赞
歌的一场运动。

根据该党史的记录,土改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
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
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土改从1950年冬季开始,到1953年结
束,“共没收征收了约七亿亩土地,并将这些土地分给了约三亿无地
和少地的农民。”“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废
除,‘耕者有其田’的理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变成了现实,长期被束
缚的农村生产力获得了历史性的大解放。”该书为发动农民、打倒地
主的斗争方式进行了辩护,但回避了土改中的种种血腥事实。

本可以和平土改

其实,在中共已经控制了政权的1950年,通过国家立法和执法,完全
可以达到分田地、“均贫富”的目的。但是毛泽东坚决反对把土地恩
赐给农民的和平土改。他主张组织农民通过与地主阶级进行面对面的
斗争夺回土地。

中共坚持用血腥斗争的手段来进行土改,目的何在呢?

1956年9月,中共副主席刘少奇在做政治报告时解释说:“用彻底发
动农民群众的群众路线的方法,充分地启发农民特别是贫农的阶级觉
悟,经过农民自己的斗争,……广大的农民就站立起来,组织起来,
紧紧地跟了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走,牢固地掌握了乡村的政权和武装。
因此,土地改革不但在经济上消灭了地主阶级和大大地削弱了富农,
也在政治上彻底地打倒了地主阶级和孤立了富农。”

从刘少奇的这段话可以看出,土改的目的是要农民跟党走和打击地主
富农。曾经参加过土改的前《人民日报》总编室主任、左派保守人物
喻权域解释说:“‘和平土改’会带来很大的后遗症──人们把土地
改革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恩赐’、‘救济’,打不掉几千年
形成的地主阶级的威风,……几年十几年后,地主阶级又会骑在农民
头上,控制农村。因为地主们的文化水平高于农民,还有境外、国外
的反动势力支持他们。”

不管喻权域的解释是否站得住脚,至少他道出了一个事实,就是共产
党担心农民轻轻松松地拿到土地,就不会仇恨地主,也不会积极地控
制农村。

土改的血腥事实

于是,一场本来可以和平进行的土改成了一场流血的土改。中国共产
党先为农民设定了阶级敌人的数量。在1948年,中共规定“将土改中
的打击面规定在新解放区农民总户数的8%、农民总人口10%”。按这
个比例算,土改中就要打出3,000多万个阶级敌人。后来中共确定把
打击面缩小到3%,不包括富农。以当年3亿农民参加土改计算,至少
也要斗争出900万个阶级敌人来。

广东海洋大学一位教师对苏南土改的调查发现,苏南2,742个乡中,
有200多个发生了乱斗乱打。据当时中共苏南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原
始记录,一共有218个人被打、被吊、被迫下跪或者被剥光衣服。

各种调查显示,当年土改工作队的干部普遍存在鼓励农民打人的情
况。土改队干部亲自上阵打人的情况也并不少见。

更严重的是,土改时有大量的人死亡。前新华社社长穆青1950年6月2
日在《内部参考》中报道说,河南土改运动中一个多月即发生逼死人
命案件40余起。兰封县瓜营区在20天里逼死七个人。

在广东省,省委书记处书记古大存在东江地区调查以后报告说,乱打
乱吊发展得很普遍,自杀现象很严重,追挖底财显得混乱。干部有宁
左勿右思想。“打死地主100,死不了一个雇贫农就不要紧。”

当时的中共中央中南局华南分局书记叶剑英和副书记方方在领导土改
运动时采取了比较温和的政策,结果受到毛泽东的批评。毛泽东将陶
铸调到广东主管土改工作后,陶铸提出广东“要大张旗鼓,雷厉风
行,要数目字”,导致广东土改滥杀情况严重,每个乡要定出杀地主
的指标计划。前广东省副省长杨立在《带刺的红玫瑰──古大存沉冤
录》一书中透露,1953年春季,广东省西部地区的土改中有1,156人
自杀。当时广东省流行的口号是:“村村流血,户户斗争。”据估
计,杀人达几十万。而这些被杀的人,没有一个属于“罪大恶极,不
杀不能平民愤”的人。

时事评论家、《中南海厚黑学》一书作者陈破空表示,从撰写《湖南
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开始,毛泽东就推崇暴力群众运动。在土改中,
通过发动农民,让农民手上沾上鲜血,跟地主彻底对立起来,这样他
们就会铁了心跟着共产党走。另外,中共也有意在基层制造恐怖,让
老百姓生活在恐惧之中。任何人站在对立面,他就可能会成为镇压和
专政的对象。

阶级成分论影响几代人命运

土改运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农村中划分阶级成分,将农村人口划分
为雇农、贫农、中农、富农和地主。贫雇农是中共依靠的对象,中农
是团结的对象,地主和富农被定为剥削阶级,是打击对象。从此,中
国农村阶级阵线分明,出现了永远的下等阶级,即地主和富农。

中国当代文化批评人叶匡政说:“细究起来,土改的头等大事倒不是
‘土地还家’,因为‘还家’的土地没过几年就被‘合作化’了。土
改真正的大事是‘划阶级成分’,这划定的阶级成分不仅改变了很多
人的下半辈子,甚至影响了几代人的命运。”

中共当时说,地主富农三年后改变成分,使农村中三年后只有“农
民”,不再有剥削阶级。但实际上,地主富农的帽子一戴就是30年,
他们的家属和子女也被压迫、迫害了30年。尽管土改中有几百万地主
被杀,30年中也一定有一些人被迫害至死或者病故,到1979年中共给
所有地富分子“摘帽”时,竟然还有400万人。再加上他们的家属和
子女,其受迫害者的数量相当可观。

不仅如此,地主富农当年被没收的财产和土地至今没有得到偿还或者
补偿;也从来没有为地主富农平反,似乎当年对他们的压迫仍然是合
理的。

农民并没有真正得到土地

尽管中共在土改时宣称要实现“耕者有其田”,但其实在土改前就已
经开始计划要实现农业合作化,将土地收归政府控制。于是,在中国
农民欢天喜地地瓜分了地主、富农的土地之后,中共很快就将土地收
走。在土改尚未结束的1951年9月9日,中共中央就召开了第一次农业
互助合作会议。1953年2月15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
合作的决议》,让农民把土地通过互助组、合作社交给了所谓的“集
体”。中国贫穷农民的土地梦做了还不到两年。

既然本来就要从农民手中收回土地,为什么中共一定要走一个把土地
分给农民的过场呢?《北京之春》杂志主编胡平说:“从意识形态的
因素来讲,他们认为革命得是有阶段的,得一个阶段完了才能进行第
二个阶段。……从实际的政治权谋上考虑,那当然它也知道,如果你
说分土地,这个对农民,特别对贫苦农民多少有些号召力。你如果一
下子变成了收归国有,那恐怕对于农民来说就没有那么大的吸引
力。”

时事评论家陈破空指出:“土地从地主手上夺过来,分给农民,给农
民制造感恩的感觉。然后呢,再把它收回来。而它收回来呢是用了一
个非常崇高的但是空洞的理想主义的召唤,说建立公有制啊,建立人
类大同的共产主义的理想。农民因此受了双重的欺骗。第一次是被分
地;第二次是被收地;最后变得是两手空空,一无所有。”

农民至今没有土地所有权

时至今日,互助组、合作社和人民公社这些接收农民土地的组织都不
存在了,但是农村的土地仍然属于“集体”,农民仍然与土地所有权
无缘。时事评论家陈破空说:

  “土改对中共来说,好处是无穷的,一直到今天,土地还是产权
  不清,产权不明。(19)78年改革的时候说了一个‘联产承包责
  任制’,也就是将土地租给农民,而土地还是属于国家的。一直
  到今天,政府的各级官员对土地都有极大的支配权。所以他们可
  以随便地征地、拆迁,随便地制定土地的价格和补偿的标准。农
  民呢也就形成了一个观念:土地是国家的。当政府需要的时候,
  它欲取欲夺,农民是没有办法的。所以(这种土地制度)对于中
  共是有好处的。对于中共各级官员都有好处,因为它把土地收归
  国有之后,收归了中共党有,对他们的统治,对他们任意占用和
  使用资源、调动资源、组织资源,都是十分便利的。”

〔原载《美国之音中文网》2011-06-29;http://www.voanews.com/
chinese/〕

人权高专:实施酷刑者.终将会受到惩罚

 
《联合国网站新闻中心》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不管情形多么特殊,都不能成为对任何人使用酷
刑的理由。如果是建立在一种系统性的基础上实施酷刑,将可能会被
视为战争罪或是危害人类罪。

6月26日是“国际支援酷刑受害者日”。联合国人权事务最高级官员
皮莱为此发表声明指出,实施酷刑是一项严重的国际罪行。更多的人
终将会因此被绳之以法。

皮莱指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不管情形多么特殊,都不能成为对任
何人使用酷刑的理由。无论是紧急状态,还是冲突,无论是打击恐怖
主义,还是打击犯罪,都不能成为实施酷刑的借口。如果是建立在一
种系统性的基础上实施酷刑,将可能会被视为战争罪或是危害人类
罪。

皮莱表示,尽管“国际法”全面禁止实施酷刑和其它残忍、非人道或
有辱人格的行为,但每天都会发现相关的可怕事例。对于那些绝望的
专制政府和功能失调的刑事司法系统来说,使用酷刑极为普遍。

皮莱指出,发布使用酷刑命令的人、具体实施酷刑的人和对于酷刑行
为故意视而不见的人都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将来不会为此而
受到惩罚。

皮莱强调,由于受害者和幸存者的勇气和决心以及人权卫士的不懈努
力,有罪必罚正在越来越成为一种现实,实施酷刑的人将不再可以逃
脱法律的制裁。

〔原载《联合国网站新闻中心》2011-06-26;http://www.un.org/。
转载自《数位台湾》电子报,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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